路在何方?路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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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訴江大潮越來越猛,但是,從中也出現了一些逆流,江氏流氓集團一直在阻擋騷擾。這是一股逆天而行的濁流。迫害不肯退去,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還在垂死掙扎,這就是修煉中的魔難。那麼如何清除障礙,完成訴江大事呢?

首先要認清楚阻礙的原因。說到底根本原因還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外部形勢的變化實質是大法弟子內心世界的反映。師父告訴我們:「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1]不同層次的魔難都是為了提高修煉人的心性,是因為心性有漏才被邪惡鑽了空子。比如有些人有怕心,在觀望,消極訴江。有人在懷疑到底能不能告倒江澤民。江澤民雖然在台下,但其爪牙還在,政治局常委有一半還是江澤民的人。這是共產黨的天下,即使是反江的習派也是共產黨的人,不就有的惡人狂妄叫囂:「就是江澤民倒了,只要共產黨在,就得整你們!」有人非常關心哪個領導上台了,哪個領導下台了,誰誰誰權力有多大,掌握著甚麼甚麼,藉以分析形勢。就像打仗一樣看形勢,知己知彼,還要專門派人打探消息,看形勢發展,卻看不清楚。一方面訴江風起雲湧,一方面干擾阻礙隨之而來。複雜多變,眼花繚亂。是啊,看不清楚,前面的路是黑的,怎麼能看得見呢?就像宋朝時期岳飛眼看要滅掉金國、直搗黃龍府時卻突然死去,三國赤壁大戰軍事家曹操率絕對優勢大軍征戰卻失敗,劉備替兄弟報仇率絕對優勢的大軍戰東吳卻失敗,忠勇無敵的趙雲大戰長坂坡卻弄來了一個昏君坐位加速了滅亡。看不清楚的。就是中共領導人他們知道形勢如何發展嗎?也不知道。甚至他們連自己的命都控制不了。指望他們扳倒江澤民,而他們又指望誰呢?任何一個看似偶然的細節都可能決定大事的成敗。

紛紛世事亂哄哄,豈能是肉眼所能看清楚的。人在迷中,看不清楚的。常人也必須在迷中,不許看清楚。

但是,作為修煉人,是超常人,當然不能用常人的觀念看問題。走在神的路上,知道了許多天機,人類社會的事是神安排的,尤其是大法弟子是歷史舞台的主角,更不應該像常人那樣看問題。師父講:「在常人中你看這個理以為是對的,可它不是真的對。到高層次上看才真正是對的,往往是這樣。」[2]但在實際處理問題時,就不容易把握了。比如在訴江中有怕心,就是因為用常人的觀念看問題,認為是一種危險。師父告訴我們:「好壞出自人的一念」[2],念不正會招麻煩。都知道應該去觀念,說起來好說,可是做起來不容易,不知不覺就動了觀念,甚至一些能放下生死的真修者也如此。

東北的劉成軍同修不就認為電視插播「是掉腦袋的事」嗎?雖然他能放下生死,死的也英勇悲壯,但畢竟沒有在修煉中走得更遠,也是遺憾之處。有時候明白,換一種方式就不明白了。比如當初過病業關,用觀念考慮認為停藥會加重病情,所以不敢停藥。而站在高層次上看,煉功人是超常人,有師父法身保護,沒有危險,就敢停藥,過了這一關。遇車撞也是一樣,念正即可過關。可是再換一種方式呢?不是車撞而是惡警抓、電棍打呢?會不會想到有師父法身保護呢?很多人悟不到,包括我。因為《轉法輪》上沒有提到此事。我記得有個學員對師父講「我怎麼也看不到《轉法輪》對正法修煉的指導作用」。其實當時我有同感。書上沒提到正法時期的事,就悟不到,不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遭惡警電擊的時候還以常人心態較勁。這是因為自己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做不到事事對照。根本上改變常人觀念後自然就能事事對照,時時用正念對待問題。

回頭再看看訴江,很多人認為是一種危險,甚至是「現行反革命」。中共對民眾幾十年的灌輸形成的思維觀念,根深蒂固,很難改變。這不但是常人的觀念,而且是敗壞了的常人觀念。認為是共產黨的天下,反對它就會受迫害。可是在美國,國民不會認為反對執政黨就會受迫害。在中國大陸有的人思想甚至停留在「文化大革命」時期的觀念。從改革開放以後,學習國外的一些東西,逐漸與國際接軌,連常人也在講「解放思想 轉變觀念」。中國大陸也取消了政治犯,「現行反革命」已不是犯罪,反黨反社會主義都不構成犯罪。在國外一直是如此,錯了就應該讓人反對,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連罪犯都有上訴的權利,我們看到布告上經常有「某犯不服,提出上訴」,就是這個意思。我們沒有犯罪,我們是合法公民,當然更有上訴權。何況現在是「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天象如此。

那麼站在修煉人的角度看,我們是在維護大法,匡扶正義,是全宇宙最神聖的,是功德無量的,自然有師父與護法神保護,更不該有甚麼危險。只要符合大法,即使車撞這麼直接的打擊都傷不到我們,何況是訴江呢?這是最神聖的,誰敢阻攔?人類社會都是為正法而存在,根據正法的需要而動。我們才是人類歷史的主角,決定著社會的一切。江澤民、胡錦濤、習近平等人的表現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大法弟子的心到哪一步,就相應會出現哪種形勢。我們還能靠誰呢?只能向內找我們的心性,念不正出魔難,真正危險的是偏離法的心。念正形勢好轉。小小的訴江案又算得了甚麼呢?遇事關鍵是看怎麼動念。比如有些訴江狀從兩高返回地方,以至於地方官員找到家詢問,有的同修害怕了。其實怕甚麼呢?我認為返回地方是一件好事。最高院人數有限,分配工作量屬於正常,這會讓更多的人看到狀子,了解真相。不就有同修主張直接給地方公檢法遞狀子轉交給最高院嗎?目地是讓更多的人看到狀子,每份狀子就是一份真相資料。從上傳下來還帶有上峰不迫害的旨意,更好。至於有些地方人員不好的言行,那是他個人看不清形勢的愚蠢之舉。訴江必成!再多魔難也會有大法弟子走通的路。若問路在何方,那就在大法弟子的心中!

個人所悟,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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