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君家屬尋求社會各界幫助,更希望法官挺起脊梁,秉公執法,無罪釋放堅守信仰的王鳳君女士,堅守法律人的人格,懲治違反人性、違反憲法與法律、破壞法律實施的江澤民犯罪集團及其幫兇。讓公平和正義重返中華大地。
五十七歲的王鳳君女士,孤寡之人,曾是一個乙肝患者,修煉後,病症消失,受益於大法,堅修大法至今。王鳳君女士,因幫助病業中的同修,在一起學法,遭人舉報誣告,被跟蹤。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海軍廣場派出所副所長張寶君帶四、五個便衣警察非法闖入王鳳君的家,並抄家搶劫。當日下午四時左右,派出所通知家屬已立案,次日,王鳳君被劫持往大連看守所。
不法警察當時非法抄走手機、人民幣、打印機、電腦、神韻光盤等物品。當場王鳳君並未在搜查筆記上簽字。事後,在公安機關的誘騙下簽名。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大連市西崗區法庭第一次庭審,律師和王鳳君本人都做了充份的無罪辯護。王鳳君更是充份地闡述了大法的合法性及在修煉過程中自己身心受益的經過。在庭上,王鳳君說明警察在搜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在搜查清單數據過程中的造假行為。此過程中,西崗檢察院公訴人週日新冒充張亞亞出庭公訴。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二次開庭,律師列出證據,證明公安機關在搜查筆錄上的見證人屬同一派出所的協警,而該協警從未參與過搜家行為,更未在搜查筆錄上簽過字。按法律規定為非法證據,律師強烈要求法官林文濤無罪釋放當事人。在律師的建議下,法官逐出週日新,公訴人張亞亞當場公訴。
庭後,王鳳君女士的家屬找到西崗區檢察院,提出該檢察院應對週日新的不道德行為做出負責的答覆,對該檢察院啟用非法的證據做出合法的糾正,對公安機關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王鳳君女士因為堅持合法的信仰行為而遭受非法關押的迫害,家屬正尋求各界人士的幫助,希望參與的警察及其他人員不要因受江澤民集團以政治、職位、利益的脅迫,參與非法關押迫害,造成王鳳君女士與親屬無端的傷痛,知錯早改,給自己與家人留下未來。
參與單位人員
中山區海軍廣場派出所:張寶君
西崗區法院刑事庭庭長:安德憲 辦公電話 82793229
手機 13504094317
法官:林文濤 辦公電話 82793217
手機 138428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