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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冤獄 湖南湘潭會計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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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按:湖南湘潭法輪功學員莫利瓊近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莫利瓊,女,四十五歲,會計師,曾任北京大北農集團衡陽分公司財務總監。她曾被非法勞教、判刑,曾被非法拘禁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還遭到嚴重經濟迫害。

莫利瓊在自述中說:一九九七年五月我在天津打工,晚上在海河邊散步時看到一群法輪功修煉者打坐,他們身上所散發出的慈悲、祥和之場深深吸引了我,從此我走上了修煉的路。通過修煉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由以前的斤斤計較變得善良、寬容;身體也越來越好,工作精力也越來越旺盛,從來不知道累。

在這場恐怖鎮壓下,我遭到非法拘留、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九年並非法關押近十年的迫害。在綁架中,被搶劫身上現金及存摺等物品三千多元。在非法關押期間,遭到在零下十四度的北京室外脫衣服冷凍並被不斷澆涼水,警棍毒打、惡警踢打、蘇秦背劍、連續罰站罰蹲數十天、野蠻灌食、剝奪睡眠數月、關禁閉等酷刑。

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我進京向政府講真相,遭到湘潭市公安岳塘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底再次進京講真相,被天安門警察帶至北京海澱區派出所,遭到在零下十四度的室外脫衣服冷凍並被不斷澆冷水四小時及警棍毒打的酷刑。

中共酷刑:冷凍
中共酷刑:冷凍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我被湘潭縣公安局非法拘捕,身上現金與存摺等物品三千多元被搶。在市610辦公室非法審訊中,遭到「蘇秦背劍」、拳腳踢打的酷刑。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在湘潭市岳塘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中,堂堂正正從法院走脫,湘潭「610辦公室」人員非法侵入我父母及姐姐家搜查。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被湘潭市「610」人員非法抓捕,二零零二年再次堂堂正正從「610」辦審訊室走脫,遭到非法通緝。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在深圳散發傳單講真相時,被深圳羅湖區田貝四路附近的派出所非法抓捕並被非法關押在深圳羅湖看守所七個多月,關押期間,遭看守所野蠻灌食二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在長沙被長沙市「610辦公室」非法抓捕,抓捕期間,在長沙所租住房內二萬多元存摺不見。在非法關押在長沙市看守所期間,因喊「法輪大法好」被戴手鐐腳銬一個月;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湘潭市岳塘區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被湘潭市岳塘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因修煉法輪功被原單位湘潭紡織印染廠開除工作;

二零零四年二月被非法送往長沙市女子監獄關押,關押期間,被強制參加洗腦班,連續三個月每天超過二十小時強迫看污衊大法的視頻,遭受蘇秦背劍、罰站罰蹲數十天、剝奪睡眠、連續坐手掌大獨腳椅三天、關禁閉等酷刑,遭受不許與家人正常會見、二十四小時被嚴管、長時間強迫奴役勞動等刑罰。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我被執行了非法刑期九年後回到家中,離家不到一歲的小孩已不認識他的媽媽,父母因女兒被非法關押是長年以淚洗面。父親因長期生活在恐嚇中,患了糖尿病,骨瘦如柴,母親因遭受嚴重的精神迫害,滿頭白髮,並患了嚴重的關節炎及腰椎盤突出。

回家後,除了上廁所,一天二十四小時遭到當地派出所的嚴密監控,家人也不斷受到騷擾。

更有甚者,湘潭市所有公司、企事業單位、超市等營業場所被脅迫對新招來的人員要提供當地派出所所出具的未參加法輪功組織與活動的證明,迫使許多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國人拋棄良心,協同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難以洗涮的道義污點,致使大法弟子生活陷入極端困苦的境地,許多大法弟子也因所謂「一紙證明」而失去工作。

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也因此不斷失業,不斷找工作,生活極不穩定。

十六年來,我原本有個幸福的家庭,丈夫因忍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被迫與我離婚,使得一個美滿的家庭徹底破碎。

十六年,三年是在流離失所中度過,十年是在監獄、看守所、拘留所度過,後三年是不斷的失業,又不斷地找工作。

十六年來,不僅我身心受到嚴重迫害,我父母也不斷受到恐嚇與威脅,曾遭到「610辦公室」強行入室、野蠻抄家的迫害,生活在極度的精神恐懼之中,遭受到嚴重的精神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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