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逢玉,是山東省萊蕪市方下鎮龍泉官莊村一位老實憨厚的農民,現年六十歲左右,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強制洗腦,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四年在濟南被綁架、非法判刑九年,遭受了種種殘忍迫害。
下面是王逢玉自述他的經歷:
我在一九九九年喜得法輪大法後受益匪淺。可是沒想到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突然發動起一場對修煉人的殘酷迫害。對這群善良的百姓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等一系列滅絕人性的迫害政策。
因為對這個政府還抱有幻想,因為對突如其來的迫害有冤無處伸。所以二零零零年年底時,我去北京上訪,我想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法,迫害這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是錯誤的,請還我們師父的清白,還大法的清白,還我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
二零零二年五月,方下鎮派出所在我沒有犯任何罪的情況下,非法把我關押在萊蕪市孝義鄉洗腦班實施迫害。後來我闖出了洗腦班,為逃避他們的非法迫害,我只好離開家鄉,過上了流離失所的日子。
二零零三年我顛沛流離到濟南,沒想到一年後又遭江澤民一夥的迫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底濟南天橋公安分局,又一次把我非法抄家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了四天。四天後又綁架到濟南看守所關押半年。在濟南看守所關押我期間,一姓劉的警察對我拳打腳踢打罵侮辱,為了抗議他們的惡行,我只有絕食。俗話說醫者父母心,可是對我強行灌食的醫生,毫無一絲人性,對我惡毒的又打又罵。濟南看守所的李中隊長在二零零五年五月時把我綁在死人床上整整迫害了八天。
殘酷的迫害一步步的升級,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江澤民流氓集團操控一夥不法人員又把我非法判刑9 年,關押至濟南監獄。被關押在嚴管組,每天被強迫著罵師父罵法輪大法,兩個包夾逼迫著面對著牆,坐很小的板凳,或者長期蹲著,不讓睡覺,拳打腳踢,打罵著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
被他們暗無天日的迫害四個月後又被他們強迫奴役。監獄四大隊是負責電機和大型發電機出口加工的地方。我被強制奴役時,不止是身體上的迫害,常常的加班加點的幹活。更有無休止的精神摧殘,四隊的鄒大勇教導員,逼迫我寫所謂揭批法輪功的材料,辱罵師父和大法。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號,因為我堅決不寫揭批材料,又被關進嚴管隊(十一監區)。迫害責任人李偉:(十一監區教導員,現十一監區區長) 指使犯人張殿榮(音)(四十多歲濟南人因涉黑被判十八年)
把我關押在四樓15 號監室,一進門五、六個彪形大漢就對我進行兇狠的毒打。我在痛不欲生的情況下,只有以死來對抗他們的殘酷迫害。可是這些滅絕人性的人,毫無憐憫之心,張殿榮囂張的說:「打死你算自殺,把窗子一拉,都說你是跳樓自殺。你問問這伙打你的人,都會說你是自殺的,沒有一個是打你的。」
他們又把我從十五號監室關押到八號監室迫害。迫害責任人:組長丁長軍(因經濟犯罪被判六年)
二零零六年五月一號我又被轉到12 組繼續被迫害,逼迫我不分晝夜的下蹲,坐很小的板凳,進行各種侮辱將近一個月。迫害責任人:李偉(十一監區教導員)。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我又被關押在十一監區。一進門,兇徒一拳就打的我右眼出血,打倒在地,他們把腳踏在我的頭上、臉上、身上。十幾個人用木棍子夾我,用腳踩我,我全身都發了紫,腿、腳都腫了。除打罵外每天還要被強制坐小板凳二十小時以上。肉體上如此慘無人道的迫害,精神上的摧殘也是變本加厲,逼迫我罵師父罵大法,逼迫我看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錄像等東西。即使這樣還不給飯吃,有時給一個小窩頭,沒有一點菜。這樣的迫害整整持續了六個月,他們的目的就是只留我一口氣,死不了、也活不好。我想和其他犯人要點剩饅頭,他們說扔到廁所裏也不給我吃。期間家人去探視,他們說甚麼也不允許,急得兒子王紅濤在草地上打滾,也沒能見上我一面。連法律保護的基本探視權也剝奪了。
迫害責任人:張志超(濟南路燈處處長因經濟犯罪被判七年);張耀(章丘人,被判七年)、高冠發(被判十三年),還有一個(青島人,被判十年)。
後來又被轉到十二監室四個月,因為不寫誹謗大法的三書,又被關押進十一監區。二零零八年二月,獄警又指使犯人對我殘酷迫害,他們把牙刷在每一個手指縫裏使勁的擰、轉,十個指頭全都先流水,後流血。五六個人分別用鞋刷捅兩肋、身體各處,每隔五分鐘就折磨一次。同時還用木棍打腳心,扒掉褲子打屁股。我被他們打得全身都在流血,痛不欲生,這樣慘絕人寰的迫害整整持續了七天!承受的那些痛苦真的無法用人的語言來形容!
迫害責任人:張殿榮。 胡鐵志(東北人,被判七年),他們是負責指揮別人迫害我的。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八號又被關押在四隊,天天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底又被關押在十一監區。後來又被關押在九監區三年,不准出門,不准接觸任何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號,我終於離開了這個迫害了我長達九年的濟南監獄,回到家中。就在我臨行前的十二月二十一號,李偉(十一監區區長)惡狠狠的警告我:「出去之後不准接觸煉功人,你要再進來我就活摘了你!」
我以為離開了那個吃人的魔窟,終於一家人可以過上團圓快樂的日子,江澤民給我和我的家庭製造的苦難應該結束了吧。萬萬沒想到,這場迫害遠沒有結束。我是一家人的頂樑柱,也就是一家人賴以生存的經濟來源。從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三年以來,我從洗腦班出來又進監獄,持續十二年的迫害從未間斷過。而這十二年對於我的孩子們來說,正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我的小女兒因為沒有錢學業無法完成。我的兒子需要承擔起養家糊口的擔子,自己也到了婚嫁的年齡,有了自己的家庭。老伴在這些年中備受方方面面的煎熬。原以為我回家了,這個破碎的家庭總算苦盡甘來了吧。沒想到,我唯一的兒子年紀輕輕的病故了。他為甚麼會這樣呢?……想一想這些年來,他年紀輕輕就背負了太多的壓力:為我著急上火,牽腸掛肚。探視無果,不知自己父親的死活時,又無處伸冤,這些痛苦該怎麼煎熬著他。還有身為長子的壓力,身為兄長的壓力,經濟上的壓力,來自社會的壓力。如果我沒有遭受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沒有離開家人十二年,這些沉重的擔子我們一家人一起分擔,誰也不會有那麼大的壓力,其樂融融團團圓圓,一家人盡享天倫之樂。所以說我的兒子是江澤民間接害死的,這筆賬江澤民必須承擔!
我衷心希望世人趕快了解法輪功真相,退出惡黨的一切組織;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