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才是真正的「幫助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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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互相幫助」的文化,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有,是傳統中人善良的一種表現,在常人中這樣做的,別人會說一句「這個人真好,知道幫助別人」,尤其當一個人本身處在一個惡劣的環境中時,仍堅持幫助別人,更會受到人們的讚揚,還有那些捨掉自己利益來幫助別人的人,更會被別人交口稱讚,高豎大拇指。

作為法輪大法弟子,在學法中,明白了「道德」的重要,去「人心」的重要,所以在日常行為中,處處注意嚴格要求自己,比如「說到做到」、比如「寬容別人」等等,其實都是因為知道了法理,放棄執著心後心性回升在常人中的一個表現而已。

因為學了大法,明白了人間很多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有很多事情背後的因素自己都看不到,師父告訴我們:「煉功人不講積德,我們講守德。」[1]

作為天天學法的大法弟子,這個理都知道,怎麼對待常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但是應該怎樣對待「同修」呢?

本地區有同修家庭困難,有人就提出對她進行「幫助」,送錢送物,或出人出力等,我認為這是不對的,在法中我知道了現在生活好壞是自己輪迴轉世帶的德多少決定的,師父在回答弟子提問時講過:「反正是總得自己來解決經濟問題呀。不能夠依靠別人贍養,這可不行。」[2]師父已經給我們消去很多業了,剩下的部份需要自己去償還,如果都依靠同修的經濟資助,自己不去付出、償還,那麼該消的業沒消,該提高的心性沒有提高,對於修煉中的人來說,這不是在做壞事嗎?遺憾的是那位被別人經常「幫助」的人,在一次病業中離世了。在本地造成了損失,不得不說這與同修們對她的幫助方法不對有一些關係。

本地還有大法弟子,家中孩子結婚,就到處找學員參加她孩子的婚禮,說結婚時娘家人少不好看,有一些大法弟子還真的去了,如果是為了給參加婚禮的人講真相,那倒也是好事,只是為了給娘家人撐門面,我就覺得有些遺憾,我覺得這不是大法弟子「善」的表現,只能說是人心、人情,大法弟子這樣的幫忙不求也罷。

雖然現在社會形式對於電腦的普及已經達到極致了,但有很多大法弟子由於年齡的關係或由於文化水平的關係等,還是不想和不願去學習電腦、學習上網,這樣就需要有人把明慧網的內容轉訴給他們。《明慧週刊》雖然起到了這樣的作用,但對於不上網的同修們,比天天上明慧網的同修們,還是得到消息晚,或得到的消息也沒有重視等。

在前幾年,電腦沒有普及的時候,本地有條件的同修們互相配合,及時把明慧消息傳給同修們,後期開始學習和製作講真相資料給同修們,有「新經文」等也及時打印出來轉給本地同修們。長期以來,別的大法弟子們也習慣這樣了,習慣伸手拿「現成的」,有一些需要自己悟自己做的事時,自己也習慣了不動,等著別人做好了告訴他們怎麼做,自己再「照著做」。

在訴江大潮起來的現在,本地的一大部份同修仍然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把需要做的、需要悟的東西推給別人,推給「協調人」,別人告訴怎麼做就怎麼做,別人告訴怎麼弄就怎麼弄,在書寫、改稿、打印、郵寄、上傳明慧網等各個環節,完全或一部份推給別人做的同修很多,自己有能力做的也推給別人做的也有,做的對還是不對完全不管,就坐等「協調人」告訴現成的。

不管別人怎麼做,我看到同修來我這裏,我都是積極的把明慧網,關於「起訴江」相關的文章下載到優盤中,傳給同修,並叮囑一定要看看,然後你自己選擇應該怎麼做。有同修要寫起訴書我也是積極配合,但一直注意要以同修本人的意見為主,有需要修改的東西就一定告訴該同修這個地方要修改,為甚麼改的,如果同修不想修改,那就尊重同修本人的想法,留下不改。

在郵寄時,也是儘量讓同修自己去EMS郵寄,就是歲數大的,我也這樣堅持,我堅信這些事是大法弟子們自己要走的路,自己悟到,自己走出來,自己做,這才是最好的。

本地還有一大部份同修在看「協調人」,並不自己主動做事,也不主動瀏覽明慧網文章,我很著急,但著急也沒有用,還是在等著他們能自己悟到自己能主動走出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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