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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廣水市地稅局幹部陳全龍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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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按:湖北省廣水市地稅局法輪功學員陳全龍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上午,向廣水市檢察院控申科申請控告江澤民,工作人員接收了《刑事控告狀》。

陳全龍又通過郵政快遞,分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申訴檢查處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系統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導致控告人遭受一次非法拘留逮捕、二次非法抄家、三次綁架,現在還面臨非法庭審,致使其精神和肉體飽受創傷。

因此陳全龍控告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誹謗罪、徇私枉法罪等罪刑。下面是原《刑事控告狀》:

刑事控告狀內容摘錄

控告人:陳全龍,男,五十二歲,湖北省廣水市地稅局幹部

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是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那時候,我因患偏頭痛、肺結核、腸炎、腿風濕等多種疾病,再加上沉湎賭博,結婚五年多家裏無小孩,妻子三次流產,四處求醫無效,家庭瀕臨崩潰。在練多種氣功無效的情況下,我偶然煉上法輪功,煉功兩個月後,上述疾病奇蹟般痊癒,家裏順利地有了小寶寶,到現在十幾年我從未看醫用藥,身體健康,為單位和國家節約了大量的醫藥費。煉功後,我時時處處按「真善忍」為人,遠離黃、賭、毒和一切不良陋習,工作勤懇,家庭和順,樂於助人。只做好事,不做壞事,成為道德高尚的人。

「樹欲靜而風不止。」正當我人生和家庭充滿陽光的時候,江澤民集團卻黑雲壓城、傾全國之力對善良的煉功人進行迫害。十幾年來,我飽受屈辱,遭到了綁架、關押、抄家、撤職等多種迫害,現在面臨非法庭審。

二零零三年黃曆八月十四日八點,市公安局政委聶明強指揮國保大隊和永陽派出所陳建林、劉學儉等八人採取摘眼鏡、搶鑰匙等下三濫手段,沒出示任何法律證件文書,把我從單位辦公室強加手銬,抬下樓塞進警車,綁架到永陽派出所。同時,對我住宅進行非法搜查,翻箱倒櫃、一片狼藉。嚇得老媽暈倒在地,正寫作業的女兒抽泣驚嚇、大喊媽媽。直到晚上十點多,他們查無實據,向我單位勒索三千元才放我回去。

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八點,市「610辦公室」主任曹超群、周伯明和應山公安分局付世海等二人,夥同廣水市地稅局以湯波為首的黨組,派出地稅局副局長夏齊松、監察科長羅國剛、工會主席方永前,以「下鄉工作」的欺騙手段,在應廣公路邊的加油站內將我綁架,直奔武漢湯遜湖洗腦班而去。最後,整到我高血壓一百四十/二百才罷休。回來後不久,因我不轉化,「610」以一紙手寫便箋(無公文、無印鑑、無落款,無日期)令地稅局撤掉我科長職務。

二零零八年九月初一天上午,我在三里河理髮店理髮,給鄰座的理髮顧客講四川地震與「三退」保平安的情況,被村支書構陷,被應山公安分局三名警察不由分說地強行綁架到西城派出所,卻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當我質問「我犯甚麼罪,請出示手續!」,看到的卻是流氓嘴臉:「不要手續就是抓你,去告江澤民吧。」下午,才由單位接回。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我和妻子有事到吳店鎮漿洗店,順便帶點真相資料,結果被惡人構陷,被吳店派出所張存橋、吳再林、黃河,張昭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周群良、毛建華、方宏綁架到吳店派出所,威逼利誘、採血驗印,並強行抄家,搜走了電腦、光盤等私人物品,並對我進行非法刑事拘留、逮捕關押長達兩個月,現在面臨非法庭審。當時,女兒面臨高考,近八十歲的老媽無人照顧。上述非法行為對我及家人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和深深的痛苦。

學真善忍,被強制轉化;幾句家常話,引來綁架;好好上班,以莫須有抄家;洪揚傳統文化,假以法律鎮壓。這是我生活中的真實寫照。

由於江澤民以「天安門自焚偽案」、「有病不吃藥」、「自殺」「精神病」等世紀謊言及全國所有宣傳機器鋪天蓋地妖魔化宣傳,加上「綁架、抄家、逮捕、撤職」等迫害的影響,加以「高壓威逼和金錢誘惑」的株連綁架政策,使兄弟姐妹敵視、親朋同事仇視、路人側目恥笑。這種精神痛苦、人格侮辱,時時侵擾著我和家庭。

泱泱華夏,禮儀之邦,江氏為禍,頹廢綱常。作為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現在也該到了把江澤民押上審判台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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