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開除公職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劉瑩因不肯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湖北車轎廠開除公職。原因是公安縣「六一零』多次給單位施壓,揚言單位如有煉法輪功的,將取消單位評明星企業資格,同時敲詐單位一萬元人民幣。單位不顧職工的安危,助紂為虐,幹出損害職工權益的違法行為。
二、非法抄家、非法關押、破壞家庭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日清晨,公安縣「六一零」頭子廖學聖、單位保衛科長騰祖宏、警車司機一行三人沒帶任何證件。非法闖入劉瑩家中。廖學聖發瘋般翻箱倒櫃,搶走一盒大法煉功帶。並將劉瑩劫持到公安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廖學聖等人又多次騷擾家人,恐嚇丈夫,無奈之下,丈夫不得不與劉瑩協議離婚。從此,劉瑩被迫流離失所。
三、刑訊毆打、枉判三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劉瑩與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在街上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遭湖北沙市國安綁架。
劉瑩首先被帶到一個擺滿各種刑具的屋子,一惡警恐嚇劉瑩不報姓名則用刑;隨後被帶到沙市國安辦公室內劉瑩左手被銬在椅子上,三名警察對劉瑩審訊一夜沒有收穫。第二天清晨,一惡警用腳踢劉瑩的後腿,另一惡警用燃著的煙頭燙劉瑩的右手心。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公安縣檢察院劉××到公安縣所有單位收集法輪功真相信封一百多個,以此為由,起訴劉瑩,當劉瑩要求檢察員在法庭上宣讀信件內容時,檢驗員啞口無言,法院宣布休庭。
隨後檢察院劉××自編材料上報,公安縣法院枉判劉瑩三年,於二零零二年三月,送到武漢女子監獄。在監獄裏,劉瑩因不配合管教的要求,受到管教的訓斥、嘲諷。
劉瑩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罰站三天,然後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做奴工,時達二年零三個月。
四、非法追捕、強送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三月,公安縣國安從劉瑩單位索要劉瑩的照片並將劉瑩的照片傳至公安縣周遭縣、市,以便多方合力追捕劉瑩。二零零六年三月,公安縣國安在湖北省國安的操縱下,又在網上通緝劉瑩。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十多個惡警到劉瑩住所企圖綁架她未得逞。在她租住的房東家抄走電腦、打印機及耗材等物品。
九月一日上午十一點多鐘,農四師國保支隊宋克強、霍萍、蔭姓警察三惡警強行在她丈夫單位綁架她,公安縣國保大隊於九月三日上午九點多鐘將她劫持回當地,非法關押在公安縣第一看守所。
「六一零」、國保大隊不法人員找劉瑩的家人敲詐一萬元錢遭拒絕,又企圖敲詐五千元也遭拒絕。見無錢可榨,國保大隊惡警幾次對她非法審訊,並將她移交法制科非法勞教一年,於十月九日將她非法劫持到武漢板橋女子勞教所,因查有嚴重高血壓勞教所不收,國保惡警於十月十日將她帶回後又無理超期關押在看守所,之後將她劫持到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