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雞西市五十九位法輪功學員控告元凶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雞西市近期有五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控告江澤民,他們的「刑事控告書」陸續寄到「兩高」,要求對江澤民起訴,將其繩之以法。

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曠日持久的迫害,不僅使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蒙受了十六年的不白之冤,而且使億萬法輪功學員慘遭身心虐殺與迫害,還劫持了全國各階層人員參與犯罪,欲將他們帶入罪惡的深淵。他們成了這場浩劫的執行者和真正的受害者。

中共以江澤民為首的迫害元凶利用手中的非法權力摧毀了五千年的中國傳統文化,使中國社會的道義良知喪失殆盡,整個社會被帶入了無邊的苦難,作為中國的最高執法機關,肩負著維護法律尊嚴、伸張正義、打擊犯罪的重任,應當依法追究江澤民對法輪功群體迫害的一系列刑事責任,予以嚴懲,並將其繩之以法。

遞交最高檢、最高法院的控告書快遞回執
遞交最高檢、最高法院的控告書快遞回執

這五十九位法輪功學員在遞交的控告書中,展現了近二十年修煉的心路歷程,見證了大法對道德昇華,身心健康的神奇效果。以下是部份修煉人的情況簡述:

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妻子控告江澤民

我丈夫王立章,生前是雞西市北鋼帶鋼廠助理工程師。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他按法輪功的「真、善。忍」標準做事做人,得到了健康的身體,道德情操得以昇華。

一九九九年農曆八月十六日,王立章去給母親過生日。人剛到婆母家,單位的同事來找他,說有事讓他去一趟。這一去就沒回來, 四十九天以後人被從市看守所放回。回單位上班後,被單位和家庭駐地兩個派出所的人經常騷擾。鐵西派出所有兩次把他帶到派出所問話,一夜都沒讓回來。在警察們不斷騷擾恐嚇中,他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壓力,二零零四年春,被迫辭去了單位的正式工作,靠打零工養家糊口。這時他幾乎是吃不進東西,經常嘔吐。二零零五年的一天下午,他在回家的路上,被鐵西派出所警察強行搜身,他的身體每況愈下,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離世,年僅四十三歲。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公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

張德蘭(女,85歲):我是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的,之前我患有心臟病、肝炎、腎炎、膽囊炎、眩暈、腰椎盤突出等多種疾病,花了不少錢也沒治好。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按師父「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很快全身的病都好了,別人見了我都說我越來越年輕了,和同齡人比我身體特別好,誰見了都特別羨慕,這都是借了修大法的光了,在大法中我受益太多了。

王寶貴(男,81歲 ):我是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煉法輪功。直到今天我仍然在大法中修煉。在這之前,我身患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脾、胃功能失常、嚴重性鼻流血至休克等,在市醫院、中醫院、礦務局總醫院都多次住院醫治也未能治好,在疾病的折磨下非常痛苦 自從我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所有的疾病都不見了,十八年我再也沒吃過一粒藥或打過一次針。這個大法太神奇了!

王淑清(女,67歲):我是二零零六年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之前我是一個體弱多病的人,心臟病、肩周炎、腰痛、婦科病……病痛的折磨讓我性格急躁、心情憂鬱,給自己增加了很多煩惱,經濟上有很大的壓力。在我對自己的身體康復無望,對生活也看不到希望,就在此時我幸遇了法輪功。介紹我煉功的人原來長了一臉的雀斑,修煉後都消失了。這麼好的功法我也要煉。我像掉在水裏的人突然抓住了救生圈,找到了生的希望。當我看到《轉法輪》這部寶書,我一下明白了許多過去百思不得其解的道理。當時由於家庭的原因五套功法全煉有困難,同修就讓我先煉第五套功法,我就照做。沒想到僅僅半個月的時間,不知不覺中,從身體到精神全都改變了,所有的疾病都不見了。真是太神奇了,太不可思議了。

孫金奎 (女,62歲):我因堅持信仰,曾被非法抄家三次、刑事拘留一次、勞教判刑各一次,刑期長達十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雞西市公安局二十幾名警察闖入我家抄家,搶走現金三萬五千四百元等私人物品,非法關押一天一夜,放回後對我全天監控。

一九九九年八月。我去北京信訪辦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遭北京警察綁架,關押到黑龍江駐京辦地下室,身上六千多元現金被搜走,後被雞西市公安局押回雞西非法關押。兩個月後強行把我們二十九名學員送入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我被勞教三年。在二零零零年元月三日警察把我拽到操場上,只穿單衣、單鞋遭凍刑懲罰;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因我向世人發放真相資料,再遭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期間被二十四小時安排刑事犯人監控,逼看晝夜播放污衊大法的錄像等洗腦迫害。

十六年來,迫害良善的首惡江澤民威逼各級領導執行其邪惡命令,致使各級司法部門及相關單位的原本的好人都參與了迫害,而脅從犯罪的人是在他的淫威下被動的幹著壞事,所以他們才是這場浩劫的真正受害者。對他們我沒有怨恨,今天對江澤民控告,也是啟迪其他參與者的良知善念,把機會和希望留給可能改過的人。綜上,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江澤民所犯罪行,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苑亞洲(男,50歲):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日,我去北京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被天安門廣場的武警非法抓捕,暴力毆打,把鼻子打出血來,頭部被用手槍把打腫出了個大包。十二月十三日,我被從北京劫持回雞西市第二看守所關押三十七天;遭受到多次灌食迫害。同時被勒索家屬三千多元人民幣,至今未還。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分別被雞西和雲南省洱源縣牛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關押,遭到多次毒打。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因我去派出所要身份證,被派出所和六一零辦公室的人抄家並勒索錢財索要三百元人民幣。由於這場迫害造成我的家庭妻離子散,江氏集團的罪惡一定要清算。

劉煥英(女,47歲):一九九八年因家庭矛盾我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自從修煉法輪功後,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化解了家庭矛盾,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我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事先考慮別人,不與人計較。鄰里和諧相處。我家住宅附近是山坡路,下雨天水沖到了路中間,人們行走不方便,自從修煉了大法後我肩負起清溝、鋪路、下雪清雪的重任,我堅持了十多年,通過我的無私行為,周圍的人都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是好人。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江澤民十多年來在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下,當地派出所和國保等對我抄家、綁架、拘留。拘留期間對我野蠻灌食。回家後,六一零、國保對我非法傳喚數次。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國保在六一零的操縱下未經任何法律程序把我直接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遭到各種酷刑折磨至疾病回家後,區六一零、警察仍不斷騷擾我和家人,丈夫承受不住壓力與我分手。這場迫害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傷害。

控告江澤民也是為更多無辜的人鳴冤。作為司法機關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責任。希望法庭能以正義為依歸、行正道、為公民的權利而辯,還中國人一個清明的政治和正義的社會。

雞西市雙胞胎姐妹王亞麗、王亞華(五十一歲),都是知識分子,一九九七年六月,姐姐告訴胞妹:亞麗呀,我學法輪功了,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直性子的她直言不諱:單位都讓當官的摟黃了,剩下的只有貸款了。真善忍誰能做到哇?可是一個半月後,亞麗去姐姐家,她隨意的拿起姐姐學的一本《精進要旨》,一下翻看到《博大》,她震驚了,打到她腦子裏的第一印象:這是佛法,這不是一般的書。

她又看到了《穹》這篇文章,她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動:姐呀,這可不是一般的書,這可不是常人能寫出來的東西。打那以後,她和姐姐摽著勁的學法煉功,從不示弱。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亞麗向世人講真相遭人惡告,被警察用電棍電嘴和臉,使用流氓手段雙手伸進衣服裏摳鎖骨,銬了三天狼牙手銬;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勞教兩年。最邪惡的當屬「轉化攻堅戰」。勞教所裏叫人吃不飽,整天蹲著,飢餓和時間讓她忘記蹲了多少天。大冬天只准穿線衣線褲,在一個窗戶大開的屋裏蹲著凍七八個小時。放回寢室,撕下膠帶,眉毛和睫毛被粘掉。

王亞華在控告書中這樣寫到:二零零零年元旦,西山派出所馮寶貴和四個人又來我家抄家,搶走了我的私人物品;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警察突然闖入我家,被關進雞西市第二看守所四個半月。關押期間,孩子年僅七歲,整天哭鬧找媽媽,無人照料。無奈,丈夫只好抱孩子到山東找婆婆看管。丈夫滿頭黑髮掉成了禿頂,整天以淚洗面,眼睛上火長火蒙,視力嚴重下降。父母因兩個女兒同一天被綁架,精神一度崩潰。倆姐妹從修煉至今雖然迫害加身又殃及家庭但從不言放棄。

孫淑娥(女,75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四日,我和七名同修一起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關押在駐京辦事處被搶掠了九百元現金,警察對我進行侮辱謾罵,被關押了七天。押送我們回雞西,警察打我,並給我戴上手銬。在第二看守所我們被關押了十三天,一個叫大海的警察勒索我二百元錢。

一次,警察把我們從恒山區帶到柳毛礦非法審訊,逼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們幾個學員異口同聲說:煉!我們絕食抗議迫害,警察把我們幾個學員丟在柳毛礦,十里路我們是冒著大雨徒步回家的。

水利局局長吳寶庫,曾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雞西市委610以各種手段關進監獄迫害七年多,吳寶庫在遞交給最高檢的控告書中吳寶庫寫道:九六年前,我常喝大酒,和妻子吵架,都打到法院,欲辦離婚的程度。當時我患有心臟、腎炎、腎結石、膽囊炎、胃病、長期失眠等綜合疾病,每年報銷醫療費三千餘元,遭受巨大身心痛苦! 我在絕望中寫好遺書,交待好後事等死……

修煉大法後,自覺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更好的人。幾週後,多年困擾我的各種疾病痊癒,家庭和睦,鄰里和順,社會和諧,被公認為好家庭。無論在武裝部、監察局、水利局,我都能一如既往,盡職盡責,受嘉獎評先進年年有份。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我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枉判七年徒刑,上訴被駁回,匆忙被送監獄迫害。在監獄關押期間,警察對我實施了無數次酷刑,先後被打掉八顆牙,先後五次向省紀委、省高檢、省高法等機關控告,都被監獄扣押。由於我被冤判,妻子也被非法囚禁三十七天,我被開除公職,失去工資。

在控告請求中,吳寶庫強烈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江澤民犯罪集團涉嫌群體滅絕罪、危害人類罪、酷刑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等數罪刑事案件,追究其刑事責任。順天意,得民心,讓被江氏集團謊言欺騙的世人早日明白得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