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不忍睹的遺體讓親屬們驚呆了:腦部腫大,耳部和臉青紫,處處是瘀血,鼻、嘴內充血,並有流下來的黃色物質;肚子、胸、後背、腿沒有一塊完好的地方,傷痕累累,死不瞑目。就連兩歲的孩子都看出來是被活活打死的,可警察們卻都說是「心臟病」。
親屬要求公安局長把殺人兇手交出來!公安局長竟假惺惺地說:「你們認為是被打死的,可以告我們,我們當被告,你們可以到檢察院告我們。」親屬們哭訴道:「你們都是一夥的,我們怎麼能告贏?!」
時隔十四年,付春生的家屬早已搬離原居住地,也還不知道訴江的大潮。作為當時的見證人,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高會傑和付春生的家屬一起去屍檢所,親眼目睹了付春生被活活打死傷痕累累的屍體,高會傑認為,我的眼睛就是最好的證據,這一場景在我的記憶中,永遠都不會消失。
因此,高會傑暫代被迫害致死的付春生家屬,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將控告前中共頭子、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給位於北京的最高法院。
這是高會傑快遞到最高法院的收據 |
法輪功學員付春生遭迫害的經歷
在修煉法輪大法前,付春生並不是一個好人,吃喝玩樂、打妻罵子,在交通公司上班,因報復領導,被單位開除。修煉法輪大法後,付春生獲得了生命的新生,身心得到了脫胎換骨的改變,明白了生命的意義。
法輪功也給他淨化了身體,皮膚病一掃而光。在生活中,他處處為人著想,助人為樂,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當好人中的好人。因為在大法中受益無窮,當大法被迫害時,他為了還師父清白、替大法說句公道話,多次進京證實法,多次被抓,被迫害,被非法勞教過。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八時多,豐滿區大長屯派出所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非法大搜捕,數名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付春生家,非法抓捕。此時,付春生不在家,警察不許家人出門報信和打電話。
等到九時左右,付春生從外邊回家,警察擁上來將付春生抓捕,並非法抄家,搜出許多大法資料,並搶走師父法像。連同他的妻子一同抓到派出所。十二月二十九日,將付春生的妻子放回,將付春生送往吉林市公安局,市局又於十二月三十日將付春生轉押去吉林市第三看守所。警察問資料的來源,付春生為了保護其他法輪功學員,拒不回答。
到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半夜,僅三天,惡警將付春生活活打死,並假意送往醫院搶救,讓醫院填寫死於心臟病(心肌梗死)的診斷結論。付春生被抓走前,根本沒有心臟病,修煉法輪功以來,身體健康。這是邪惡之徒掩蓋其殺人罪行的又一鐵的事實。
付春生於一月一日死亡,直到三日,警察才通知家屬,這其中有怎樣的陰謀詭計?看守所編造不知其家屬通訊電話等謊言,試問平時通過電話進行監控,怎麼就知道電話號碼?警察告訴家屬「死於心臟病,沒有外傷。」家屬表示疑惑,好好的一個人,怎麼抓進去三天就死了?
一月五日,親屬去屍檢所給付春生穿衣服,實際是驗證付春生是否有外傷,是否被打死。謊言掩蓋不了事實。
當揭開蓋在付春生頭上的破棉襖時,慘不忍睹的屍體展現在眼前,親屬們驚呆了,付春生光著兩腳,兩手是彎曲狀,腦部腫大,耳部、臉青紫,處處是瘀血,鼻、嘴內充血,並有流下來的黃色物質;肚子、胸、後背、腿沒有一塊完好的地方,傷痕累累,死不瞑目。這樣的慘狀,可公安都說是「心臟病」,光天化日之下,竟顛倒黑白撒彌天大謊。
親屬質問公安局長,看守所所長心虛地解釋說:「這是經過法醫鑑定的,屬於正常死亡。」串通好了的「屍檢專家」竟搬弄術語,說:「這是『屍斑』,每個死人身上都有,有輕有重。」公安局長補充說:「不信你們可以看一看我們這個地方還有二十多具屍體,都有沒有屍斑。」試問:「屍檢所」是甚麼地方?這裏的屍體都是因車禍或打架致死送來的,能和正常死亡一樣嗎?能沒有所謂的「屍斑」嗎?掩蓋打死人的事實,用「屍斑」矇騙親屬。
親屬要求公安局長把殺人兇手交出來!公安局長竟假惺惺地說:「你們認為是被打死的,可以告我們,我們當被告,你們可以到檢察院告我們。」親屬們哭訴道:「你們都是一夥的,我們怎麼能告贏?!」最後親屬們要求給屍體拍照,公安怕謊言被揭穿,怕真相被曝光,威脅親屬不許拍照。而且強迫家屬快速將屍體火化,火化的費用由他們承擔。
以上的事實完全印證江澤民的「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肉體上消滅」的罪行。高會傑這裏不是在控告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吉林市公安局、豐滿分局及相關的參與迫害的人員,他只是在控告江澤民,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罪魁禍首。他應該而且必須被押上歷史的審判台,接受正義與良知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