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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拒發護照 使我無法赴美參加女兒畢業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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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我的女兒於二零一二年考入美國加州大學深造。二零一三年該校第一次發出邀請函,邀請我們家長參加孩子的畢業典禮儀式。我和孩子的父親高興極了,能夠分享孩子人生學業有成的一大喜事是為人父母的榮幸,我們商定同行去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孩子的父親有出國護照,而我的護照於零九年已過期得從新辦理,於是二零一三年四月我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出國護照。當時辦理流程很順利,並告知半個月後給我郵寄護照證件。然而沒有想到的是一個星期後我等來的卻是一個辦證未通過的電話!

我立即趕到公安局出入境辦證大廳詢問緣由,工作人員很難為情的對我說:不好意思是「上面」沒通過,我們也沒辦法。在我一再追問下,工作人員才勉強把工作電腦轉過來給我看,見上面顯示「法輪功重點分子」幾個大字!當時大廳有很多排隊等待辦證人員,我當面質問工作人員:煉法輪功怎麼了?與我辦證有何關係?我對那些還在等待辦證的人說:你們今天在這做個見證,不久你們走出國門,包括香港、台灣無論哪個國家和地區請多留意處處都能見到法輪功!法輪功教人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在世界上弘傳一百多個國家,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還沒等我說完,工作人員一邊給我退辦證的錢、一邊將我往門外送,一再表示說他們都知道是共產黨不幹好事,「上面」胡整沒辦法,對我辦證未通過這事也過意不去。

當天下午一上班,我又去漢濱區國保大隊強烈要求無條件辦理出國護照。當時漢濱區國保大隊長吳新生、趙思林、鄧濤還有兩個不知名的警察,聽我講孩子在美國讀書,看到我呈上的加州大學邀請函,他們幾位互相交換了眼神,意思是孩子不可能出國啊?因為他們清楚的知道在二零零九年曾恐嚇我不好好「配合」的後果,明確提到將來限制孩子出國留學的事(當時我就心想你說了不算)。隨即他們話題一轉以我的「表現」(指不轉化、不寫三書)不可能給辦理護照。我說:「你們也是為人父母,作為一個母親我只是參加孩子畢業典禮,我給你們表的哪門子態?」我又義正辭嚴地說:「我作為一個合法公民,你們這樣做是非法限制公民的自由權利,這是執法犯法……」最後他們讓我先回家,等他們上會研究再說。後來我又陸續去了多次均以「上會研究」搪塞了事。

轉眼到了二零一四年三月,校方再次發出邀請函。眼看臨近六月份孩子畢業,於是我從四月份又開始著手辦理出國護照,從漢濱區國保──漢濱區維穩辦(610)──漢濱區政法委三家政府機構來回跑,他們的一貫做法是互相推諉,但不予辦理的理由卻是驚人的一致:

1、不交保證金不行。我說:零九年繳的到現在還沒退?
2、不轉化不行。我反問:你們要把好人往哪轉化?修真善忍做好人有錯嗎?你們天天喊維穩維穩,還怕好人多啊?
3、全省沒先例。我說文件在哪?這麼多年過去了,到現在我都不知我到底觸犯了國家的哪條法律?

他們回答不上我提的問題,後來他們把公安內部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這個所謂的「絕密文件」共有六條細則,他們套用其中第五條「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不准出境」,藉此不給我辦理護照,從而達到限制信仰法輪功人員出國的目的。這一條表明只要是在中國,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被質疑的嫌犯。我對漢濱區國保大隊工作人員說:你們天天維穩,現在新疆暴亂,昆明暴亂,處處都是持刀搶劫的,誘騙殺人的,貪污腐敗的,哪一樁是你們打壓這麼多年的法輪功學員幹的?他們個個瞠目結舌!

再後來我去找他們,他們天天都在「開會」,其後連大門都進不去了。最終只好孩子的父親隻身一人前往美國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

時至今天,給不給辦護照,對我來說已不重要。只是作為一個合法的中國公民的權利沒有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我感到很痛心!我常常在想我何罪之有啊?只是因為遵照真善忍的標準要做個好人,只是因為不願意違心的說謊話。修煉法輪功使我有了一個健康的身體,一顆善良的心靈。然而卻因為不願放棄修煉,就失去了行動自由,這樣公平嗎?

跟隨中共獨裁專制又有誰能逃過上天的懲罰呢?唯來遲與來早而已!在此奉勸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看看周永康、薄熙來、王立軍、李東生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因此善用你們手中的權力,在善與惡、正與邪之間,每個人的良心都在時刻面臨嚴峻的考驗和選擇,請善待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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