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起訴江澤民的一點感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現在天象變化已到了全國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時候,當然每次出現新的形勢時總是有人用各種人心來衡量,回想起我在這迫害十多年中走過的助師正法的路,真的感慨萬千。

一、十多年前的一場訴訟

二零零三年過年後薩斯病(非典)在北京爆發,就像師父《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溫哥華講法》講的「他們不但不知反省,還在利用薩斯病迫害大法弟子,掩蓋著真相。」[1]因為我讓公司同事到我家拿我們公司銷售方面的宣傳資料被小區居委會舉報到派出所,說我散發法輪功資料。

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派出所來了幾個警察氣勢洶洶非法闖入我家,看到一堆資料立即如獲至寶似的搶到手裏,一看是公司的宣傳資料於是便灰溜溜的走了。晚上學法時師父借我妹嘴點我學《道法》那篇經文,在我學的過程中師父把「坦然不動」四個字點給我。五月八日早晨,我給部門經理打電話說要去上班,結果電話被監聽,我剛準備出門被幾個派出所警察堵在門口,並把我強行帶上警車。然後幾個人圍住家人說要搜家,家人正念很足說沒有搜查證不許搜,那幾個警察果真沒敢搜,出門來到警車附近,家人趁警察出門後把一盒十多盤的師父《濟南講法》的錄音帶塞進衣櫃中。警車上我一直很坦然,正念十足的發著正念,一直持續到中午,派出所上面公安分局壓下來讓他們搜家。我堅信他們搜不出任何東西,另外空間的邪惡看到我沒有任何漏可鑽,家人也不配合,於是開車把我帶到派出所問訊,並不讓家人在場只讓居委會的在場搜查。結果搜不到任何他們想要的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於是他們編造一份搜查清單,讓在場的居委會人員做假證人在偽造的搜查清單上簽了字。在派出所警察做問訊筆錄時,我嚴厲的告訴他們,你們所做的一切都是違法的,我不會回答一個字。等他們做完零口供記錄,我抓住機會說:「小伙子,我看你還有善念,我給你講講法輪功的真相」,並告訴他薩斯病就是天在治人。

在看守所公安分局來人做問訊記錄表現的很心虛,乾脆東拉西扯的談些別的。我知道是因為我以前所做的證實法的神跡讓他們抓不到把柄,這一次迫害他們以為是十拿九穩,結果再一次出手卻又一次出乎他們意料之外。這期間我一直絕食抗議講真相,也許他們出於良心發現想推脫迫害的責任,分局的就以我的戶口在外地為由讓我老家公安局來人把我送回老家。

回到老家那邊看守所,我也用絕食抗議,並不斷的講真相,結果被批兩年勞教,送到省女子勞教所。在薩斯病流行期間勞教所警察也怕再參與迫害遭報應,就推脫說體檢結果心臟有問題拒收,後來我知道其實我的心臟沒有任何問題,竇性心律不齊屬正常生理現象。回到當地第二天國保大隊辦案人員主動到勞教委給我辦理了先天性心臟病所外執行手續把我送回家中,給他們自己下了台階。

為了反迫害講真相證實法,我多次去當地政府行政覆議辦公室講真相並要求取消勞教,後來行政覆議維持原判的結果下來,我就按照行政法律程序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有同修知道我在當地法院已經立案的消息後,出於對我的安全考慮和對法的認識不足,派人找我母親讓我撤訴,理由是可能還沒上法庭就會被抓去勞教或者上完法庭就立即被抓去勞教。我當時很坦然的告訴我母親說:「第一我不怕死,第二我不怕勞教,第三我不認為告了他們我就會被勞教。」母親看我底氣很足也很支持我。

後來我主動找同修交流說迫害這麼多年,大法弟子都是站在被告席上被動的申訴自己怎樣無罪,現在是師父的無量智慧把壞事變成了好事,大法弟子才能站到原告席上告他們,這是一個主動清除邪惡講清真相的好機會,我怎麼能因為怕死怕勞教而放棄這種千載難逢的大好機會呢?後來越來越多的同修對這次訴訟有了積極正面的認識,有二百多名大法弟子主動表示要出庭發正念、旁聽。開庭前一天說省公安廳來了人,有一百多名大法弟子出於安全的考慮放棄了這次機會,但是還是有一百多名大法弟子頂著壓力走上了法庭。

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並不斷的精進實修,在開庭前幾天我悟到訴訟的基調應該是圍繞我得大法後身心受益、怎樣做好人的情況講真相,展現大法的祥和美好,並與同修做了交流得到了同修的肯定。那天開庭前我看到大法弟子走進法院時另外空間的身體有三、四層樓那麼高,感動的差點掉淚。開庭那天公安局派人給我錄像,我很坦然的對著攝像機讓他們記錄下大法弟子堂堂正正證實法的珍貴歷史鏡頭。法庭上座無虛席,連法庭的正門都打開了,門外還站了幾排大法弟子旁聽。開庭時我隱約看到另外空中大法弟子和迫害大法弟子的舊勢力在法庭上各坐一邊,知道這是一場宇宙中正在發生的正邪較量。

當時大法弟子的官司不讓請律師,我自己為自己作辯護,國保那邊派了兩名警察作為被告參與訴訟。訴訟過程中明白了真相的法官和法警面對兩個狼狽的警察的窘態,都發出了發自內心的微笑。在偉大的師尊加持和同修的整體配合下整個訴訟過程輕鬆、流暢,達到了展現大法美好、祥和的目地。開完庭後,國保那邊也沒有動過我一根汗毛。

當時這種訴訟案在全國沒有先例,當地法院把這個案子傳到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又傳到了高級法院,到二零零四年過年前,省高級法院把維持原判的決定轉發下來。早先在這個案子立案後,因為法輪功的案子不讓請律師,當地法院通知我本人到法院閱卷,閱卷時我看到北京那邊派出所的搜查過程全都是造假,就掉淚了,並告訴在場的法官說警察為了達到迫害目地全部在造假,法官也相信我說的是真的,只是沒多說話。再加上這次法庭上講真相很到位,所以那幾個行政庭的法官明白了真相都不想參與迫害。他們給我打電話說讓我去法院和他們像朋友一樣聊聊天。我去了之後,他們告訴我高院維持原判結果下來了,擇日要開庭宣布判決結果,他們不想開庭,並用壓人的口吻讓我撤訴,並說再上訴到中級法院還是這個結果。我不軟不硬的頂了一句說自己不怕死才敢打這個官司,既然不怕死,再上訴到中級法院又怕甚麼。他們一聽趕緊說出了真心話:文革怎麼回事我們都知道,我們幹這份工作有個好收入是為了養家糊口,為了孩子能接受好的教育。我明白了他們是不願在判決書上簽字背上迫害大法弟子的罪名以免將來被清算,於是我說大法弟子都是與人為善的,既然你們這樣說為了你們考慮我就撤訴,但是這事沒完,我會去找勞教委、國保、六一零辦公室。幾位法官全都輕鬆的笑了,有位女法官看見我穿的保暖服衣領上有一根線頭,趕緊去拿了一把剪刀幫我把線頭剪了。

後來我去找勞教委,又幾次找市國保支隊的頭長談,十多次去市六一零辦公室講真相,最後由國保支隊的頭拍板,六一零辦公室的一致同意,用放假的名義一直到勞教結束的期限讓我回到北京自己的家中。

二零零二年我讀到師父《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那一段「你們在正見網上寫的一篇文章中說,聖經啟示錄裏面講了,說邪惡的獸用嘴攻擊神四十二個月,也就是三年半的時間。」[2]就猜想到可能二零零三年過年前後就是迫害發生三年半的時間會有大事發生,因為我認真讀過聖經啟示錄有關章節。後來二零零三年過年後薩斯病在北京爆發,我突然明白師父講的是與這件事情有關。

二零零三年過年前一次學法師父突然把「使命」兩個字點給我,作為大法弟子既要做好三件事,還要圓容好家庭和工作,再加上因為大法弟子不能墮胎,我的第二個孩子才一歲多,根本沒時間想「使命」兩字的內涵是甚麼,只是單純的按照師父講的否定舊勢力的迫害去做。回北京後再次學師父《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溫哥華講法》講到當初舊勢力定下中國要淘汰八百萬人,而實際上師父慈悲,遠遠沒有淘汰那麼多,我才似乎明白了「使命」兩個字的一點內涵。

二、起訴江澤民的經歷

轉眼到了二零零七年六月,我被所居住小區街道辦事處六一零辦公室的構陷,導致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六日被派出所警察搜家。其實舊勢力每一次安排迫害都是很心虛的,有了前幾次迫害失敗的經驗,他們那些司法人員也知道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是有神通保護自己的。這次他們首先在事先已經監聽到下午我要出門為公司客戶辦事的情況下,上午他們指使居委會的給我打電話問我交物業費沒有確認我在家,然後下午等我出門不久他們就開始搜家。他們搜家也沒有把我的大法書都搜走,只搜了一本《轉法輪》和一些單頁的經文,我每天照樣堅持學法。師父看得很清楚,知道我躲不過這一劫,在我學《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時把一正一反同出的法理點給了我。後來實在太想看《轉法輪》找到同修要了本《轉法輪》,他們派出大量便衣跟蹤也沒能治了我,於是他們在七月十日晚十點非法抓我,第二天一早把我送到洗腦班迫害,我堅決不轉化並絕食抗議,結果被勞教二年半,後來被送到全國最臭名昭著的那個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嚴酷的環境中,我從來沒有放鬆過自己,用各種方式反迫害證實法,摔了跟頭爬起來接著走,後來大法弟子形成了整體,做了許多集體證實法的事,這裏由於筆墨所限我就不多講了。

在勞教所,我曾經背過師父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芝加哥市法會講法》中一些段落「其實我有一個想法,我早就跟你們講過,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作為一個修煉的人來講,我說修煉人是沒有敵人的,你們只有救人的份兒,沒有用人的手段、用人的理去懲治人和判決人的份兒。」[3]「大家想一想,在座的有很多學大法之前也都是被惡黨欺騙當過黨員的,你們真的要去審判那些被邪惡欺騙了的黨員嗎?你們要知道他們當初也是被中共惡黨欺騙過的,那都是你們要救度的眾生。」[3]所以我們除了口頭講真相外,特別重視寫信講真相,無論反迫害中挨打、挨電、受到酷刑折磨,或者摔了多大的跟頭,回過頭找自己後又無怨無恨的寫信講真相,沒有被迫害到的同修也站出來為被迫害的同修說話圓容整體,以致後來發生過這樣的事,當有警察拿到真相信後,當著大法弟子和其他勞教人員開玩笑說:「喛喲,又給我送紅包啊!」還有的警察問大法弟子「聽說今年就結束了,甚麼時候結束啊,是不是真的?」

六月八日我站出來絕食、拒絕勞動,結果再一次遭受酷刑迫害。在酷刑迫害前我正氣凜然的在勞教服上寫下了幾個大字「還我師父清白!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

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邪黨中央派檢察院進駐勞教所,對許多事情做了調查取證。後來二零零九年九月底我再次站出來要求取消勞教制度釋放被關押大法弟子遭受嚴重酷刑迫害後,檢察院找過與迫害有關的警察去問責。

二零一零年我從勞教所回家後,我加緊全面學法。我就在思考師父點我走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的路,我為此吃了那麼大的苦遭了那麼大的罪,是不是中國人絕大多數都要被救度才算是做到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因為師父多次講過今天的人都是天上來的,代表著不同的天體、宇宙。

二零零六年我通過自由門上網就看到過王傑、朱柯明告江澤民的事我感動的落淚,當再一次看到王傑、朱柯明的事就想再次看到這事也不是偶然的,是不是師父讓我也起訴江澤民。在勞教所證實法的經歷讓我看到再惡的警察在大法弟子正念、善念面前都表現出了他善的一面。而且在勞教所我背過師父《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中那段關於「解體中共、制止迫害」中講的「大法弟子就有那麼大的責任,那這個責任就是要在眾生都不行了的時候、世人被惡魔中共邪黨綁架而無望的時候救度他們。」「那救就得告訴人,中共邪黨是魔鬼在世上的世間形像,解體它是救人。不是為了解體它為目地,救人是目地;解體它不是為了要它的政權,是解脫被綁架的中國人,所以要全力的講真相、救眾生。」「人們都知道真相後迫害就無法維持,中共邪黨就會倒台,但那不是為了叫其倒台而做的,是以眾生得救為目地的。這是迫害者自己把自己打倒的,是眾生解體了它。」知道參與迫害的警察很多也明白真相,但是出於上面的壓力和保住自己的飯碗而維持著迫害不能解脫自己,那我就從告江澤民入手做起,也是在講清真相、主動清除邪惡。

於是我找律師諮詢,律師聽了我的陳述後很同情,說司法局和律師協會有規定不讓接法輪功的案子,但告訴我刑事訴訟的案子一般是從檢察院提起公訴,另外夠輕微刑訴案的可以用自訴案件的形式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臨走我要付事先打電話說定的五百元諮詢費,他們也沒有收。

有同修聽說我要告江澤民,主動給我送來一些相關的明慧資料,準備了幾個月後,我向居住地的區法院起訴科遞交起訴書,起訴書中我強調了一點,那些參與迫害的警察如果願意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我將免於起訴他們。我相信這是一份有份量的起訴書,無論誰認真讀過之後都會認識到法輪大法的修煉和大法弟子的反迫害是絕對非暴力與理性的。當時在班的檢察官一聽我要起訴江澤民,就挑剔我手續不全不收。第二次我準備齊手續再去的時候他卻休假了,聽說他為這事急的牙都上火了。第三次我打聽到科長辦公室直接把科長堵在辦公室門口,科長答應到接待室看我的起訴書,他認真看完了起訴書之後說他們不能受理,這種案件應該遞交北京市高級法院。我第一次去北京市高級法院,當班的幾個檢察官一聽是告江澤民驚訝的眼睛大睜,有的嘴都合不攏了,接待我的那位檢察官草草看了一眼後,找個理由就把起訴書遞出來,我出於一個是自己不懂法律,不能從法律方面沉著應對,另一個是我的首要目地是用這種方式講真相救眾生,無論如何敢做就是在震懾邪惡,沒有多僵持就離開了。

後來有同修又幫我把起訴書補充完善,那時師父《甚麼叫助師正法》的經文剛好出來了,大家都感到正法修煉無比嚴肅。同修主動提出陪我去北京高級法院,那天還是那位姓宋的檢察官接待我,他一看還是告江澤民就說:「我們這裏接的都是大毒梟、殺人滅門的大案,自訴案件是屬於輕微刑事案件,不屬於我們接待的範圍。」又一次把我推出來了。

後來我們剛進地鐵不久整個北京城狂風暴雨電閃雷鳴,新聞報導說北京劈了七千個雷,中南海成了汪洋大海,我知道是上天在警示世人和當權者人不治天就要治人。後來我們又去了最高法院還是不收。接下來我又逐級去檢察院,去區檢察院時門衛好心幫忙把起訴書投進了檢察長的信箱。到北京市高級檢察院,在班的檢察官聽說是告江澤民,要了我的身份證和起訴書進去請示上級領導,回來告訴我說這個不能受理。後來我想把起訴書郵寄給他們,這樣他們不收也得收了,於是給這些法院、檢察院都逐個寄了起訴書。直到明慧網登出文章《買鞭炮、放鞭炮、慶祝江鬼死亡》這事才告一段落。

後來北京市檢察院給我打電話說:「你要告的我們管不了,你可以告下面具體的執法人員。」我的目地不是為了告人,救人才是目地,我相信是他們看過起訴書之後良知善念出來了才這麼做的,就沒有多說甚麼。師父《洪吟三》出來後我看到《紅朝末日》寫的「眾生醒來存正義 全民三退惡黨斃」,我想我悟對了,更知道只有做到才是修。

三、結語

現在中國已有兩億人被救度,其實了解真相的為數已不少。現在天象到了全國起訴江澤民的時候,大法弟子只有本著慈悲救度的心態,就像師父《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說的「除了幾個邪惡轉生來的首惡之外,不把人當魔,人是被它綁架的。就是這麼一個關係。」只有把江澤民、周永康這些首惡之徒的酷刑罪、反人類罪在法庭上公開展示出來,才可能在短時間內讓眾多的中國人得救。我們的出發點就是慈悲救度。我想中國人全部知道真相後紛紛三退,中共自然就會解體,這也是應驗了老百姓說的那句話「眾怒難犯」。

層次有限,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芝加哥市法會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