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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近五載 大連方彩霞起訴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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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方彩霞,四十八歲,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之後,遭中共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零年一月始,被馬三家勞教所迫害三年零三個月,關小號、坐鐵椅,致使臀部皮肉剝離。二零零九年四月,方彩霞被注射不明藥物,再次遭馬三家勞教所迫害一年半,強迫從事重體力勞動。

方彩霞,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原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然而,以江氏集團為首的惡警惡人迫害後,家人也遭受敲詐、恐嚇和株連,方彩霞被迫離婚,此後,一直都在艱難之中,精神和肉體受到了極大傷害,但方彩霞始終堅修大法。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方彩霞已將起訴江澤民的訴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去最高檢察院。

下面是方彩霞遭受江氏集團迫害的事實。

1.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方彩霞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回大連,被限制自由十五天後,又轉到大連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片警沒出示任何證件進行兩次抄家,對家人敲詐三千元,導致家庭破裂,我至今無家可歸。

2. 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一月,方彩霞粘「法輪大法好」標語,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迫害三年零三個月。

非法關押期間,不讓洗澡,有兩個在押人員充當「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不讓說話,不讓煉功,強制看污衊大法的錄像,聽污衊大法的錄音,看污衊大法的材料。強制「轉化」,方彩霞不服從,被關小號十三天,每天二十四小時被固定在鐵椅子上,臀部都硌破了,褲子粘在臀部肉上,每天二十四小時只准上兩次廁所,一活動,褲子與臀部皮肉一起從臀部剝離,鑽心疼痛,回來後再坐下,褲子又粘在臀部肉上。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方彩霞被銬在陰冷、沒有暖氣的房間裏,凍的方彩霞手腳腫的像饅頭一樣,分分秒秒在煎熬之中,七天後才放出來。

非法勞教的三年期間,每年到「四二五」和「七二零」時,惡警人員都對方彩霞這樣沒「轉化」的大法弟子加重迫害。最長一次,方彩霞被罰站二十多天,有一次罰蹲三天二夜,致方彩霞右腳大腳趾麻木一年多。

3. 再次被馬三家勞教所迫害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方彩霞發神韻光盤,被革鎮堡派出所綁架,手機及隨身錢物被沒收。因方彩霞不配合取指紋,不配合照像,被用電棍電擊,臉部出現大片水泡,警察用腳踹方彩霞的腹部,毆打方彩霞,致鼻口竄血,姚家看守所不收。

革鎮堡派出所警察把方彩霞拉到大連三院作腦CT檢查,方彩霞不配合檢查,警察把她拉到急診室,擬注射藥物,方彩霞不服從。警察砸方彩霞的大腿,導致她腿瘸不能活動,他們趁機給方彩霞注射不明藥物,使她意識不清。最後在零口供情況下,把方彩霞送馬三家教養一年半。在馬三家教養所被奴役,從事重體力縫紉工作。

方彩霞表示以上是她被迫害事件的冰山一角,太多太多的事無法用語言形容,這些年,方彩霞無家可歸,失去穩定的經濟來源,風餐露宿,每時每刻都在遭受迫害之中,精神和肉體受到了極大傷害。江澤民的罪行罄竹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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