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迫害
1、一月四日早六點,哈爾濱道裏群力開發區民生尚都小區的法輪功學員張樹海離家後失蹤。
2、一月九日上午,馬桂雲在哈市南崗區醫大二院附近給不明真相的人講真相過程中,被構惡告,遭郵政街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謊稱行政拘留十五天,並通知了其家屬。二十四日,家屬去接她回家,被告知已改為刑事拘留,轉押到第二看守所了。家屬找到郵政派出所辦案人田海波,他說已經報南崗國保了。後馬桂雲於二月十日回家。
3、一月二十六日,哈爾濱市道裏區新發鎮法輪功學員孫振紅、潘海燕,在新發鎮新興村被道裏區新農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鴨子圈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4、一月份獲悉,黑龍江省哈爾濱師範大學法輪功學員聶英健女士和哈市道外區一位李姓男法輪功學員正在哈爾濱第一專科醫院(原哈爾濱市精神病院)遭迫害,聶英健已經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在垃圾堆裏找食物吃;李姓法輪功學員剛剛被綁架到那裏。
5、一月三十日晚上五點半左右,在黑龍江省延壽縣老道溝屯三名女法輪功學員,李淑華(五十四歲)、趙振清(四十九歲)、武玉香(五十歲)被屯書記張環宇綁架,並夥同壽山鄉派出所所長張延兵等人把三位女法輪功學員劫持到壽山鄉派出所。後延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趙曉東,把她們劫持到延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第二天早上把她們直接送到哈爾濱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天。二月十日早上六點半,三人從哈爾濱行政拘留所被放回家,每人被勒索一千元,加拘留所勒索飯費每人二百元,三人共計三千六百元。
6、趙傳寶,四十三歲,男,黑龍江省雙城市新興鎮東撲村村民,二零一二年上半年去山東冠縣打工,至今未歸,後來據送信的人說:趙傳寶外出散發真相資料,被冠縣冠湯(音)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趙傳寶父親趙善本按地址給派出所打去電話尋找兒子,派出所回話說:有這麼回事,但沒有底案。具體非法關押在哪裏,家人沒問出結果。
7、二月四日下午二點三十分,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張淑潔在南崗區果戈理大街講真相時,被兩名巡警劫持到巴山街派出所。當天晚間十一點被派出所警察張越、安寧劫持到哈爾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關押十天。
8、二月十一日,賓縣長安鄉法輪功學員王學梅在給民眾講真相時,被賓縣西城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被劫持到哈爾濱鴨子圈,非法關押十六天。
9、四月二十日下午,道裏區法輪功學員李玉蘭,被綁架到安和派出所。後被非法行政拘留五天。
10、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哈爾濱市阿城區玉泉鎮法輪功學員吳桂榮、李桂蘭、劉思佳、小賈在阿城亞溝鎮南平屯發光盤遭惡人構陷,被亞溝派出所和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劉思佳、李桂蘭、吳桂榮被綁架到哈市鴨子圈,被綁架時劉思佳、李桂蘭遭派出所警察大打出手。
11、四月二十九日早晨,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崔桂芬在珠江小區貼真相不乾膠被綁架。
12、五月十六日,依蘭法輪功學員李桂月發資料時被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佳東派出所警察綁架。
13、五月二十一日,黑龍江省方正縣國保大隊長白文傑、王林春闖到唐山,將長期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李長安綁架到方正縣看守所。
非法庭審、判刑迫害
1、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道裏區太平莊鎮法輪功學員林淑蓉遭非法庭審迫害,沒有宣判結果。林淑蓉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被惡人構陷,被道裏區公安分局太平莊鎮派出所綁架
2、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六十二歲的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刁玉琴在非法關押八個月後,被非法庭審。刁玉琴的家屬在五月二十二日接到對刁玉琴的非法判決書,非法判決三年六個月,現在她本人和家屬正準備上訴和控告相關責任人。
3、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對跨省綁架的田金鑫、韓靜、劉裕晗進行非法庭審。二零一四年五月,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田金鑫、韓靜、劉裕晗分別在哈爾濱和瀋陽兩地被瀋陽警察綁架,三人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