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西安市眾多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控告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近一段時間,陝西省西安、咸陽、安康、漢中、寶雞、漢中、渭南、榆林、延安等市縣法輪功學員紛紛向最高檢察院、法院遞交控告狀,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曠日持久的迫害罪行。六月份以來,僅西安市一個城市,又有五十五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遞交訴江控告狀。

他們在給最高檢察院、法院的控告信中寫道:「我們是在陝西省西安市居住的中國公民。我們都是法輪大法的信仰者,我們在大法中得到了心靈的昇華、身體的健康、家庭的和睦,我們萬分感激法輪大法給我們所帶來的這一切。可是十幾年來,江澤民集團一直在用最邪惡的手段迫害著法輪功、迫害著我們的師父、迫害著我們大法弟子。今天我們決心站出來控告江澤民,將他繩之以法,請各位正義的檢察官們給予我們幫助。」

父親被關押 母親重病 女兒承受巨大壓力和痛苦

馮小青,今年二十八歲,家住西安市翠華北路。上小學時,馮小青跟著父母修煉法輪大法,每天都很充實,也很精進。法輪功為她開智開慧,那時她由一個中等生一下成為年級第一名,法輪大法好在她心裏扎了根。

回憶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馮小青說:「二零零八年,我父親因修煉法輪功,被六一零綁架,六一零人員找到我學校,誣陷說爸爸『顛覆國家政權』,要求教育我,給我造成了很大的思想負擔和精神壓力;關押審訊我爸的警察也把我叫去問話等等。這些突然的變化導致我不敢再煉法輪功。」

「爸爸被綁架的時候,媽媽患嚴重腦溢血正癱瘓在床,家裏無人照料,那時我正上大二,六一零要我回家照看媽媽。我每天既要照顧媽媽的起居生活,還要操心學業,生怕媽媽發生意外;同時我非常擔心爸爸受迫害,我每天都在極度惶恐中煎熬,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江澤民濫用職權,違反《憲法》,剝奪了我信仰和修煉法輪功的權利,破壞了我原本很好的修煉環境和修煉狀態,嚴重影響了我的學業和身體生活。所以,我要控告江澤民。」

遭黑頭套、老虎凳、吊銬 糧站退休職工控告江澤民

戴蓮,女,五十六歲,陝西省戶縣城關糧站退休職工,在江澤民及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十六年裏,被非法抄家一次,行政拘留一次,非法關押二次,共五個月,洗腦迫害二次,非法勞教一年半(監外執行)。戴蓮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郵寄《刑事控告書》,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禍首江澤民。

戴蓮在她的控告書中說:「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警察再次綁架我到公安局,強行照相,我不照,他們就打我,毆打後,又被關押臘家灘拘留所,二天後,四、五個警察給我戴上手銬,套上黑頭套,把我劫持到戶縣太平森林公園,刑訊逼供、上老虎凳、吊銬等酷刑,再二天後,又把我劫持到西安市五處,強迫做勞工,縫地毯,因我的手被吊銬吊的時間太長,不能拿針,又把我轉到重監室,給重刑犯打飯,洗碗,幹雜活。五個月後,我又被劫持到長安洗腦班,繼續迫害十九天,後判勞教一年半(監外執行),罰款三千元(最後要回)。」

被非法判刑五年 西安市戶縣劉春霞控告江澤民

劉春霞,女,四十七歲,原陝西省西安市戶縣餘下鎮惠安化工廠職工,她在控告書中說:「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瘋狂迫害中,我曾二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行政拘留,一次刑事拘留,非法判刑五年,造成家庭破裂,被迫失去工作。家中孩子幼小的心靈遭受創傷,給經歷過『文革』的老父親造成巨大的恐懼。在我和母親、妹夫(八年冤獄,現被非法關押在陝西省渭南監獄)接二連三的被非法關押中,父親頂著巨大的常人難以承受的壓力、痛苦和難言的悲憤支撐著我們這個支離破碎的家。」

「江澤民作為迫害善良民眾的主犯、教唆犯,構成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等多項罪責,因此,我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遭非法關押七年 西安市教師張潔控告江澤民

張潔,六十一歲,西安市勞動技術學校教師。今年六月七日,張潔寫控告狀,控告江澤民對她的迫害。張潔在控告書中說:「十六年來,我七年的時間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看守所裏,艱難的度過,其餘大多時間都在外流離失所至今。我被非法關押兩次(三個多月)、強迫去洗腦兩次(共十個半月)、非法勞教兩年、冤獄四年、被無理開除公職、非法抄家兩次。」

張潔說:「我從小就體弱多病,在兒時就患有胃病、肝炎;十二歲那年,我從小學二樓摔下去,昏迷七天引起腦震盪後遺症;二十歲那年,曾從約十米高的橋上摔到橋下河溝裏,引起盆股粉碎性骨折和腹腔大出血昏迷;隨著年齡增加,又患有肩周炎、膽囊炎、乳腺炎、肺結核等疾病,身體越來越差。九七年三月,我有幸走入法輪功修煉,使我疾病痊癒。在工作上,更加一兢兢業業,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讚許和好評。」

「二零零一年四月,西安碑林區將我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我被警察暴力毆打、吊銬在鐵窗上四天四夜示眾,手銬嵌進肉裏,窗外的雪雨刮在臉上、手上,兩手被凍得又紅又腫。警察拿來件約束服(用白色包裝袋製作的由後面繫帶子的長袖衣服,雙手被反綁在背後)叫三個大個子勞教人員把約束服給我穿上。」

「二零零四年元月的一天, 洗腦班保安人員將我帶到一秘密室內,這裏面有洗腦班的頭目和「陪護」人員,保安人員抽著我的耳光,其他人員七嘴八舌,對我進行恐嚇、威脅、限制人身自由、不許跟家人打電話等,對我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我被非法拘禁在洗腦班七個半月,二零零四年四月才放出。」

「二零零五年五月下旬,西安碑林國安警察將我非法關押在沙坡看守所,非法將我批捕。第二天對我進行了秘密庭審。二零零五年十月,對我非法判四年,零五年十一月,我被強行送往陝西省女子監獄冤獄迫害。」

「二零零八年底,我辦理了出監手續,但監獄一直拖延了半個月後,在我強烈要求下,直到二零零九年二月,西安碑林區「六一零辦公室」科長與我的一個親戚來到女監,我才被釋放。」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