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武 |
陳立武在二零一四年三月被唐鋼分局國保大隊及棒材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被劫持到唐山看守所。卷宗被送到唐山市路北檢察院後,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二次退卷,但唐鋼分局強行羅織罪名,編造材料再次遞卷,其補充材料不但不能證明陳立武被強加的罪名,反而讓稍懂法律的人一眼看出這分明就是欲加之罪,人為的製造的案件。
就這樣一起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所謂案件被遞交到唐山市路北法院後,經過近四個月的時間,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在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非法開庭。陳立武面對荒唐的指控,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身心受益及周圍親人、朋友、同事對他的充份認可,還有這幾年因為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卻遭受了幾次無辜的迫害。
辯護律師也從各個層面和技術角度論證陳立武無罪:「這個案子就是一個拼湊的案件、人為製造的案件,先抓人,再羅列證據,陳立武被非法拘禁長達一年多時間,結果不甚理想。陳立武因個人信仰長期遭受非法對待,把一個鮮活的生命、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徹底摧毀,浪費了巨大的司法資源,把無辜的百姓當作了人血饅頭。」
面對當事人和律師有理有據的論證,公訴人和法官一直沉默不語。最後法官宣布休庭,告訴家屬十幾天後出結果,現在三個月過去了,事情沒有任何進展,家屬非常著急。
陳立武的妻子近日控告元凶江澤民犯下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
她在《刑事控告狀》中寫道:
我丈夫陳立武修煉後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的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經常加班加點,從無半句怨言,同事、鄰居有甚麼需要幫忙的隨叫隨到,對雙方父母、兄弟姐妹關心、照顧……
丈夫用自己實際的表現讓大家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的善良,使周圍的同事、鄰居、親友都很認同丈夫的信仰。迫害後他的表現也在改變著人們在誣陷造謠宣傳中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不好的印象。
就這樣一個大家公認的好人卻遭迫害,至今已非法關押一年三個多月,而且當時在沒有符合法定資格的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被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的私人物品。並且據我丈夫的卷宗記錄,律師發現一次搜查卻出現了兩份搜查筆錄,搜查筆錄記載的搜查時間存在著重疊,所記載的內容不能相互吻合。一份是2014年3月13日上午7時30分至9時20分,另一份是上午9時5分到下午14時50分,後一份搜查筆錄的見證人是董賀鵬,董賀鵬的筆錄明顯是偽造,前一份筆錄的「見證人」是街道辦吳桂賢和輔警李津昊,但無二人簽字。抄家拿走家中大量私人物品,包括給孩子新買的手機、筆記本電腦、銀行存摺、丈夫的工資卡、獎金卡、以前自己集郵的郵票和一些老版錢幣等,並且到現在都沒有歸還,也不知道這些物品現在在哪裏,檢察院和法院說很多東西沒有移交過來,而唐鋼分局相關人員都推脫不知道。
目前我丈夫陳立武在經過唐山路北檢察院兩次因證據不足退卷後,唐山路北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對我丈夫非法庭審,在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中,法官和公訴人一直沉默不語,最後法官宣布休庭,告訴家屬十幾天內出結果。至今兩個多月過去了,事情沒有任何進展,以上刑事控告狀中提及我丈夫的情況,均為律師在會見時了解到的一點點,而我丈夫遭到的更多的迫害情況我們家屬不得而知,在看守所目前我丈夫的身體及精神狀況怎麼樣我們也不知道,這也是我和家人所擔心的。
在我和我丈夫被非法拘禁、非法關押的這段時間,我接觸了許多公檢法的工作人員,他們有的對我表示同情,有的表示無奈。也有的對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傷害,我不怨恨他們,因為他們有的是被迫害中的謊言矇蔽,對法輪功持有偏見;有的是無奈的執行上級的命令,其實他們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他們卻不得不違心的執行江澤民的命令,面對將來法律健全、真相大白的時候,他們將如何面對這個現實?如何面對他們的家人、親朋好友?
我控告江澤民這個迫害信仰的始作俑者,是在制止這場荒唐、慘無人道的信仰迫害,也是想給這些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解脫他們。
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為了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公民的法律權益,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世價值,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特對江提起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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