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除公職
1999年11月份,我的工作單位──延邊煉油廠就以在中央直屬單位,不寫不煉的保證書就開除的名義開除了我的公職,我一句「煉」,他們就把我服務十多年的正式職工一腳踢出來了,這是地地道道的枉法行為, 這就是江澤民凌駕於法律之上所幹的醜事。
六次被綁架
①2000年,我被綁架到圖們市洗腦班,在那裏強迫我們看誣陷法輪功的「焦點謊談」,逼迫我們寫所謂『決裂書』,不寫就受侮辱、恐嚇和體罰。
②我被單位開除後的2000年12月份,為了向政府反映情況,我和很多法輪功學員一樣自費去北京上訪,結果在北京一看守所遭非法關押7天,我絕食抗議,就遭灌食、罰站、不讓睡覺的迫害。7天後自己從北京回家,廠領導派人來我家向家人勒索2000多元,見我不在家,就騙家人讓我回家,沒事了。我回家的當天晚上月宮派出所警察闖進家裏將我綁架,並非法勞教1年。因身體出現嚴重狀況而放回家裏。
③2001年,我在一同修家被闖進來的警察綁架,再次非法勞教1年,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遭受了罰站、強迫洗腦,奴役勞動等迫害,大部份勞動時間是:從早晨5點到晚上10點。
④2004年,我因為到農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而被綁架。在琿春拘留所,遭到殘酷的刑訊逼供迫害,他們在我的脖子上掛了重物,很重,站了多久不知道,但警察從外面進來說:都幾個小時了,真厲害。 後來我被非法勞教2年,因我出現腦溢血症狀而從醫院回家。就是這樣,圖們警察還是不放過,再次把我從家中綁架到圖們看守所,關押幾個月後回家。
回家後,派出所仍然繼續騷擾我,無奈我流離失所了1年多的時間才回家。可回家僅一個多月,在2006年3月份,我再次在家中被綁架進圖們鞍山看守所。為了反迫害我絕食抗議100多天,他們在灌食物中多次放了不明藥物,導致我下瀉和全身癱軟,最後只剩一把骨頭,一口氣。可是圖們市公檢法不顧我的生命安危,還是判我4年徒刑,並送往長春女子監獄。
在長春女監,我遭受了毫無人性的多種酷刑迫害。
一開始長時間罰站。從早晨7點到晚上10點就一個姿勢站著(除吃飯外)幾天過來腳腫的穿不進鞋,身體虛弱的直掉頭髮,虛弱的身體晚上10點前還不讓睡覺,極其痛苦。在身體上造成痛苦的同時精神上的迫害更為嚴重,每天一個勁的灌輸污衊法輪功的謊言。
為了反迫害我再次絕食,從此他們把我關進醫院,由4人包夾,晝夜監關,每天灌食3次,有時在灌食物中放進鹽或咸鴨蛋,然後催我喝水,灌食的時候,故意不讓把管插進胃,而是插進肺裏,叫我喘不上來氣,憋得很難受,鼻子上常常出血。還不讓我與人說話,且成天挨罵,受侮辱,被打頭。這還不是最大的迫害,最難以承受的是,幾個月後把我吊起來上繩,也就是說,把我的雙手和兩腿捆綁後在比我身體還高的床樑上懸掛起來(兩腳離地)這樣的酷刑維持了幾個小時。再後來就綁在死人床上,每天把腿和胳膊在4個方向使勁抻開後綁在床的4個角上,最長連續4天不鬆開,拉、撒、吃全在床上也不讓刷牙。這種酷刑完全超出人的極限,痛苦至極。我因為實在承受不住寫了不煉的假保證,這種精神上的痛苦遠遠超出肉體上的痛苦,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折磨,其殺傷力可想而知了,我2009年才從監獄回家。
酷刑演示:吊銬 |
⑤2014年3月份,我因講真相被派出所警察綁架送往圖們市國保大隊,全勇哲問我資料的來源,我不說就綁在了老虎凳上,還點煙吹在我的鼻子上,我當場吐了,那天不讓我睡覺,第二天問我的名字,我不配合就用兩拳頭敲打我的胳膊,胳膊都腫起來了,還出現了瘀傷,現在還凹陷著;還打耳光,臉都腫起來了,15天後被放回家。
酷刑演示:老虎凳 |
⑥2015年5月份,我再次遭綁架。在國保大隊去醫院檢查身體後,查出嚴重狀況而當天被放回家。回家後國保大隊的全勇哲等2名警察來家叫我和丈夫去國保大隊一趟,我不想因為這件事情讓警察再次參與迫害,也不想讓家人再次受傷害,就離開了家,又開始了艱難的流離失所,他們看我不在家就把不修煉的丈夫帶去,半天後才讓回家。
我真心的希望參與迫害的所有警察好好想想,我一個62歲的婦女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因此而如此遭受殘酷的迫害,天理不容啊!善惡有報是天理,為了你們的平安不要再助紂為虐。現在迫害法輪功的高管紛紛落馬,迫害元凶江澤民起訴浪潮起伏,眾多受害者紛紛向最高法院遞交起訴狀,再不懸崖勒馬就沒有機會了,要趕快做出生命的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