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威海市高桂英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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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威海市64歲高桂英,分別於5月22日向最高檢察院,5月25日向最高法院發出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周永康、羅幹、劉京犯下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侮辱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刑訊逼供罪、故意傷害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在監獄、勞教所等關押場所內使用酷刑虐待)等罪 。

在江澤民1999年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後,高桂英與所有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一樣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她曾多次被綁架、關押,在威海拘留所遭毒打和野蠻灌食,後又被非法勞教,在王村勞教所遭到洗腦、摧殘性灌食折磨,被迫害得出現尿毒症、心臟嚴重衰竭,在生命垂危之際,勞教所怕擔責任,才讓家人接回。高桂英回家後,未經醫院或任何藥物治療,僅憑堅持學法、煉功,身體奇蹟般康復,再次證實法輪大法好。

下面是高桂英女士自述她遭受的迫害:

從99年4月以後,各地警察就開始對法輪功學員有目的的騷擾。開始是用誘騙的手法,警察到煉功點上。讓我們在他拿的紙上寫上姓名、單位、住址。我們是抱著善良的想法,想以真實的身份,來讓他們從中了解大法真相,可是他們的目的是為了得到名單,給以後迫害留一手。隨後就是弄來一幫執法人員,將我們的煉功場包圍了,騷擾我們不准在那煉,動手攆我們。我們無奈到公園外來煉,他們又開來摩托車故意放噪音、放尾氣來嗆我們,並又一次動手將我們攆走。 我們最後到市府前的廣場煉功,他們開始時採用高音喇叭騷擾。隨後採用高壓水槍噴、又用澆花用的粗水管 往地上噴水、甚至往人身上噴水。我們去市信訪局反映情況,也沒給任何答覆,不了了之。這都是我親身經歷過的。

99年7-20那天清晨,我去了市府前的煉功場。剛走到馬路對面,看到十幾輛警車、還有幾輛大客車佔滿了廣場。前面是殺氣騰騰的一排的警察。我手拿著墊子站在馬路對面,警察馬上走過來攆,不准站那裏。我又轉到別的煉功場看,全是警察,一概不准靠近。從此,我們的合法煉功權利就這樣的被剝奪了。

99年12月底我與同修去北京信訪,誰知剛走到天安門外的紅牆邊,就被北京警察綁架,並將我們關押到天安門派出所,然後他們又對我們蠻橫無理亂搜身,後來又把我們關進鐵籠子裏。待到威海駐京辦來人,又將我們綁架至本地駐京辦住了一夜。第二天坐火車回到了威海,非法將我先押送到威海竹島派出所,關進派出所樓梯口的暗室裏。然後,竹島派出所所長徐東升(男,40多歲,1米7左右,胖胖的,方圓臉)還有610的頭目劉傑,氣勢洶洶將我孩子和孩子單位的領導找來,他們用不寫就逼孩子下崗的株連政策逼迫我寫不煉功保證書,之後讓我先回家,命令第二天來交罰款。當時我丈夫在外地。

回家後,我心裏很痛苦,法輪功教人做好人講道德,我的病就是煉法輪功煉好的。讓我放棄修煉,真是生不如死,所以第二天派出所剛上班,我就到了竹島派出所,找到徐所長說明我的來意,當我一張口,徐東升及滿屋警察就破口大罵。我說,「沒有師父我活不到今天。」並將法輪功的真相告訴了他們。我還告訴徐,我寫的保證作廢。徐對我大發雷霆惡言惡語,又以讓孩子下崗威脅。他見我沒動心態度堅決,就叫來警察,將我綁架往威海拘留所關押迫害了15天。

2000年的5月,我去了北京信訪局,那裏是裏三層外三重的便衣警察,我再次陷入牢籠。 我被截訪的警察綁架後,被非法押到威海駐京辦榮成惡警的房間裏,房間裏的地上已關押著三名榮成法輪功學員,每個人臉上都被打得青紫。我剛一進門,榮成的一個惡警,27歲左右,約1米78的個兒,方臉形,大眼睛,罵罵咧咧的說是給他們找麻煩,並且向我勒索要錢,要我出錢給他們買飯吃。我說沒有錢,沒給他。這時進來一文登駐京人員問我:「法輪功真有那麼好嗎?」我就向他講自己親身受益的實際情況,他在床上坐著聽。這時榮成那個惡警瘋了似的從腳下脫下拖鞋朝我臉上猛抽了6、7下,並罵道:「再叫你說好。」又過了一會,走進一個自稱48歲皮膚長的挺白,一付養尊處優的樣子的惡警頭,他坐到床邊張口就罵:「不好好在家待著,出來搗亂甚麼?」因當時我們被迫坐在地上,我給他講法輪大法好及我受益的真實情況。他二話沒說,從床邊抬起穿著皮鞋的腳,居高臨下朝我臉上猛踹了一腳罵道「叫你好」,並威脅我說:「等威海的警察來了再好好收拾你。」

晚上竹島派出所的姓鞠的男警,脅迫我女兒乘飛機一起來押我回去。我女兒進門看見我,就生氣的大聲責問。你的臉怎麼了,誰給你打的。我怕女兒在那邪惡的地方追究起來會吃虧。只好說我自己不小心摔的。姓鞠的警察憑著火車不坐,故意往返坐飛機,竹島所強迫我家出錢付昂貴的飛機票,他的飯費、住宿費、所有一切費用全由我家個人負擔,這一次就被非法勒索錢財5000多元,並將我非法關押15天,派出所也不給開任何收款收據。

在拘留所裏,惡警不讓我們學法煉功,天天打罵,晚上惡警還將我們的手銬到院子曬衣服用的鐵條上吊著,到第二天才放下。拘留所有一姓於的惡人,40多歲模樣,近1米8的個兒,三角眼,長相很惡,這人原來是做飯的,後留用拘留所,這人最狠,張口就罵,抬手就打,邪惡至極。還有一姓張的指導員,50歲左右,身高約1米7,胖胖的大眼,張口閉口謾罵大法。

2000年夏天我和同修一起又去了北京。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到派出所,因那裏關的人多,又將我們分流到東城看守所。當時因我們不報姓名、地址而被每天提審。我與同修一起絕食抗議迫害。期間我還聽刑事犯講開始東城看守所惡警極其邪惡,電棍電,用大板砸折磨法輪功學員,把人打得鮮血淋漓。但是無論惡警怎麼對法輪功學員行惡,法輪功學員始終如一用善心向他們講真相,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後來,許多警察被法輪功學員的善心所震撼。提審法輪功學員的公安人員都背地裏佩服法輪功學員的壯舉,刑事犯更是佩服的五體投地。

那次我是被威海竹島派出所片警來京領別的同修時認出了我,將我一起非法押回威海拘留所並被非法拘留15天。在拘留所裏,我遭到威海「六一零」惡警劉金虎的殘酷迫害。

一天,劉傑、劉金虎提審我。劉金虎當著劉傑的面用腳猛踹我的腿,我踉蹌一下沒倒。他又罵我並將我撕拽到劉傑面前蹲著,對劉金虎的惡行,劉傑視而不見。一會兒,劉金虎將我帶到樓上會議室裏對我進行迫害。那時的他,可能剛從警校畢業吧,年輕氣盛。受毒害很深的他,真是把我們當成專政的對像了。他當時兩腳蹲在方椅子上對我進行非法審訊,問話間,劉金虎蠻橫沒有人性的抬起穿著皮鞋的腳,居高臨下的朝我臉上踹,他抬左腳踹我的左臉並隨口謾罵,把我踹倒在地上,又用手拽我的頭髮拖到他的跟前,再罵一聲並抬起右腳踹我的右臉;就這樣還不解恨,見我倒地上,他就很生氣罵著我,又讓我兩手端個方凳,並命令踹倒了我的手也不許落地,繼續兇狠的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踹我的臉。 他左右開弓連續踹我直到他累了才停下,而後他做賊心虛怕別人看出,更怕他的惡行曝光,強逼我到衛生間把臉洗乾淨才放我回監室。

2000年年底威海公安又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大搜捕。那天上午8點鐘竹島所片警就來我家強行非法抄家,以搜出一本大法書為由,以這藉口把我綁架到拘留所,又被非法拘留了15天。

2001年4月28日,因610頭子李嵐清來威海,威海的「六一零」及各派出所紛紛出動,強行對法輪功學員任意抄家、抓人,非法把我及其他同修綁架到看守所。第二天早晨我起來煉功時,被惡警銬在監室內地上的鐵鉤子上。上午十點左右,獄醫殷潔讓我們脫光衣服以檢查衛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格污辱,我們不配合,她就叫來中隊長宮建將我們野蠻的撕拽著拖到門外,把我與幾位法輪功學員強行關在死囚犯的鐵椅子上。白天讓太陽曬,晚上涼風吹,天天如此,長達19天肉體折磨。我們群起絕食抵制反迫害,所長畢可勝親自操縱指導中隊長宮建帶領獄醫宋常雙、還有惡警及刑事犯人給我們灌食,幾名男刑事犯用力摁住我們的頭,臉朝上摁的呼吸都要窒息了。宮建兇狠的喊:「再銬緊點。」獄醫宋常雙對絕食拒不配合抗爭的法輪功學員不斷邪惡的叫罵,根本不顧法輪功學員的死活進行野蠻灌食。 在看守所裏,我們法輪功學員失去一切人身自由,甚至大、小便都沒有自由。我要求小便,被一個廣饒口音矮胖的惡警打了一巴掌。

2003年1月5日,我出門途中,被竹島派出所警察以查身份證為由將我綁架到竹島派出所後,又以20張傳單為由非法關押威海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我絕食抗議非法迫害。第八天中隊長宮建把我叫出監室偽善對我勸說,當他見我態度堅定,說話間趁我毫無防備竟把我一拳打進鐵椅子裏,由獄醫及幾個刑事犯以灌食為名對我進行非法迫害,連續三天的野蠻灌食把我折磨的奄奄一息,並匆匆將我勞教三年,送往臭名昭著的山東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

2003年1月15日,我被綁架到王村勞教所五大隊。五大隊長曲秀英,副大隊長姓張的鄒平人。她們迫害法輪功學員一貫手段是車輪戰。從早到晚四個猶大不停的灌輸詆毀大法的謊言邪說,每天半夜2點才讓回屋睡覺,不到5點就被叫醒。整日裏坐在特製的小圓硬木凳上,臀部坐的皮肉出血,不讓墊東西,並且常常對我隨意辱罵,妄想從精神到肉體上摧殘著法輪功學員的意志,來達到她們的邪惡目的。

因在當地看守所我就已絕食十天,所以到勞教所的第六、七天,身體出現嚴重的脫水現象,坐在小板凳上根本坐不穩,全身無力像著了火一樣燒的難受,無奈的我只好在寒冷的冬天,跌坐在惡警衛生間那冰涼的水泥地上,這時幾個女警衝進來,邊辱罵我邊用腳踢我。最後看我是真的不行了,就把我送進醫院搶救。

我的身體被迫害的出現尿毒症狀,昏迷不醒兩天兩夜。就這樣,她們還不罷休,到了大年三十醫院要放假,她們又把我押回五隊迫害,在衛生間(嚴管室)裏搭了一張小床,由所裏的醫生給我灌食,把管子整天插在鼻子裏不拔出,把我雙手銬在小床的兩邊,兩腳綁在床尾兩邊,成大字形,動也不能動,稍一動彈,銬子就勒進肉裏。

五大隊長曲秀英還美其名曰為我好,說管子不能拔,拔下管子多遭罪。幾天過後,鼻子裏面疼痛。一天早晨趁解手機會,我用力將管子拔下,拔下一看插進鼻子的那截白色管子都變成了黑色,我的鼻子又腫又痛。就這樣她們還罵我,說我拔下來給她們找麻煩。

她們還常常用野蠻灌食來摧殘法輪功學員,這種酷刑給人的痛苦是刻骨銘心的。剛去的那次,她們從四樓把我抬到樓下扔在二道門的雪地上等車。到了醫院門口,兩個護衛隊男警將我從車上拖下地,一邊一個拽著我的麵包服,在醫院剛拖過的還濕漉漉的地上拖著走,衣服被惡警拽起,他們故意將我的腰部裸露在地上拖,腰部磨出了皮帶寬的一道血痕。

灌食時,他們把我按在椅子上,手反銬在椅子背上,把兩腿向椅子兩側分開然後把腳別在椅子襯裏邊,腿腳一會就全麻木了,頭被強行摁在椅子背上,再狠命的拽著頭髮往後拽,臉被拽的向後仰,身體任何一個部位都動不了。一個男警還用力捏我鼻子的三角區部位。在醫生的提醒下,他稍微放鬆了點,還是用力過大,把我的臉都弄成青紫色,好幾天才變過色來。

過了些日子,我被送到二大隊去幫教。大隊長姓王(50多歲,瘦瘦的個子,大眼睛,長臉形,很邪惡)。到二大隊的第二天王大隊長找我談話,談話間我講述了自己真實受益情況及法輪功真相,當時她聽後很惱火,立馬帶領我所在班的隊長姓劉(26歲左右,濰坊人,戴著眼鏡)給我叫出去單獨嚴管。每天很晚才回屋睡覺。成天採用精神摧殘,灌輸邪惡謊言。後來無效又把我重新送回五隊。

重回五隊後,大隊長曲秀英和張就又開始變換手法摧殘折磨我。她們嚴管我後,用罰站、晝夜不讓睡覺來折磨我,一個多月沒讓我回屋睡覺。在地上畫個圈,讓我站立在裏面。一動也不能動,一動就打罵。幾天下來我的腳腫的像個麵包,她們找了雙大號的男拖鞋給我穿。兩條腿腫脹的邁不開步,兩條腿間一點縫都沒有。身體發著燒,她們還逼我站著。最後一個年輕剛進所來的女 醫生,看見後讓我坐著,說腳再發展下去有生命危險。她們還不允許,不讓我坐。我據理力爭反迫害。她們這才讓我坐。 但從沒停止過對我的迫害。

在勞教所裏,警察經常用減刑利誘唆使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一次猶大劉雪梅(平度人)一巴掌將我耳朵打的聽不見聲音。另一個叫王春梅(青島即墨人)有一天夜裏她們扳著我的身體不停的折磨我。她們以自己年輕力壯,想扳倒我來取樂沒得逞,那一夜折磨的我迷迷糊糊還以為做夢呢。到白天我問她們是怎麼回事,她兩人竟高興的哈哈大笑。她們還故意將門窗打開,讓我穿著單衣在風口裏吹,她們卻穿的暖暖的。當我質問隊長時隊長卻說:「活該,讓你清醒清醒。」

到了10月1日前夕,我又被併入了三大隊。三大隊長李愛文,年輕氣盛,對法輪功學員更是心狠手辣。成天弄些亂七八糟污衊大法的光盤,強行給我們洗腦,出題目考測所謂的轉化實情,逼迫寫污衊大法文章,花樣繁多,邪惡透頂。勞教所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間地獄。

到了 「三八」婦女節那天,又借節日為名,強迫我們寫污衊法輪功的文章,我不寫。三大隊大隊長李愛文如臨大敵,當晚布置了對我的迫害計劃,第二天開始隔離嚴管,安排人員晝夜對我進行迫害,並從此不讓我回屋睡覺。我唯一的選擇是絕食反迫害。第六天,大隊長李愛文親自帶領六個惡警,在隊辦公室給我野蠻灌食,帶班崔紅文將我騙進辦公室談話,以偽善開頭,當達不到目的時就兇相畢露,大隊長李愛文帶領李莤、殷桂華、崔紅文、張春霞、還有一個又矮又胖姓李的隊長,他們六人身強力壯將我團團圍住,有掐我的頭,有抱住我身子的,有擰胳膊的,有踩住我雙腳的,還有隻手狠狠的捏住我的鼻子,強行給我灌食。灌不進去,就將飯潑到我的嘴邊,並且還有一隻手狠狠的堵住我的嘴不讓我呼吸。我渾身無力呼吸困難,這時她們才鬆開手。

惡警狼狽收場後,她們還不死心,她們又用邪惡的株連方法煽動他人仇恨,不讓我所在班的人員吃飯,妄圖要挾我,我不被邪招所動。最後她們將我的事,報到所裏。又強行將我送勞教所醫院灌食,這次連續五天,一天兩次,每次五十多分鐘的野蠻灌食,嚴重摧殘了我的身體。到醫院,每次都是將我按在椅子上,手反銬在背後椅子背上,兩條腿被強行分開,兩腳分別被別到左右兩邊的椅子腿的襯裏,腳脖子被別得鑽心的疼,全身動彈不了,前面兩女警再用穿著高跟皮鞋的腳,從前面踩住我別在椅子上,鑽心的疼的腳脖子。身後兩邊各站一女警,中間是護衛隊的男警,專掐頭的,他揪著我的頭髮使勁往下拽,50分鐘下來,雙腳都疼木了,腳脖子深深的勒出了一道痕。 每次一下來走路都困難。

最後一次灌食,他們往我鼻子裏插管子,第一根插進後,被我咬住了。他們又往另一個鼻孔裏插了一根,又被我咬住了。這兩根管子都被我咬住後,她們竟動用6名所警和三名醫生。主任醫生親自指揮,用鐵具撬牙並兇狠的狂叫:「使勁撬,將她的牙撬下來。」護士長見撬不開,灌不進去。最後只好叫來院長親自出馬。護士長在院長面前丟了臉。更是魔性大發,破口大罵。回所醫務室強行注射針劑,也是將兩手銬在床頭上,兩腳綁到床尾,呈大字形。一動也不能動。

以後她們又把我轉到所內的禁閉室進一步迫害。那是剛蓋起的新毛胚樓,裏面陰冷潮濕。晚上我感到全身打寒戰,牙齒緊咬。熬到天亮後,已控制不住的全身發抖。 第二天早晨,副大隊長王永紅奉命帶領張芳、李莤、張春霞、崔紅文一窩蜂擁進來,強行押我去醫院灌食。我喊:「法輪大法好!」並掙扎不去。管理科長陳素萍狠狠的說:「你還越來越喊上了啊。」她們七手八腳拽抬著我。女惡警張春霞喊道:「給她亮亮相,讓她喊。」將我衣服拽起半截故意露著。

剛進醫院大門,主任醫生就跑來說昨天的化驗結果下來了,馬上輸氧搶救。這時我渾身仍寒戰不停,牙關緊咬。一位醫生過來對我查過心電圖,當時我的心電圖呈現的是,暴風雨過後的亂草一樣趴在地上。事後我才知道是心臟嚴重衰竭的症狀。

住院期間,第一天值班是張春霞、李茜二警。李茜是個年輕的女警,她很邪惡。我在那輸氧搶救,她還故意用礦泉水蓋倒上水往我嘴裏倒,我不喝。她就罵罵咧咧的往我臉上潑,水流到枕頭上。,而且她值班的時候,因打吊瓶需人拿著瓶子才能解手,為此她給我拿一下瓶子也罵我。還有張芳,當時我身體已虛弱無力了,她竟逼我起來擦地,因我腰疼的厲害不敢彎腰,她竟嫌我不用勁,沒擦乾淨。她還邪惡的說,像我這樣的,在男所早就治過來了(因她丈夫在男所也是迫害法輪功的,聽說更是心狠手辣)。那意思是對我迫害的程度還不夠厲害。 不久我的腎被迫害的也呈現嚴重衰竭,從早到晚吊瓶不斷,但光憋得難受想尿時卻幾天尿不出來。張芳還指責我,說我給她找麻煩,因為解手需要她給打開手銬。

最後那段日子,在醫院裏,我每天24小時處於昏迷不醒狀態,還被大隊長李愛文說成是裝的。

在勞教所的警察們除了迫害法輪功學員,再就是向法輪功學員勒索錢,真是別的甚麼也不管,把我迫害的生命垂危了,竟還向我的家人索取醫藥費。她們開始打電話找我丈夫沒找著,就向我女兒要,她們明知道我女兒剛生小孩,女人產期不能受刺激,還當著我的面狂叫:「跟她女兒要,使勁折騰折騰她!」還有一次找不到我家人,從我本子上查到我婆婆家的電話,她們連80歲的老人都不放過,張口向老人要錢,我與婆婆家是異地,她並不知道我的詳細情況,驚嚇之餘吃不下飯,覺也睡不著,嚴重的傷害了她的身體。

2004年的4月1日半夜2點,我威海家人接到勞教所電話,讓家人馬上去醫院接人。千里之遙,我家人說路那麼遠半夜上哪坐車去。勞教所的警察說馬上打的過去。我家人聽後又驚又怕,我女婿馬上出去借了輛車,我女兒嚇的也拋下還不到三個月吃奶的孩子不顧,也隨車往王村勞教所去。到了勞教所,他們在來不及辦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讓家人接我先回家。因為她們怕我死在醫院,以後勞教所相關手續辦下來後。又打電話讓我家人去補辦的。而且家人還被強行勒索6000多元醫藥費錢。我的身體是在勞教所遭迫害所造成的,醫藥費錢應由勞教所出。他們卻強迫讓我家人承擔。真是天理何在。

我一個被勞教所的醫院判了死刑的人,回家後,我沒花國家一分錢的醫藥費,就憑著每天學法煉功,身體很快得到了康復。這就是我所信仰的法輪功。法輪功又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大法是超常的,這就是奇蹟。

在江澤民邪惡的株連政策下,就因為我不放棄法輪功。我所在單位威海量具廠,單位年底的先進,廠長應得獎金,全都受到了影響。為此單位發下文件,扣發我的10個月工資4000多元。我們全單位都是受害者。

以上這些直接參與迫害我的威海610人員、王村勞教所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是在江澤民直接授意操控下造成的。其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國家恐怖主義,致使數以千萬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無數本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國人(上至政府官員、工作人員,下至街頭百姓)拋棄良心,協同誣蔑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群眾,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難以洗刷的道義污點,他們才是最可悲的,也必將面臨正義的審判。但我今天只把江澤民及周永康、羅幹、劉京這三個迫害元凶,列為控告對像,就是想給那些還可救度的人留下機會,因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替他們鳴冤。

江澤民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作為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現在也到了把江澤民押上公審台的時候了。

因此,請求最高法院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惡江澤民,及周永康、羅幹、劉京這三個迫害元凶、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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