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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威遠檢察院再次對黃盛葵等三人非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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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被非法關押近一年的四川威遠三名法輪功學員黃盛葵、劉建平、劉翠容於四月二十六日再次收到威遠檢察院的非法起訴書。

三名法輪功學員是去年七月五、六日深夜在自己家中被威遠國保大隊張兵等惡警非法抓捕的,當時還被搶走共價值數萬元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之後,三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威遠縣和內江市看守所。

在這期間,威遠法院曾於去年十二月三日上午九時對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在三個多小時的庭審中,面對所謂「公訴人」的構陷和非法指控,三名法輪功學員始終堅持自己製作向世人講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光盤等資料的行為是合法的,更談不上犯罪,因為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至今,現行的中國法律都沒有將法輪功定為×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法律依據,是江氏流氓集團利用中共操縱國家機器對法輪功實施的瘋狂迫害,這場迫害完全是非法的、不得人心的。

黃盛葵的女兒在為其父辯護中,首先講了其父親從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大法後給社會、家庭及個人帶來的好處,接著講了構成犯罪的四個要件,而法輪功學員的行為都不具備這些要件,因而,用《刑法》三百條來指控三名法輪功學員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時至今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七種邪教組織、公安部另外認定的七種邪教組織名單中,都沒有法輪功。就連當初兩高(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倉促地推出兩個司法解釋,給法輪功扣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也沒有明確提出「法輪功」這三個字,因為兩高也明白給信仰定罪本身就是違法的、荒唐的。

面對這有理有據的辯護,法官理屈詞窮、語無倫次,一會說,中央一九九九年就定了法輪功是×教,問他依據在哪?不回答,一會又問,你們製作光盤辦了執照沒有?回答說,我又不是商業運作辦啥執照?他立即打斷說只准回答辦了還是沒辦。真是荒唐可笑,毫無道理。

最後,他們實在無話可說了,只得推說,你們的行為犯不犯罪我們定不下來,要報到市裏領導定,宣布庭審結束。可見中共的「法律」是訂來控制老百姓的,而領導的話可以超越「法律」。

這次三人收到的仍然是去年那份威遠邪黨檢察院的「內威檢訴刑訴(2014)42號起訴書,其所構陷的罪名仍是中共的《刑法》第300條。


附:四川威遠縣有關單位、人員電話:
中共威遠縣委書記曾雲忠:0832-8232805
威遠縣縣長羅平:   0832-8223918
威遠縣公安局局長胡小虎(電話不詳,此人在2014年二月之前五年任內江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
中共威遠縣政法委書記、威遠縣610辦公室主任余文龍:0832-8236252(辦)、(13808253587)
威遠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清才:1399052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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