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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祿勸縣八名法輪功學員四年前被綁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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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祿勸縣八名法輪功學員胡敏、楊璐、王明武、陳學敏、王麗萍、角述輝、武桂芬,還有一位不知道姓名的剛得法的新學員,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在當地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家山上的果園裏學法煉功,遭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

當時,祿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隊長曾學能、副隊長羅如華兩人強行闖入果園,非法收繳了法輪功學員隨身攜帶的大法書籍《轉法輪》,接著隊長曾學能打電話到祿勸縣公安局叫警車,並增加警力說抓到一起煉法輪功的人,並且說要來幾名女警,這裏有好幾個女的,不一會果園裏來了十多個警察,在曾學能和羅如華的安排下,把八名法輪功學員集中在一起,不准動,不許說話,於是公安就開始收走學員隨身帶的包,在房前屋後亂翻,在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錢包裏搜到真相幣和真相小冊子,然後又強行對八名法輪功學員搜身,拍照,隨後強行帶下山。

在下山途中,法輪功學員都在和他們講法輪功真相,他們不聽,下到山腳,把八名學員押上早已等候在山腳下的警車上,送到當地公安局,當晚,連夜分開審訊。

五月十四日,就抄了八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在胡敏家中抄到四十多本大法書籍,二百多份真相資料和光碟,公安認為是當地資料最多的,於是當晚把王明武,楊璐,武桂芬以及那位新學員送到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又把胡敏,陳學敏,角述輝,王麗萍連夜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所,王麗萍被檢查出高血壓,看守所沒有收王麗萍,讓把王麗萍送到昆明市延安醫院作鑑定,後來王麗萍被送回祿勸並放回家。

胡敏、陳學敏、角述輝於當夜被收入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陳學敏,角述輝被非法關押了十多天後回家。被關押在祿勸拘留所的王明武也放回了家。

胡敏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被關押期間,每次被提審都在和警察講真相,給監室裏的人員勸三退,於是祿勸縣公安局上報祿勸縣司法局要求對胡敏判刑,以此加重迫害,最後祿勸縣司法局來了兩名工作人員提審胡敏,兩名工作人員有些正義感,當時祿勸610的一個負責人也有些正義感,於是祿勸縣司法局的兩名工作人員和610的那一位與祿勸公安局的經過幾次激烈的爭辯後,胡敏最終沒有被判刑。

胡敏、楊璐在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七天後放回家,時間為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二零一一年八月,祿勸公安局法制處,祿勸610和祿勸縣政府有關部門,辦了為期三天的洗腦班,把被抓的八名法輪功學員集中起來洗腦迫害,並且威逼寫五書,還向八名學員的工作單位索要錢作為辦洗腦班的費用,每個學員的單位都被迫交了三千元,八名學員每人被迫交一百元伙食費。

這樣祿勸公安局仍然不甘心,揚言非要胡敏坐牢,於是又上報昆明市公安局要求對胡敏非法勞教,昆明市公安局沒有批, 祿勸公安局仍不善罷甘休,三天兩頭往昆明市公安局跑,於是昆明市公安局的與祿勸縣公安局的又再次經過激烈的爭辯,祿勸610的那位也積極的為胡敏爭取,最後,胡敏、楊璐被非法勞動教養所外執行,時間為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從胡敏、楊璐被非法勞動教養所外執行期間到至今,祿勸公安局國保大隊和祿勸屏山派出所的還時常打電話來騷擾。

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與責任人
祿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曾學能 副隊長,羅如華
祿勸縣公安局,電話,0871-68911229
副局長室,電話,0871-68911250
政委室,電話,0871-68911225
政治部,電話,0871-68913425
法制科,電話,0871-68913325
財務室,電話,0871-68913278
治安科,電話,0871-68914619
內保科,電話,0871-68912253
技術科,電話,0871-68913625
危管辦,電話,0871-68914515
刑偵大隊,電話,0871-68915760
消防中心,電話,0871-68912133
祿勸縣屏山鎮派出所,電話,0871-6891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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