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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晉州市城北大法弟子被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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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下面是河北省晉州市城北大法弟子被迫害情況:

一、谷立強遭非法關押 妻子流離失所、老人孩子無人照顧

晉州市元頭鄉雷陳村大法弟子谷立強,任雷陳村的出納員,修煉法輪功後處處按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要求自己,為人正直厚道,對工作認真負責,是村裏公認的大好人。

在江澤民非法鎮壓法輪功五年的時間裏,谷立強和他的家庭就沒有安寧過,到了所謂的「敏感日」市政保科和鄉派出所的人就到家裏騷擾,不讓出門,限制人身自由,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四次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春天派出所的人半路把谷立強劫持到鄉里,三天不讓回家,未通知家人。同年的十月一日前,鄉派出所的人又把谷立強騙到鄉派出所,所長誹謗大法,谷立強給他講真相不聽。並把谷立強銬在一棵大樹上。

二零零二年正月初八晚鄉派出所所長趙丙歉帶領鄉里七八個人,非法闖進屋裏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和資料),並把谷立強的妻子強行抬上車,拉到鄉里銬上手銬非法審訊。事隔不到二十天,政保科的牛偉和所長趙丙歉及其他人半夜撬開大門闖進院裏,企圖再次抓人。他們用錐子撬屋門,折騰到早晨五點多,後來被家人正義言行制止,沒有得逞。

作為警察,天職應該是懲惡揚善、呵護善良,主持正義與公道,保一方平安。可是中共警察們的所作所為和土匪沒有兩樣,深更半夜一次次的抓人,干擾的街坊鄰居都不得安寧,家裏老人和孩子整日在恐怖中度日。這次人雖然沒被他們抓走,卻逼得他們夫妻流離在外一段時間。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九日晚七點多,晉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的王軍清帶領惡警闖入谷立強家中,他們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抓人,非法抄家,去了十幾輛車,幾十個人搶走了電腦刻錄機等物品。他們的行為已觸犯《刑法》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和《刑法》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那天晚上,谷立強的母親給他們講述了自己的兒子在外做一個好人,在家孝敬父母……並當著眾人給他們跪下,那是七十多歲的善良老人哪,老人怕失去兒子,好言相勸不讓他們把人帶走,母親對著蒼天呼喊:「天哪,睜開眼吧!他們在抓好人哪」。

老人無助的哭聲,鄉親們的勸說,竟打動不了這些惡警,後來他們叫來聯防隊的大批人強行把谷立強抬上警車,在車裏惡警按著他的頭拉到公安局政保科,有幾個聯防隊員看守不讓睡覺。後來,政保科科長田秋生非法審訊。由於谷立強不配合他們,政保科的高建把手銬勒的死死的。第二天王軍清將谷立強送到藁城看守所。在藁城看守所受盡侮辱、打罵,連續熬了三天三夜,還得幹活,身體和精神已經承受到了極限。

大概農曆二月二日,谷立強被劫持回晉州看守所轉為逮捕,晉州市看守所的環境更加惡劣,本來疲憊的身體又開始強制幹活,做不完規定數量晚上加班幹,熬的精疲力盡,不時受號裏惡人的打罵侮辱,欺詐錢財。

就這樣,一個幸福和睦的家庭被他們強行拆散了。谷立強二零零四年八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妻子被逼得流離失所,家裏剩下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和兩個年邁的老人。誰家沒有父母老幼?誰家沒有妻子兒女?難道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就該遭到如此不幸。《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信仰自由是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修煉大法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不偷、不搶、不嫖、不賭,何罪之有?

為了給廣大鄉親們講清法輪功真相,谷立強自費製作真相材料、光盤,是維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還民眾一個公道,是對世人、對社會負責的正義之舉,是在行使《憲法》賦予的合法權益,不論是對「真善忍」的信仰,還是講清真相都是合法的。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在民眾的視聽權被堵塞、電視、報紙對法輪功報導極盡污衊的情況下,大法弟子向廣大人民群眾善意的解釋是符合憲法規定的,事實證明,大法弟子不但沒有犯法,而且還忠實的維護《憲法》,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作為公民,大法弟子照樣擁有國家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的各項人身權利,希望善良的人們呼籲制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還好人自由與清白,還民眾信仰、煉功的權利,還千千萬萬個家庭原本安寧的生活!與此同時,能在巨難當中呵護善良的人,會因自己善惡分明而擁有一個美好未來!

二、雷江濤被非法判刑七年

晉州市元頭鄉原雷陳村大法弟子雷江濤,一九七九年生,一位年輕有為的大學畢業生,在學校曾獲得「全國物理奧林匹克」三等獎,是一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在工作單位為人善良,樂於助人,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公司職員;在家裏更是孝敬父母、聰明懂事、人人皆知的好孩子。

就是這樣一個難得的人才,只因為修煉法輪功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卻遭到邪惡的殘酷迫害,被關押在晉州市看守所一年,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雷江濤在北京的住處,大概晚十一時,聽到門外有人敲門,隨後闖進來七、八個人,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說自己是甚麼人,接著就要把江濤帶走,雷江濤奮力反抗並大聲說:「你們無權抓人,我沒有犯法」。他們見江濤不配合,就上來好幾個惡人,按住他,銬上手銬,把他從樓上抬下來時,雷江濤大聲呼喊:「法輪大法是正法』』,接著有一個惡人趕緊捂住他的嘴,雷江濤沒讓他得逞,繼續大喊,到了樓下他們把江濤塞到車裏。一惡人坐在江濤身上,兩手按住他的腳,還有一個人用腳使勁踩住他的頭,就這樣一直到了國家安全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登記時,雷江濤不配合惡人,他們對他拳打腳踢,下手非常狠,簡直沒有人性。他的左半邊臉被打的腫得很高,眼幾乎睜不開,左耳好像堵了甚麼東西似的,聽不見聲音,有一個惡人用電棍電他的腰、臉、嘴和戴在手上的手銬(手銬都勒進肉裏)。一直把雷江濤折磨到深夜二、三點,後把他關進監室。

之後,他們在非法提審江濤時,用了更卑鄙的手段,他們逼著江濤罵李洪志師父和大法,還在紙條上寫師父的名字逼雷江濤踩。雷江濤拒絕道:我就是死了也不會這麼做。惡人氣急敗壞,拿紙條硬往腳下塞,江濤不配合,他們就抓住他的腳往上抬。雷江濤乾脆坐在地上,把腳伸開不讓惡人得逞。後來惡人整夜不讓江濤睡覺,要麼長時間蹲著要麼長時間站著,直到麻木失去知覺。

在以後的幾次非法提審中,他們要江濤招供所謂的犯罪事實,江濤說「我沒犯罪,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不是邪教,我要求無罪釋放」。他們說:「就憑這幾句話就可以判你勞教」。

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八日上午,石家莊國家安全局來人,把雷江濤押到石家莊國家安全局,他們問了一些事情,就是判決書上的幾件事,江濤說的與判決書上寫的完全不同。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晉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的人把江濤帶回晉州市看守所,非法提審時,政保科的副科長王軍清、高建動手打雷江濤耳光,還三天兩夜不讓他睡覺。王軍清還用冷水澆他的頭,冷水從脖子流進棉衣裏,衣服都是在提審過程中慢慢暖乾的。這是他們使用的非法手段,刑訊逼供。

在此期間,他們還篡改審訊記錄,隨意加入未經詢問核實的內容。並要雷江濤簽字,最後幾次被雷江濤發現,拒絕簽字,並寫下「法輪功不是邪教,法輪大法是正法,我沒有犯罪,我要求無罪釋放。」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他們沒有證據逮捕江濤,就給了釋放證,說是放回家,實際他們沒有送回家,而是送到晉州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非法關押,並欺騙說:「學習幾天、就放回家」。這期間他們逼江濤寫保證書,江濤拒絕,並說:「法輪大法是正法」。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江濤再度被劫持回看守所,轉為逮捕。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零零四年一月二月份,都是在晉州市看守所裏,強迫雷江濤超負荷勞動,折梨袋,數量巨大,常常幹到晚上十二點多,每天只睡二個多小時的覺,如果質量不行,還要挨打頂牆。

二零零四年十月江濤被迫害的渾身長滿疥瘡,刺癢無比,整夜都睡不著覺,看守所卻向江濤的家屬要錢治病。江濤抗議他們非法關押、判刑,絕食多日。十一月四日上午被值班惡警劉造輝、田常生、張社昌、王朋用橡膠棒暴打了一頓。下午又因為絕食抗議,被以上幾個惡人用拳頭在六號監室暴打,並用鞋刷撬嘴灌食。十一月五日江濤又被當日值班的惡警薛玉倉銬上背銬。十一月七日接見日,江濤的家屬去見他,看守所的人不讓見面。

江濤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

三、張敬軍遭受的迫害

張敬軍是晉州市祁底鄉龍泉固村人原在河北省電建一公司工作。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迫害法輪功開始的第三天,張敬軍就去北京為大法鳴冤,結果被便衣帶到分局派出所,後來送到豐台區體育場,在那裏有許多被非法押送來的同修。在烈日下曝曬,不讓喝水,不讓去廁所,有許多同修小便尿在褲子裏。

後來以省分組,在晚上被車拉到保定的一個派出所,惡警叫他們坐在地上,雙腿伸直,一惡警用膠棒輪流打他們腿、後背、肩、頭部,以致後背青紫,腿部腫疼,行動困難。後來又送回晉州市公安局,因不寫保證,被銬在院內車棚的鐵管上。後來回單位二話沒說,就給非法開出了。

四、李保全被非法迫害

李保全,晉州市祁底鄉祁底村大法弟子,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和平上訪,在天安門廣場為了叫人們知道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喊出了「法輪大法好」。就因為這句真話、實話,被惡警強行推上警車,拉到北京西城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惡警以賣生活用品為名,敲詐人民幣一百七十元,非法關押五天後李保全被鄉政法委尹立倉、派出所的崔敬海戴上手銬押回。剛出門尹立倉就把李保全提包僅剩的一百二十元也全部拿去。

十月六日李保全被非法押回晉州市看守所,在這幾天裏,鄉政府夥同派出所的人,先後兩次抄了李保全的家,搶走了大法書,洪法圖片,和師父的法象等物品,並索要從北京拉回晉州的車費二千七百元。在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五天,收飯費四百五十元,公安局政保科還逼迫家裏交了三千元的保證金才放人。以上收的錢全部沒有任何手續。這還不算,政保科的人還提出在東方大酒店宴請他們,又花去了六百多元。回到家後鄉派出所也提出要李保全家請客,又花了三百元。

二零零一年春節李保全家的對聯寫了「法輪常轉,佛法無邊」、「真善忍」這幾個字,就被派出所所長趙潤田、幹警甘彥豐帶去派出所,逼問說是誰寫的,李保全拒絕回答,他們也沒問出是誰寫的,就氣急敗壞的給戴上背銬關進鐵籠子五─六個小時,下午送晉州市看守所又非法關押二十天,因後來絕食抗議才被放回,回來之前,交看守所飯費四百元,政保科逼迫家人替寫保證書,同時索要保證金三百元。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早六點,鄉政法委張志謙夥同派出所賈建民一夥五─六人,闖進李保全家強行戴上手銬綁架到610辦的所謂法制教育中心。在那裏四個人包夾一個學員,上廁所都有人跟著,後來幾個學員同時絕食抗議,在十月二日晚,才獲得自由。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星期一上行十一點多鐘,晉州市國保大隊頭目趙貴賓,王軍清,夥同派出所賈建民一行五人。闖到槐樹鎮祁底村李保全家中進行騷擾,說要煉就在家裏煉,不許給別人講,也不許撒資料光盤相威脅,企圖進屋搜查,但未得逞。幾年來,這些人多次登門干擾,使正常生活環境受到破壞。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點,晉州市槐樹鎮派出所於彥彬,靳朝傑。突然闖入祁底村李保全家,索要電話號碼,企圖監控迫害。給他倆講真相勸三退也不聽。自七月二十日以來三次登門騷擾。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多鐘,晉州市國保大隊頭目趙貴賓,夥同槐樹鎮政府政法委書記李志良派出所所長王召帶領賈建民、於彥賓、靳朝傑、王永任等一行十多人,開三輛車,闖到祁底村李保全的家,企圖強行搜查抄家進行迫害,在親友家屬鄉親們相助下,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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