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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安寧市法輪功學員十六年受迫害綜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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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接上文

二、被非法判刑迫害的案例,18人

被非法判刑的學員18人(26.47%),其中女性法輪功學員12人;男法輪功學員6人;

昆鋼公司職員12人。遭迫害後含冤離世2人。

被非法判刑的學員姓名:張旭(二次判刑)、高惠仙(二次判刑)、高雲仙、高明仙、何其瓊、寇巧雲、王志梅、楊瑞萍、楊木花、袁世英、高寶德、祝豔存、王洪芬、狄建超、蔡春、周志明、鄭智陽(離世)、李健英(離世)。詳情如下:

1、張旭,兩次被判刑共六年

張旭,男,約60歲,昆鋼上廠礦職工。

1999年12月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

2003年11月6日在昆明發真相資料被迫害判刑三年。

2010年5月13日張旭在向世人講真相時,被尾隨跟蹤的惡警綁架抄家、關押,搶走張旭家中的真相資料和電腦。後被非法判刑3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當時家中90餘歲老父在惡警抄家時受驚嚇,臥病在床。

2、高雲仙,被判三年

高雲仙,女,60多歲,中國鋼鐵公司昆明分公司退休職工。2004年6月14日在去發真相資料的途中被昆鋼公安羅白分局便衣警察綁架、抄家、關押,隨後被非法判刑3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3、高惠仙,兩次被判刑共九年、開除公職

高惠仙,女,50多歲,昆鋼橋鋼廠350車間職工。

2000年4月4日和九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後被劫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

2003年11月5日晚在家中,安寧公安局國保大隊、安寧太平派出所、橋鋼保衛科警察歐國強闖到高惠仙家,抄家、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安寧市看守所(八個月)。2004年3月,昆明市中院到安寧市看守所對高惠仙非法開庭後將她非法判刑3年,2004年6月3日高惠仙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在監遭到吊掛的酷刑折磨,在禁閉室被關了近五個月。在監期間2005年3月份,橋鋼350廠的出納金宗敏帶著昆鋼領導到監獄下通知開除了高惠仙的公職。

2006年11月6日高惠仙從監獄刑滿獲釋。辦了一張失業救濟卡,每個月450元,可以領兩年。再遭綁架後,安寧國保大隊頭目吳某(原在安寧看守所任所長)說高不配合他們,強行扣發了高惠仙之後一年十個月的失業救濟金。

2007年3月27日高惠仙從家裏背著一包真相資料出門,在路上被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橋鋼保衛科的李衛國綁架、抄家,當天將高劫持到安寧市看守所(9個月)。2007年9月初,昆明市中級法院到安寧市法院,也沒通知家屬,偷偷摸摸開庭,對高非法判刑六年。參與迫害的是昆明市檢察院的檢察員朱立,審判長後鋒,代理審判員徐建斌、殷紹強,書記員彭超。九月中旬高拿到昆明市中級法院(2007)昆刑一初字第155號刑事判決書後,上訴,但是雲南省高級法院不給從新開庭審理,下達(2007)雲高刑終字第1468號刑事裁定書仍維持邪惡的原判。參與迫害的是,審判長李鳳朝,代理審判員梵麗英、孔睿,書記員張琨。2008年1月7日高惠仙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送到監獄高就被關到禁閉室兩個多月,在七監區被單獨關在牢房近兩年時間,2003年3月16日高惠仙刑滿獲釋。

4、高明仙,被判刑四年

高明仙,女,64歲(1951年5月16日生)昆鋼華雲公司退休職工。

2004年6月14日在去發真相資料的途中被昆鋼公安羅白分局便衣警察綁架、抄家、關押,2004年6月17日綁架到安寧看守所非法關押。在2004年11月非法庭審,後非法判刑四年。2005年1月11日綁架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2007年3月份回家。 昆鋼「610」惡警經常來家裏騷擾。

5、何其瓊,兩次被判刑七年,多次被非法關押

何其瓊,女,58歲(1957年生),雲南昆明鋼鐵華雲公司退休職工。

(1)2004年判刑四年,2004年10月23日上午11時左右,幾名不法之徒以查戶口為名讓何其瓊開門後,闖進屋裏就非法野蠻抄家,隨後將何其瓊綁架,關押在是明市戒毒所。

2004年11月29日19時被安寧市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由昆明鋼鐵公司羅白分局非法送往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後何其瓊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從2004年10月23日到2008年10月22日)。

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期間,被關「禁閉」、遭「嚴管」,受到「包夾」的謾罵和警察高壓電棍電擊,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2008年4月22日,何其瓊回家後,在奧運期間,姓張的惡警每天打何其瓊的電話對何其瓊進行騷擾、威脅近一個月。 長期被惡警惡人跟蹤、監視著。

何其瓊的退休工資從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停發,工資四年未晉級。

(2)2015年判刑三年,2014年9月28日上午10點半左右,在昆鋼街子向民眾發送「神韻」光盤,遭五個協警綁架,當天被劫持到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至今一直被關押在昆明市盤龍區看守所。安寧市檢察院2015年1月29日將構陷何其瓊的案卷交到安寧市法院。

2015年4月8日上午10點,安寧市法院開庭審理何其瓊案。律師為何其瓊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煉法輪功無罪,非法庭審持續兩個小時,當庭沒有宣判。

2015年5月獲悉何其瓊已被非法判刑三年,何其瓊已提起上訴。

6、李健英,判刑三年 含冤離世

李健英,女,60多歲,昆明鋼鐵公司生活部職工。

2000年4月4日到雲南省委上訪時被綁架,關押在昆明市拘留所15天。2002年5月在晉寧縣盤龍寺掛「法輪大法好」條幅被綁架,隨後被非法判刑3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2005年出獄後一直身體衰弱疾病纏身,2008年含冤離世。

7、寇巧雲,判刑三年。

寇巧雲,女,56歲(1959年7月12日出生)中國鋼鐵公司昆明分公司退休職工。

2009年2月12日講真相被胡慎建等警察綁架到雲波派出所,2009年3月17日被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逮捕,2009年6月8日被昆明市檢察院非法起訴,被非法關押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

2009年7月7日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對寇巧雲、鄭聲玲、陳峽生開庭,2009年7月8日昆明市中級法院(2009)昆刑一處字第126號刑事判決書非法對寇巧雲判刑3年,自2009年2月13日起至2012年2月12日止。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8、王志梅,判刑四年

王志梅,女,42歲(1973年9月12日出生),郭宏雲的妻子,雲南省安寧磷肥工業公司職工。

2006年4月25日被安寧市公安局綁架拘留,關押在安寧市看守所,2006年6月1日被安寧市檢察院非法逮捕,逮捕執行人,安寧市公安局的保明、葉林。2006年8月16日昆明市檢察院(2006)昆檢刑訴字第581號非法起訴王志梅,檢察員張愛斌。

2006年9月29日昆明市中級法院(2006)昆刑一初字第177號刑事判決書非法對王志梅判刑四年。 審判長後鋒、審判員朱正渝、代理審判員徐建斌、書記員段雲萍。

2006年10月初,王志梅就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2009年3月25日昆明市中級法院((2009)昆刑執字第4229號)刑事裁定書對王志梅減刑一年,即2006年4月25日至2009年4月24日止。

9、楊瑞萍,判刑三年、解除勞動合同

楊瑞萍、女、漢族,現年54歲,昆鋼第三小學教師。

(1)2010年判刑三年,2009年10月30日,安寧市法輪功學員楊瑞萍回老家講真相時被廣南縣公安國保大隊綁架,被安寧市公安局昆鋼郎家莊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於11月4日將楊轉回到安寧市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關押。

楊瑞萍在安寧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3個月,2010年11月10日被非法開庭判刑三年,於2011年1月4日送往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2)經濟迫害,楊瑞萍1999年退養在家。2011年3月的一天,昆鋼退養科(因她退養後屬昆鋼退養科管)去了三個女的一個男的強行叫楊瑞萍簽字,解除勞動合同,並剝奪她的一切勞動保障。

10、楊木花,判刑三年、開除工職

楊木花,女,44歲(1971年出生)原安寧市大黃磷礦職工。

(1)判刑三年,2006年4月25日下午6點鐘被國保大隊及小區人員綁架、抄家,昆明市檢察院2006年8月16日((2006)昆檢刑訴字第581號)起訴書非法對楊木花起訴,2006年8月昆明市中級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進行非法開庭,2006年9月29日被非法判刑3年。

2006年10月初,楊木花就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在監獄被長時間強迫坐小板凳,限制上廁所。2009年4月24日刑滿,又被女二監非法延期一個月(2009年5月24日)回家,被單位開除工職,自己找的工作被安寧國保及「610」人員去工作單位施壓,失去了工作。

居住被監視、電話監聽累及家人,丈夫調動被迫中止,女兒身心承受巨大壓力。

(2)非法庭審,2013年5月26日,楊木花向人贈送神韻光盤被舉報,安寧市國保大隊隊長葉林帶著一群警察,其中一個叫保明,闖進楊木花的家,他們像土匪一樣將楊木花的家翻個底朝天,搶走了一箱大法書籍和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下午4點左右離開,並將楊木花一同帶走。5月26日楊林花被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6月10日,安寧市檢察院非法將楊木花女士逮捕。

2013年11月27日上午十點半,雲南省安寧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楊木花進行非法開庭。因律師提出公訴人的姓名與文書不符,法庭宣布休庭。

2014年3月6日雲南省安寧市法院非法庭審楊木花,

因律師提出公訴人的姓名與文書不符,法庭宣布休庭。

11、袁世英,判刑二年零六個月

袁世英,女,50餘歲,昆鋼華雲公司退休職工。2004年10月22日下午外出,被羅白分局惡警攔截非法搜身,隨即把她綁架帶到家裏抄家,被拘押羅白分局。當晚被關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二年零六個月。關押在昆明曇華寺的第一監獄。

12、高寶德,判刑三年緩四年

高寶德,男,約50歲,昆明鋼鐵公司一中教師。2002年在學校被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安寧市看守所一個月。2009年11月9日在學校上課時被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安寧市看守所一年,後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

13、祝豔存,判刑二年緩刑三年。

祝豔存、女,50多歲,昆明安寧市昆鋼第一中學財務科出納員。2009年11月9日正在為學生上課時被安寧市「610」和公安國保大隊不法人員綁架、抄家,關押在安寧市看守所一年後被非法判刑二年緩刑三年。

14、王洪芬,判刑四年,持續遭騷擾

王洪芬,女,65歲(1950年3月8日生),昆鋼華雲公司退休職工。

2004年6月14日午夜12點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公安羅白分局綁架,抄家,16日下午五點左右就把王洪芬綁架到安寧看守所非法關押。

2004年11月,惡人對王洪芬非法開庭,王洪芬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2005年1月11日,王洪芬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

2007年6月,王洪芬回來後郎家莊派出所片區姓張的惡警經常來騷擾。

2011年8月份,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610」惡警葉林、昆鋼綜合治理辦惡人王嵐、昆鋼退休管理處惡人潘俊意和他的書記,還有安寧金坊街道辦政法委一人,共有六~七人等,非法闖進王洪芬家,強行威逼她簽「不煉法輪功」的字。王洪芬不簽,連著幾天,這些人天天來,到後來,王洪芬不簽,就坐在王洪芬家不走,如果王洪芬再不簽,就把她女兒叫回來守著她,不給她女兒工作了,迫使王洪芬無奈違心作了對不起良心的事。

15、狄建超,被判刑4年

狄建超,男,50歲,雲南省昆明市船舶公司職工。2004年11月20日,和王世清在雲南省安寧市地區講真相發資料,21日在家中被昆明惡警綁架、抄家,2004年11月22日被非法關押在安寧看守所,因狄建超堅決抵制迫害,隻字不答,在安寧市看守所惡警唆使下,遭獄霸和一東北人犯暴力毆打其胸、腹部。隨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2014年2月24日狄建超在家中被盤龍區警察綁架。狄建超現被非法關押在北教場附近的盤龍看守所。

16、蔡春,非法判刑(刑期不詳)

蔡春,男,安寧市法輪功學員。

2012年5月11日去安寧國保大隊講真相,被綁架,同日又被抄家,被非法逮捕。後被判刑,刑期不詳,關押在昆明男一監。

蔡春在家是個好兒子,在單位是個好員工。此次被綁架後單位上還出具了蔡春在單位裏優秀表現的證明,蔡春在二零零八年汶川地震中於2008年5月22日用化名「微塵」捐款一萬二千元,相當於他半年的工資,而且他還辦了一張「壹基金」愛心卡。就這樣一個好人,本著善心向迫害好人的警察講真相,讓他們不要助紂為虐,停止迫害好人,為自己和家人留一個好的未來,反而被迫害。留下孤苦的老母親整日以淚洗面,悲痛度日。

17、周志明,判刑三年(外地到安寧被迫害)

周志明,男,30多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2007年9月到安寧發真相光盤時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誣告後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安寧看守所期間,惡人一直沒有讓其妻子和剛出生7個月的幼兒探視過。2008年4月中旬,周志明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18、鄭智陽,判刑三年,含冤離世(外省法輪功學員到雲南工作被判刑)。

鄭智陽,男,38歲,重慶籍在雲南打工的法輪功學員。2004年12月在安寧市八街發真相資料時被安寧市公安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安寧市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集訓監區後轉二監區迫害。在集訓監區關押期間由於鄭智陽拒絕幹奴活,被中隊長峗玉群指使犯人給他戴上手銬、腳鐐關進嚴管室,被罰坐在小凳子上二十四天,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不讓吃肉,還遭惡警和犯人毆打,牙齒被打鬆動,由於長期遭受殘酷迫害導致「糖尿病」危症住院搶救,隨後被調二監區迫害,出獄時身體被摧殘的非常消瘦虛弱,一直都未康復,鄭智陽於2010年12月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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