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了師父的經文:「那麼多的高層生命敢於冒著這麼大的險惡到三界中來,為了甚麼?他們是神哪,我們能不救他們嗎?」[2]這使我認識到了救度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也是我們的責任,從而我積極印發真相資料和面對面講真相。後來發現面對面講真相很少能接觸到上班的公檢法人員,如果改為寫真相信,直接寄到他們手裏,讓他們慢慢看效果會更好。從此我就開始寄真相信,一方面收集政府和公檢法人員的名單和通訊地址,另一方面從《明慧週刊》上挑選文章,打印,複印後寄出去,有個別的則根據需要和情況用手寫,這樣的真相信效果很好。
如有同修告訴我××法院哪天要開庭審判××同修時,我趕在開庭前二天寫信給主審法官,講明信仰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違法的道理,結果主審法官以「證據不足」為由宣布休庭,沒判,這位法官沒做違法事而有救了。
另一次我得知××市法院將誣判××學員的案子要報我們地區中院,我打聽到中院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名字後,立即寫信給這位法官,結果也以「證據不足」為由把案子退了回來,使這法官免於犯罪。
某小學有位同修老師把全班的少先隊員都退了,有的家長不理解,把這位老師舉報到學校,學校又報到市六一零辦,當我們得知此事,我和兩位同修立即去該校給校長講真相。雖見到了校長,但她不給我們講真相的說話機會,周旋了一個多小時也沒講上真相。我回家後連夜寫真相信講明道理,第二天一早就親自送到該校收發室。結果出現了奇蹟,這天市六一零帶警察去學校要綁架那位老師時,校長不讓綁架,與六一零人員周旋了半天,把六一零人員和警察支走了,保護了這位老師。
去年底我市有位同修被綁架關押在當地看守所,有同修告訴我:聽說要放同修,要防它們耍陰謀。我二零零零年關押在這個看守所時和這所長打過交道,我就拿二斤蘋果去,說是給所長的,要他一定給同修兩個蘋果,目地是讓同修知道我們在設法營救她,相互配合。第二天接通知讓接同修出來,我們安排部份同修近距離發正念,另有兩名同修和我與在押同修的兩個弟弟一起去看守所接人。所裏說必須有國保大隊的通知才能放人,大家想方設法也無效,直到十一點時,我前一天講真相的所長親自把同修送出來了,讓我們接回家,不必等國保大隊的通知了,所長幫助善良得救了。
我常去郵局寄真相信,把局長和分發員都勸三退了,局長還說:你們寄真相信是為了救人,我支持你們,為此我每次去寄真相信,都是八~十封信直接交分發員。當我寄出幾千封信時,可能因我產生了歡喜心,這事被我地的六一零知道了,去年秋末,六名不速之客突然來我家,有六一零人員、警察和社區主任等,進門見面就要我立即簽「不煉了」的字,態度很惡劣,社區主任還說,不簽就要送我去青龍山洗腦班,看架勢想綁架抄家。我想到師父就在我身邊,我沒害怕,就說:跟你們說沒用,我跟政法委書記說,我就立即給書記打電話,一打就通,我說有事找書記,書記說:他正在外地,明天回來,我說後天找你。這幫人看我已和書記說上話了,無奈地說:等和書記談完後再說吧,都灰溜溜地走了。
第三天我去找書記,書記在開會,他讓六一零的頭、城管局主任、社區主任和書記四人接待我,剛坐下六一零頭就要我簽保證書,重複前天的話。我說:我這麼大年紀了,寫甚麼保證,我也沒做壞事。社區主任馬上接著說:他都八十多歲了,人又老實,家裏還有個臥床的病老伴。剛說完,六一零頭就說:不簽就不簽,但真相信不能再寫,你是管局的重點人物,你的字我們認識,再寫就找你算賬。我說:那我得找你們談,六一零頭說:可以,我給面對面講真相打了個基礎。
我現在每次去管局就找他們講真相,但一講真相他們就不讓我說,救人還得繼續做。現在只是管局系統真相信少寄一些,其它地區照寄不誤,爭取儘量多救人。師父說:「首惡除外,其實就包括迫害者本身,不也是被迫害的對像嗎?」[3]公檢法司人員是我寄真相信的重點,現在有幾位同修和我一起寄真相信,效果越來越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五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5/151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