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王愛民的家人聘請的兩位北京律師於當日十點鐘左右出現在審判庭,與法院人員交談後,告訴旁聽席的人們說:不開了。有家屬問律師怎麼不開了?律師說:法輪功學員是信神的。而公訴人和全體合議庭成員都是共產黨員,自然是無神論者,他們不能正確理解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有可能影響司法公正。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第四項規定,與本案有其它利害關係可能有影響公正處理本案的,那麼屬於依法迴避範疇。
這時,法院人員也到旁聽席的圍欄邊,接過律師的話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說,剛才律師提出的事宜,副院長做不了主,大院長又不在家,等領導回來商議商議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