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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要求無神論者迴避 庭審沒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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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富裕縣城南法院原定於五月六日上午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王愛民、匡維華、景桂香案。由於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要求公訴人和全體合議庭成員依法迴避,此次非法庭審未能開成。

據悉,王愛民的家人聘請的兩位北京律師於當日十點鐘左右出現在審判庭,與法院人員交談後,告訴旁聽席的人們說:不開了。有家屬問律師怎麼不開了?律師說:法輪功學員是信神的。而公訴人和全體合議庭成員都是共產黨員,自然是無神論者,他們不能正確理解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有可能影響司法公正。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第四項規定,與本案有其它利害關係可能有影響公正處理本案的,那麼屬於依法迴避範疇。

這時,法院人員也到旁聽席的圍欄邊,接過律師的話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說,剛才律師提出的事宜,副院長做不了主,大院長又不在家,等領導回來商議商議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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