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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善良農村夫婦分別被冤判七、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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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二點三十分,重慶渝北區法院第二次對法輪功學員趙時芳、周昌森、杜雪琴開庭,無視法庭尊嚴以及律師的強有力的無罪辯護,違背憲法,強行宣判趙時芳八年,周昌森七年,杜雪琴三年緩刑四年。周昌森、趙時芳夫妻當庭聲明要求上訴。

渝北區檢察院曾經兩次退回構陷他們的案子,但是渝北區公安分局繼續羅織材料炮製冤案。

周昌森的老父及親人都不服上述判決,當談到被非法收繳的二十幾萬元錢的問題時,無不心酸的說:我們農村人很苦,那是他們十幾年省吃儉用及開理髮店辛苦攢來的一點積蓄,理應如數歸還。法院表示,此錢與本案無關。參加旁聽的老者也不服,當即表示應該上訴並歸還非法收繳的二十幾萬元現金。

法輪功學員周昌森、趙時芳夫妻,家住重慶市渝北區龍溪鎮花園新村,以開理髮店為生。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上午被渝北區龍溪鎮派出所、國保、公安非法抄家後,警察將他們夫婦二人同時綁架,並將他們近二十年來靠理髮為生的全部積蓄二十萬元洗劫一空。趙時芳、周昌森夫婦被雙手戴上手銬直接綁架到一碗水看守所。同日,重慶法輪功學員杜雪琴在上班時也被渝北區龍溪鎮派出所、國保、公安綁架並抄家,先被綁架到龍溪鎮派出所,後轉送到看守所。

趙時芳、周昌森夫妻及杜雪琴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渝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把構陷趙時芳、周昌森的案子退回渝北區公安分局;渝北區公安分局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再次將偽造的案卷送交渝北區檢察院;渝北區檢察院又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下旬以證據不足,再次退回渝北區公安分局。重慶渝北區公安分局繼續羅織材料誣陷趙時芳、周昌森夫婦,並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底至六月初再次將偽造的案卷送交渝北區檢察院。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渝北區法院非法對超期關押了十四個月的法輪功學員周昌森、趙時芳、杜雪琴開庭。法院只允許法輪功學員趙時芳、周昌森、杜雪琴的共四名家屬旁聽,其餘的兩排座位全是街道、法院等的中共人員,法庭外安排了特警監視。

法庭上,趙時芳、周昌森均表示自己無罪,來自北京的兩位律師為趙時芳、周昌森作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兩位正義律師從所謂的刑法「三百條」適用的不合法,到修煉法輪功不違法,以及對公訴人的立案、取證、證據的合法性均予以了否定。特別是辯護律師作最後陳述時,提到法輪功學員的善良,並指出:這一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對人權、法律的踐踏,給國家、社會、家庭帶來的破壞,希望公檢法同行們能汲取歷史的教訓,不為罪惡「買單」,積小善成大善。

相關單位及責任人信息:

重慶市「610辦公室」頭目 高重秋 13320229062
重慶市「610辦公室」處長 王林渝 13808354291(主管非法關押的「洗腦班」)
重慶市渝北區政法委書記:袁光燦(現任)
重慶市渝北區政法委地址:渝北區義學路64號 郵政編碼:401120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鐘勇13908259616 023-67181601
副檢察長 姜飛 13908359846 67181603 副檢察長 許世蘭 13500360655 67181675
副檢察長 王治(政治部主任)13908333285 67181606
副檢察長 周朝祥 13609417599 67181686紀檢組長 謝會雲 15823038166 67181618
公訴人;張瑋 張怡 熊純羲(該誣陷案承辦人)67181622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平支街3號 郵政編碼:401120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 院長 戴軍 刑庭庭長:陳斌 電話:67188960
審判長:陸濤 67188961 審判員:鄢寒秋 趙文芳 67188962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雙鳳橋街道空港大道418號 郵政編碼:401120
重慶市渝北區公安局:局長:羅紅 電話:67821891 警察:吳兵(音)
王國江(音)(該誣陷案承辦人)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錦湖路106號 郵政編碼:401120
渝北區龍溪派出所:地址:重慶市渝北區紅石路116號 電話:67611647、67063685
龍溪派出所:龍山社區民警周忠孝,警號 109890
龍溪街道龍山社區:書記 羅素蘭、副書記 張婷婷、主任 陳靜
地址:重慶 渝北區 松石北路59號左側
重慶市渝北區龍溪街道辦事處地址: 松橋路7號 郵編: 電話: 876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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