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賓縣法輪功學員王忠勝被開除工作
王忠勝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和妻子王桂蘭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鳴冤。十月的一天,王忠勝從北京回到他的工作單位新賓縣黨校。當時黨校的校長趙桂敏驚訝不已。王忠勝說快告訴公安局一聲讓他們放心。趙校長打了電話,請王忠勝吃飯,王忠勝覺得不對走脫了。
王忠勝來到他的妹妹家,他的妹妹告訴他老姨住院了。王忠勝就到新賓縣醫院去看自己的老姨了。公安局的副局長李國生、國保的於佔江就到醫院把王忠勝帶到公安局。後來,把王忠勝送到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中共在新賓縣公安局的舞廳召開所謂的「公開處理法輪功骨幹分子大會」。當時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都參加了,當地政府去了挺多人,有公安局的有關領導。當時是縣長的孫進宣讀了對王忠勝非法開除黨籍,開除工職的處理。當時新賓縣的電視台還做了錄像,向新賓縣的民眾播放,來欺騙新賓縣不知情的民眾。
同年十二月末中共對王忠勝非法勞教兩年,王忠勝被送入撫順教養院。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院外執行。二零零零年末王忠勝又到北京打出九十九米長的法輪功真相橫幅,又被綁架回撫順教養院,加期十個月。
在此期間教養院想對被非法關押的眾多法輪功學員進行「馬列主義教育」。他們知道王忠勝是黨校高級講師,就讓王忠勝給講邪惡的馬列主義。白天教養院安排大教室講課,有的警察也坐在法輪功學員中。屋子坐滿了人,黑壓壓一大片。 後來王忠勝脖子上長了包,越長越大,又開始咳血了。經教養院指定醫院檢查,懷疑是癌症,被保外就醫。
新賓縣的多少人都在講,王忠勝一個月掙三、四千元,被開除工作真是可惜呀! 信仰是公民的自由,而公民的自由被剝奪了,還被開除工作這完全是違法和犯罪,而這種違法和犯罪,就是中共在迫害法輪功中的邪惡表現。
二、趙淑芹被非法開除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間,趙淑芹和商詠,還有石大偉被從錦州綁架回新賓縣看守所被非法拘留。
因為趙淑芹是當地法輪功輔導站的站長,政法委書記宋俊林就要開除趙淑芹的工作。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宋俊林和一個小個子到看守所審訊趙淑芹,威脅逼迫,對趙淑芹說「政法委會議決定只要你上電視說不煉法輪功了並罵法輪功,就不判你刑,保住你的工作,而你不按照我們安排的做,馬上開除你工作並判重刑。」
趙淑芹說:「我是修佛的,我的生命與法輪功同在。誰也動搖不了我的堅定信念,一修到底。你們就死了這骯髒的心吧。」宋俊林氣急敗壞拍著桌子瘋狂叫喊:「你真不知道好歹。你工作沒有了你吃甚麼?」那個小個也跟著偽善說:「國家不讓煉就不煉了唄。你就假裝說不煉了就行。因為你是出名的人必須得開除你的工作。」
那年趙淑芹才四十三歲,一個生命正走在事業的巔峰時。為了修煉法輪大法,證實大法的美好而毅然的放棄了自己心愛的工作。這是普通人所不能承受得了的。
三、新賓縣法院商詠、石大偉被非法的開除工作
商詠和石大偉是新賓縣法院的法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江**流氓集團和中共對法輪功殘酷迫害。在一九九九年的九月間,他倆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中共踐踏法律,對上訪的商詠和石大偉非法的綁架,後二人走脫。到錦州市找到了趙淑芹。為避免中共的再次迫害而留在錦州,後被撫順市公安局國保的宋哲,新賓縣公安局的於佔江、張立軍,還有錦州公安局的不法警察綁架。後被非法押回到新賓縣公安局看守所。由於商詠和石大偉堅持法輪功的信仰,而被新賓縣法院非法開除了工作。當時院長是趙連軍。
四、黃雅光欲被非法開除工作
一九九九年八月,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新賓縣林業局黨委召集下屬各單位邪黨書記開會,會議內容迫害法輪功的事,不明真相的人說是迷信,黃雅光當時就在會上講述了法輪功對其祛病健身的神奇。但是那些人為蠅頭小利所迷,對邪黨的整人手段害怕,參與迫害法輪功。
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新賓縣政法委書記宋俊林、新賓縣公安局的政委孫紹傑、還有林業局黨委書記陳玉珠、組織委員胡覺芝、宣傳委員賈川、一行五人來到新賓縣南雜木林產工業公司,找黃雅光談話,逼迫黃雅光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黃雅光就給他們講真相,講自己得病之後,在醫院都不能被治好的病症,修煉法輪功得到了痊癒。而宋俊林稱,××黨還給你報銷藥費呢?黃雅光義正詞嚴的說,報銷藥費是自己的勞動所得,被邪黨強行扣除的。誰能替她遭這個罪,罪還得她自己受。宋俊林看「轉化」(逼迫放棄法輪功修煉)不了黃雅光,就讓林業局黨委書記陳玉珠,當場宣布撤銷黃雅光書記的職務,並降兩級工資。宋俊林說,下午紀檢委人員來找黃雅光談話,如繼續堅持就開除工作,送到勞教所。
當時黃雅光沒有怕,堅持著自己的信仰。而後來,紀檢委並沒有找黃雅光,單位的經理給她保下來了,說這樣的好人很難找。
而在日後黃雅光不斷地被騷擾。南雜木派出所當時的所長王文英,經常給黃雅光所在單位打電話,看其有沒有上訪。邪黨政府還派兩個女職工到黃雅光家敲門,監視黃雅光,黃雅光的身份證也被搜走。南雜木鎮政府又逼迫黃雅光交了三千塊錢的不上訪保證金。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七點多鐘,又被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指使新賓鎮派出所的惡警察綁架,被送到馬三家子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
五、新賓縣公安局王曉明幾次欲被非法開除工作
新賓縣公安局王曉明因修煉法輪功,幾次險被非法開除工作。
一九九九年六月間,中共當時還沒有公開對法輪功展開迫害。公安局局長王雲飛帶新賓縣公安局的紀檢人員到王曉明的工作單位永陵派出所欲開除王曉明的工作。而王曉明沒有畏懼,依然給他們寫了為甚麼修煉法輪功的書信。而開除沒有得逞。
二零零五年九月間,王曉明被撫順市局國保大隊的彭越等人綁架,後被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非法迫害。王曉明絕食九天,被釋放。而王曉明被釋放後,新賓縣公安局又企圖對王曉明非法開除,把開除的材料報到新賓縣人事局。公務員法沒有規定修煉法輪功而被開除工作的。新賓縣公安局對王曉明開除工作沒有得逞。當時局長是宋毅。
二零零九年十月間,王曉明又被新賓縣公安局的紀檢找去,欲開除王曉明的工作。王曉明對法輪功的修煉沒有放棄,又被報到新賓縣紀檢監察局開除。第一次沒開除,第二次撫順市公安局又派一個叫楊明(音)的人,到新賓縣公安局繼續開除王曉明的工作,並到車站派出所(當時王曉明在那工作)將王曉明看的電子書搶走。又對王曉明非法開除,但還是沒有迫害得了。後又把王曉明的工作檔案送到人事局,但還是沒能開除王曉明的工作。後來得知是撫順市一個甚麼部門,指使公安局開除王曉明的。當時的局長是宋毅,紀檢主任是翟曄。
法輪功學員修煉是合法的,信仰是人的自由。那些執行江××流氓集團的迫害政策,對好人無端的非法迫害的人你們要明白:天理昭昭,神目如電,三尺頭上有神靈,人不治天治,快快懸崖勒馬,停止迫害,真心悔過,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真正美好的未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