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共公檢法機構知法犯法、執法犯法
(一)群律師:公檢法是在犯罪
兩律師正告「審判者」:是你們在犯罪!
2014年4月3日上午九點,山東德州市德城區法院對劉玉秀等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兩名律師成功地為劉玉秀做了無罪辯護。並直接對審判者說:是你們在違法!是你們在犯罪!有朝一日,你們會站在被告席上!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立即釋放劉玉秀!律師還奉勸在場的審判長劉印江、審判員白雪、公訴人李芸濤及在場的國保、特務、便衣,認清形勢,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
律師:這些人不是執法者,這是一群流氓
2014年6月24日下午,遼寧省朝陽市中級法院一審重判善良婦女張玉琢十年重刑,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令公檢法人自己都震驚。二審法庭上,張玉琢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指出:這完全是對暴恐分子的量刑標準。她們信奉善良、祛病健身的行為,怎麼能和殺人放火、暴力恐怖相提並論哪?!這種判決背離公平正義,違背道德良心,是對法律的公然褻瀆。在事實面前,法官無言以對。
庭後,律師憤怒地說:「現在的中國已經不講法律。這些人不是執法者,這是一群流氓。請記住,審判他們的時候,只要我還活在這個世上,一定要告訴我,我一定要參與追查。我要證實我告訴了他們這樣做是在犯罪,是他們自己硬要去充當迫害人民的罪犯。」
律師:今天的庭審就是將來大清算的預審
2015年3月16日下午,廣東省揭西縣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李美虹。李美虹和另兩名法輪功學員吳淑琴、劉少鵬是被揭陽當地惡人密謀構陷、同時綁架的,而揭陽地區卻故意將他們三人分開、單獨非法開庭。
廣東正義律師劉正清從多個角度、多方面闡述李美虹跟違法犯罪根本扯不上半點關係。同時指出,把本應合在同一庭審議的當事人劉少鵬、吳淑琴和李美虹分開、單獨審理的本身就是違反法律,過程中再強行把一些沒有經過對質的話隨意亂套在他們身上,作為加害他們的佐證,而不是公開公正的讓他們一起當庭陳述和對質。這樣最大的危害就是作為當事人,他們之間誰說了甚麼他們自己都不知道,卻被當作定罪的證人證言。他們共同之處就是無法公開指證而卻被構陷。(編註﹕這也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時慣用的伎倆)
在庭審過程中,審判長歐陽麗萍多次打斷劉正清律師的辯護,並阻止律師談及法輪功,劉律師坦然正言道:「我的當事人就是因為學法輪功才上法庭的,我受理的是法輪功(學員)的案子,我當然要談法輪功!」面對著良善、公理、正義和法律,公訴人仍然堅持迫害,要求歐陽麗萍重判李美虹有期徒刑七年以上。
看著這群良知泯滅的司法打手,劉律師提高聲調,正告他們:「隨著形勢的發展,迫害法輪功的頭目一個個都遭到報應。法輪功平冤昭雪指日可待,一場全球性的大審判即將到來。庭審過程中法院的錄音錄像可以為證:今天的庭審,就是將來大清算的預審!而法庭上的每個人都在現在和將來充當不同的角色。請你們仔細思量!」
律師:那一天,誰用甚麼樣的法律為你們辯護?
有一位正義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做維權辯護時的最後陳述中說道:「各位法官、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今天我站在這裏,為堅守自己信仰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我感到非常自豪,因為我有充份的法律依據來維護他們的信仰,也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類的普世價值。他們所做的一切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人都是好事,有功而無過。然而當法輪功被昭雪平反那一天來臨,當你們站在被告席上時,還有誰用甚麼樣的法律來為你們辯護呢?這是我最擔心的」。當時場上鴉雀無聲。
(二)報復律師 公檢法罪上加罪
據明慧網資料不完全統計,在過去十六年中,至少有上百位律師在上千起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中做無罪辯護,他們在法庭上表現出的正義、良知、對善良的呵護、對邪惡的揭露,使很多公檢法人員明白了真相,也喚醒了許許多多善良的百姓,但是這一歷程並不是一帆風順的。律師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聲援和無罪辯護,令江澤民邪惡集團極度恐慌,他們瘋狂的利用手中的權力,操縱610及公檢法對律師們打壓和迫害。
高智晟律師被非法判刑三年
三次上書胡、溫,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揭露中共及其610組織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引起江氏邪惡集團極度恐慌。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周永康親自指揮成立專案組,對高律師及其家人,包括年幼的孩子進行長期的跟蹤、監控。高律師本人被吊銷律師資格,並多次被非法抓捕、拘禁。2006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一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高智晟律師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2007年高律師再一次被秘密失蹤,據後來他的親筆文章披露:被秘密綁架後,他在五十多天內遭受多種令人髮指的酷刑:秘密警察以電擊、竹籤捅生殖器等性酷刑、煙頭燙鼻子及眼睛等各種肉體與精神酷刑。公安表明是以「對待法輪功的酷刑」方式對待他,並說高智晟不可能活著出去。
「四支電警棍開始電擊我,我感到所擊之處,五臟六腑、渾身肌肉像自顧躲避似的在皮下急速跳躲。我痛苦的滿地打滾,當王姓頭目開始電擊我的生殖器時,我向他求饒過。我的求饒換來的是一片大笑和更加瘋狂的折磨。……到第十二、三天後我完全睜開眼時,我發現全身的外表變得很可怕,周身沒有一點正常的皮膚。」
由於高律師堅守正義,不屈服中共邪黨的淫威,2011年被強制送新疆沙雅監獄服刑3年。
廣東朱宇飆律師被非法勞教、判刑
朱宇飆律師,中山大學法學碩士畢業,曾在廣東廣大律師事務所、恆益律師所任律師。朱律師是一位道德高尚的律師,他堅守做人的道德良知,不畏強權,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特別給底層群體辯護,經常是低價、折價,甚至不收報酬。報紙曾兩次報導他的事蹟。
朱律師是廣東省公開為受迫害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的第一個律師。2005~2006年間,朱律師曾分別為三名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他的辯護詞精彩嚴謹,令中共法庭大為尷尬、震驚。在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高煥蓮做無罪辯護後,審判官、法官等個個啞口無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愣了。半晌,指控人突然不知所措地說:「覺得好,就在家煉功吧!不要出來。」
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做了一名真正的律師應該做的事情,本來是在維護法律秩序,卻因此被廣東省司法廳有關人員稱為所謂「反革命」,列為公安局被控「頭號人物」。2007年2月10日,朱律師遭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廣州市第三勞教所,朱律師遭到惡警的群毆及酷刑折磨,如「坐老虎凳」、「架飛機」、用濕毛巾蓋臉窒息、水淹、在冷天灌涼水、鞭打手指和腳趾、不准睡覺等等。朱律師曾三度絕食抗議迫害。
2010年8月17日,朱律師在家中再遭綁架。在廣州市「610」的操控下,朱律師被冤判兩年有期徒刑,劫入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2012年8月17日,朱律師在刑滿釋放的當天,被北江監獄和廣州市「610」直接劫持到廣東省法制教育所繼續迫害。
大連王永航律師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永航律師,原遼寧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2007年起多次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
2008年5月因修煉法輪功的妻子被上海警方非法關押,王律師發表了致胡、溫的公開信,指出以刑罰手段對待法輪功信仰者的違法性,要求當局立即改正自1999年來的錯誤判決,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王律師並在《昔日鑄大錯,如今宜速清遺禍》的公開信中,針對中共當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施加於法輪功信仰者的致命錯誤,呼籲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能夠顧及最起碼的法律尊嚴。其後,他所在的律師所迫於壓力解除了與他的聘用關係,他的律師證亦被中共司法當局非法扣押。
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律師為法輪功修煉者叢日旭作無罪辯護,再次觸怒中共當局。2009年7月4日,王律師被警察綁架。據知情人披露,此次綁架是周永康親自下令的,之前已對王律師進行過跟蹤、拍照。當天被綁架的還有王永航的妻子於曉豔。當時王律師年近八十歲的母親也遭到粗暴執法、恐嚇與驚嚇。之後王永航律師被毆打致腿骨骨折,因治療拖延,造成骨折錯位,傷口處嚴重感染,傷勢惡化。
2009年11月27日王永航律師被非法判刑七年,並被秘密劫持到遼寧省瀋陽第一監獄。
滕彪律師被法警圍毆
滕彪律師,法學博士、著名學者,中國法學教育的最高學府──中國政法大學的老師,曾經上書人大取消收容制度,被評為2003年度全國十大法治人物之一,獲GleitsmanFoundation社會成就獎。
2007年4月27日,滕彪作為六辯護律師之一,與李和平、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鄔宏威共同出席王博案。退場時由於法官刁難李和平等律師而發生爭執,滕彪律師擔心朋友的安全,想等他們一起退場。一群法警像強盜一樣衝上來,在眾目睽睽之下野蠻的圍毆滕彪律師。眾警察從法庭裏開始,連續的將滕彪律師推了四個跟頭,一直打到法庭外面。四個法警從法院高高的台階上,粗暴的拎拽著滕彪律師的四肢,把他提拎到法院大門外面的便道上,惡狠狠的扔下,揚長而去。
雖然滕彪一再聲明自己是律師,周圍的民眾也一直高聲阻止惡徒行兇,但中共執法人員照舊野蠻行兇,無法無天。其間還有兩個20歲左右的法警充滿仇恨的對滕彪律師施以拳腳。滕彪律師一身整潔的西裝變得全身是土,上衣袖子被撕扯下大半,只剩少部份相連,隨身電腦被警察搶去。
事後有目擊者評論道:在石家莊中級法院法庭內外,在法官律師旁聽人正在退庭之際,在眾目睽睽之下,一群穿著制服的法警,對滕彪律師這樣的知名人士都敢瘋狂圍毆,更何況對普通的民眾呢?!這是中共邪惡本質的真實寫照。
四律師被打折24根肋骨
因向黑龍江省農墾系統兩級檢察院控告青龍山洗腦班主任房躍春等人的犯罪事實,2013年3月21日早晨,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四位律師在下榻的建三江格林豪泰賓館,被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國保大隊(劉長河帶隊)和七星公安分局警察(郭玉忠帶隊),暴力綁架。在接下來的非法拘禁、野蠻審問、酷刑折磨過程中,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四位律師被戴黑頭套,打折肋骨共計二十四根。唐吉田律師一人就被打折十根肋骨。他向媒體透露,在被暴打過程中,惡警威脅說,要挖個坑把他埋起來、活體取腎,或者像北韓金正恩對付他姑父張成澤那樣進行「犬決」。
多律師被以不同形式迫害
除上述律師外,還有多位律師被以不同形式迫害,他們或被阻止出庭辯護,或被吊銷律師證,或被綁架,或被毆打等等。如:2006年1月26日,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楊在新律師因在法庭上為百色地區平果縣法輪功學員農有躍作無罪辯護,被中馳律師事務所強制解聘。2009年2月28日,高級律師韋良月,因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被哈爾濱惡警綁架。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