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次上告,控告到國務院、全國人大、政協、最高檢察院,但至今也沒給我一個公正、合法、合理的解決。
一、修大法使我疾病全消
煉功之前,我二十多年來身患多種疾病:嚴重糜爛性胃炎、胃下垂、慢性結腸炎、腎盂腎炎等等,常年奔走於遷安、首鋼、唐山、秦皇島、北京等各大醫院求醫問藥,不但沒有療效,而且病的越來越嚴重,藥費雖然給報銷,但病痛還得自己擔著,真是痛苦不堪。
一九九七年,我有緣接觸到法輪功,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不久,奇蹟發生了,我多年的各種疾病全好了,是法輪功使我獲得了新生,也為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
可是由於我煉功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我卻遭到了中共慘無人道的折磨和迫害。
二、遭三次強制灌食,幾乎喪命
從二零零一年一月到二零零四年上半年,遷安市公安局對我家無數次的騷擾、搜家,還把我關進洗腦班、看守所,受盡侮辱和虐待,三次強制灌食,造成生命垂危,體重不足六十斤,而且對我經濟上的迫害也是非常嚴重的。
二零零一年一月中旬,單位領導原政協主席雷勤、副主席楊玉秋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這有啥呢?就因為這一句話,他們把我強制的關押在劉季莊的洗腦班,實際是變相的監獄。公安人員把守大門,不准我們進出,不准家人探視,有時白天關我們在屋裏,晚上睡覺屋門也是反鎖上的,大小便都不能去廁所。
在洗腦班裏,我們不僅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同時受到侮辱和虐待:1、那些監管我們法輪功學員的公安和各單位的負責人盤盤碗碗的大吃大喝,可我們從沒有吃過一頓飽飯,還強迫我交了一千元的伙食費;2、表面上說是軍訓,實質是體罰,每天長時間的跑步有時還讓背著沙袋子跑,我們有不少學員兩腿紅腫,那時我兩腿腫痛,行走都困難,還讓我們兩手著地,兩腿被人抬起,像爬行動物一樣的往前爬(俗稱推小車);3、罰站,罰我們兩手抱頭蹲腿;4、在洗腦班裏,公安人員和當時的監管人員,可以任意打罵法輪功學員,搧嘴巴子。
二零零一年中國新年過後不久,公安局政保科以所謂的「擾亂社會秩序罪」的罪名,把我關押到遷安市看守所。那年冬天下大雪,天氣十分寒冷,身上穿的羽絨服、皮鞋被強行拿走,晚上沒有被褥,凍的我天天晚上直打哆嗦。熬過了冬天,而在夏天,關的人太多擠不下,我和一齊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睡在地上,我的頭緊靠廁所的便池,被蚊子咬的兩隻胳膊都是紅點點。
在看守所裏,我們時不時被看守所惡警指使女犯人搜身,六十多歲的我遭到看守所副所長惠志江用塑料底鞋打手背,當時手背就被打的黢青,被一個二十多歲的警察搧耳光;最可惡的是副所長惠志江還讓犯人給我銬上手銬和腳鐐,兩手被銬在看守所走廊的鐵窗上,連續好長日子,連內衣、內褲都不能換洗。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在這種殘酷的迫害下,我們法輪功學員以絕食進行抗議,先後遭到野蠻灌食三次。第一次灌食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份,絕食到第八天中午,政保科強制給我們插管灌食,七、八個武警將我按倒在木板床上,從頭到腳給我箍的緊緊的,屋子裏站滿了公安人員和看守所警察督陣,政保科又從醫院弄來了四個醫護人員,專門插管,從我左鼻孔插管直插到胃裏,晚上帶著插的管子睡覺,非常的痛苦。
第二次灌食是在炎熱的七月份,亦是在我絕食的第八天中午,強制插管灌食,仍像上一次一樣,七、八個武警把我全身箍的緊緊的,我用盡全身力氣,左右蠕動,結果灌進去的全部吐了出來。這時我全身癱軟,惡警們怕我死在看守所裏,無奈,只好把我放了出來。回家後,一直嗓子發癢、咳嗽、身體軟弱無力,二十來天後,又被惡警從家抓進看守所。
十月一日過後不久,看守所又指使女犯人強制搜身,我們好多法輪功學員被拖、被打,我們又進行了第三次絕食。這次在絕食的第八天晚上,看守所叫兩個男犯人用床單把我抬出牢房,其中的一個犯人說「這老太太連六十斤都沒有了(我身高1米66)。」他們仍像上兩次一樣,將我按倒在木板上,穿白大褂的醫務人員竟用鐵鉗子戳我的嘴,把嘴唇戳開了,又別我的牙。這一次他們想從嘴、喉管直接往胃裏插管,但我死死的咬緊牙齒,沒別開,只好從右鼻子孔往胃裏插管,不知怎麼的,就是插不到胃裏,就在我的右鼻孔來回亂戳,戳的我難受極了,鼻子裏流出濃黑血,管子阻在嗓子裏出不來氣,我喊叫,這時憋的嗓子聲音嘶啞,喊不出來。他們見我快憋死了,才把管子扯出來,即使這樣,也沒有放過我,又從左鼻孔插了進去。這個時候,我氣息奄奄,生命垂危,到絕食第9天晚上,見我還沒吃,又怕我死在看守所裏,這才把我放了出來。
我回家後,每年政保科,分局派出所,無數次的搜家、騷擾,弄得我全家人不得安寧。不僅如此,還將黑手伸到遠在北京工作的我兒子家中,遷安政保科惡警察兩次到北京搜我兒子的家,我的兒子被迫辭去北京的工作,移居國外。
二零零七年「十七大」開會的第二天,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幾輛車,很多警察把我綁架到公安局五樓,從家中,有四人把我強行抬上車。到公安局院後,一人架著我的右臂把我拽到五樓。到辦公室後,被兩個年輕女警察搜身,一百三十元錢她們搶走。後來又被兩個男警察架起,讓那兩個女警察第二次搜身。六千多元的電腦、DVD一台、一本《轉法輪》、師父法像被搶走,到了晚上被騙到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到洗腦班十天,據說到那時工資損失就有二、三十萬元。截止到現在至少有四、五十萬元。
三、找相關人員說理無果
在整個被迫害的十幾年的過程中,我多次找過有關人員,至今尚未解決。
開始,我找過本單位政協主席雷勤,雷勤說單位沒有扣我的工資,讓找南院(當時的縣委,政協在北院)。
我到南院,找到組織部,當時的部長是高樹春。我問:扣我的工資是上面讓的?還是有文件?還是咱們縣自作主張扣的?他說不是,就是班子的幾個人碰頭說的,就把你的工資停了。
我又找到市長劉桂東,給他講以上寫的那些迫害事實。他讓我找主抓政法系統的、市副書記李再東,他說:如果沒有文件,我就簽字發給你工資。
後來,我又找了書記姚自敏兩次,要工資。姚自敏在開會,秘書工作人員說,我先跟書記說一聲,我電話再通知你,等了幾天也沒有回音。一天,我騎著自行車就又去找姚自敏書記,秘書正好看到我停車,秘書說:姚書記讓你找李再東去。
有一天晚上,我去李再東家裏找他,家人說不在家。第二次,怎麼敲門都不開,沒聲音,但是,屋裏的燈還亮著。後來,就多次每天早晨到他家大門口等車接他時見他。有一次,在他家樓下把他堵上,我說:李書記,有點事跟你說,他說上我辦公室吧。我就到他的辦公室,給他講迫害真相,告訴他那些警察打人等事實,他斬釘截鐵的說:「這是特殊時期」。我說「特殊時期」,你說說我是好人還是壞人?他無言以對。後來,他往樓下走時,我追著他走,他說:「你煉法輪功就不是好人」。
二零零三年我就寫控告信,寄給國務院、全國人大、政協、最高檢察院。後來,聽說信件返到遷安。我提出三點需要解決:一、一九九九年七月單位張書平扣押了我的身份證(後來胡錦濤親自下達命令督促此事,但至今仍無結果);二、辦理退休手續;三、工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