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青龍縣法輪功學員徐永凡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被綁架、非法關押三十多天期間,家人怕徐永凡被非法判刑找了所謂「能給辦事」的青龍公安局、國保等送了五萬三千元錢。
第一次送了三千元還有個小插曲,當時只有兩個人在單位,本應該給二千元錢,可是他們說還有一個人沒來再給一千元。而後一次又送五萬元時,要找的人卻說晚了五天,徐永凡的卷宗已經送到檢察院了。且不說索賄受賄的中共官員們不知老百姓的錢是怎樣省吃儉用省下的,就說已經知道晚了五天不能再把人保出來了,為甚麼收錢的人還心安理得的把錢要了?!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上午九點,秦皇島青龍縣法院非法開庭所謂「公開審理」徐永凡,卻只批准三人進入法庭,其他人不得進入。辯護律師董前勇、李中偉在當日九時準時來到青龍法院準備進入法庭,青龍縣法庭卻以律師不准帶包、還企圖非法搜身阻止正義律師進入法庭作正面辯護。兩位律師當即義正詞嚴,指出法院無權對律師非法搜身,並對青龍縣法院阻止進入法庭提出投訴。
在律師與法庭交涉準備投訴法院的空檔,青龍縣國保、610人員則乘機以偽善的面孔教唆、引誘家屬,讓家屬辭退正義律師,還欺騙家屬有他們兩個律師介入就會給徐永凡判的更重,不然宣判三天就讓徐永凡回家。家屬被欺騙後在法庭內外又打又鬧,非要讓徐永凡簽字,堅決辭去兩位律師,徐永凡不簽。兩位律師與法院交涉一直沒能進入法庭,不得已打出租車又到看守所等待徐永凡,一直僵持到中午十二點左右,法警用兩輛法院的依維柯將徐永凡送回看守所,家屬又到看守所大鬧。被逼無奈,徐永凡在辭退律師的委託書上簽了字。
而青龍國保610在脅迫家屬時還要求家屬再交三千元錢另請律師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