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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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 致參與濰坊邢小玲等人案件相關辦案人員的信

  • 看清迷局天意昭昭 善做抉擇美好未來

  • 給石家莊高邑縣大營鄉前坊村鄉親的信

  • 致安平縣公、檢、法、「610」官員的一封信

  • 致參與濰坊邢小玲等人案件相關辦案人員的信

    參與濰坊邢小玲、石魯文等人案件的相關辦案人員:

    我們是邢小玲、石魯文、孫保全等人的朋友。寫這封信給你,不是出於仇恨,是想和你談談與你的個人命運息息相關的幾個話題。

    邢小玲、石魯文、孫保全等人,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七日在濰坊壽光參加一個法輪功學員交流會時,被濰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國保警察綁架的,後他們均被關押在濰坊看守所,後均轉捕。下一步,將面臨著庭理。

    法輪功學員邢小玲,女,現年五十歲左右,原在濰坊市濰城區小商品城工商所工作。她自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後,工作上更加勤奮能幹;辦事效率高,公道和藹,不貪不沾,深得個體工商從業人員的好評。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曾先後兩次被勞教。二零零八年九月,她被關押在山東王村女子勞教所一大隊期間,因不放棄信仰,曾被所警銬在窗戶和暖氣片上二十一天不讓睡覺。

    法輪功學員石魯文,女,現年四十歲左右。原在山東省濰坊啤酒廠工作。她自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後,人變得特別善良,樂於幫助他人。九九年七•二零後,石魯文曾二次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她因此被罰了一萬五千元的款,後被啤酒廠開除在家,無生活來源。據悉,在這次被關押期間,濰坊奎文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將石魯文帶出看守所,對她實施了二十四天的酷刑折磨,將她鎖在鐵椅子上刑訊逼供。警察還把她用繩子吊起來,搧她耳光、侮辱她。

    其實,邢小玲、石魯文等人今天的遭遇,只是濰坊市千百個法輪功學員這些年來遭遇的縮影。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從一九九九年底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濰坊市至少有一千一百一十四人次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中共非法勞教、判刑。其中:九百二十一人次被非法勞教,一百五十八人次被非法判刑,三十五人既遭非法勞教又被判刑迫害。目前,已知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一百九十人左右。

    面對這些,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我們心情沉重,悲傷痛惜。但是,作為按照「真善忍」修心的我們,心裏裝著的不是仇恨與報復,而是一心想著怎麼才能讓包括你們這些參與了迫害法輪功人員在內的人們,將來能得好。我們由衷的希望你們與所有的世人,都能有好的未來!
    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就十分有必要知道、了解以下情況。如果你能用心閱完此信就是一個有福氣的人,看完信後如果你能冷靜的思考,用自己的智慧作出正確的選擇,你以及你的家人都將是擁有美好未來的人。

    一、法輪功、法輪大法究竟是甚麼?

    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李洪志先生所傳的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原則,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一九九二年開始在中國社會公開傳授。真善忍是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也是衡量宇宙中好與壞的標準。修煉法輪大法,只要反覆靜心通讀《轉法輪》,努力按照書中闡述的真善忍標準要求個人心性的提高並輔以煉功,短時期內就能達到意想不到的高層次,返本歸真。

    法輪功既是一種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種崇高的信仰,使人變得真誠、善良與寬容。一九九八年九月體育總局抽樣調查法輪功修煉人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三人,祛病健身有效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七點九。平均每人每年節約醫藥費一千七百多元,每年共節約醫藥費二千一百多萬元。

    一九九二年至今,法輪大法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等,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出版發行,並可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國際社會鑑於李洪志先生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紛紛頒發各項獎勵。迄今各界頒發的各類褒獎、支持信函、決議案等近三千項。這彰顯著法輪大法超越民族和時空的巨大威德與感召力。

    二、江澤民為何要鎮壓法輪功?

    法輪功講「真善忍」,共產黨講「假惡鬥」。對法輪功在極短時間內的迅速傳播, 江澤民卻視「真善忍」為對其權力和地位的威脅。一九九八年下半年,部份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詳細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視喬石為政敵的江澤民大為不悅,當即批示:寫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看到修煉法輪功的人多,深受民眾愛戴,江不思考法輪功利國利民,卻自認為法輪功在與他爭奪群眾。當他得知煉法輪功的學員至少七千多萬,超過共產黨員(六千多萬)人數時,江澤民內心更是惶恐。

    就這樣, 江澤民出於小人嫉妒,置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於不顧,一手遮天,獨斷朝綱(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事件」剛過,江澤民自己決定要鎮壓法輪功時,政治局七個常委,除了江本人之外,其他人都明確表達了反對意見。),利用手中權力,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對作為信仰群眾的法輪功學員發起了一場空前絕後的殘酷迫害,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殺」的國家恐怖主義滅絕政策。它一方面操控國家所有輿論工具,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造謠宣傳,栽贓陷害。策劃了臭名昭著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於法輪功,煽動仇恨,矇騙世界;一方面利用軍、警等國家暴力工具實施打壓,製造恐怖。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監控、拘留、勞教、冤獄、酷刑折磨、送精神病院打毒針摧殘,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上至七、八十歲的老人,下至十幾歲的孩子都不能倖免,甚至毫無人性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牟利。

    三、法輪功沒有違反中國的法律。

    根據《立法法》第七條的規定,制定法律的立法權限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可是到目前為止,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中,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是犯罪行為。判決法輪功學員所引用的法律通常是《刑法》第300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其中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也沒有規定修煉法輪功是犯罪行為。因此,修煉法輪功不是犯罪。

    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通知」[法發(1999)29號]中提到法輪功,因該通知不是法律,不能作為執法依據。

    至於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說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以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發表象關的特約評論員文章,顯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所以,目前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沒有違法,更不是犯罪。

    四、惡報頻頻,警鐘聲聲

    老子講「善惡有報,如影隨形,近報自身,遠報子孫」。

    人在做,天在看。迫害佛法及修煉者,古今重罪。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十六年來,因直接迫害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的人員已超過二萬例,全中國幾乎每個縣(市)都有惡人遭報。下面僅舉幾起發生在山東濰坊當地的實例。

    ▼原濰坊市濰城區國保隊長王建江遭惡報喪命。王建江,男,原任濰坊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後調任濰城區國保大隊隊長。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對法輪功非法迫害開始以後,王建江就是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犯下了罄竹難書的累累罪行。二零零六年六月底,王建江把法輪功學員於偉的左手腕打骨折。王毒打完還揚言:「你告我吧!反正你也告不倒我,我叫王建江!」 二零一零年七月份,王覺身體不適,去醫院查體結果為肝癌晚期。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八日死亡,時年四十七歲。臨死前幾天尿不出來,每天都抽近一小盆水,痛苦至極。王建江本人在彌留之際對其妻子說:「我這是自作自受。」王妻對大夫和護士哭訴丈夫:「是被共產黨累死的」。而明白了真相的大夫,護士及住院病人都說:「王建江是壞死的,罪有應得」。

    ▼原濰坊高密市政法委書記劉朋泉得癌症死亡。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擔任高密市第一屆迫害總指揮的原政法委書記劉朋泉,遭惡報得癌症死亡。他在最後彌留之際,懺悔道:「善惡有報是天理」,過去我不相信,現在果然遭報了,迫害法輪功真的傷天理啊!可是,在當時也沒有辦法,只有執行上級的決定。

    ▼濰坊諸城市公安局「酒鬼打手」曹金輝遭惡報。曹金輝,男,六十多歲,原山東諸城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副隊長。曹金輝心狠手辣,被稱為「酒鬼打手」。曹金輝每次喝酒後,就要毒打、摧殘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打昏後用冷水潑醒後接著打。被他毒打的諸城法輪功學員高達幾百人。他曾無數次在大法弟子面前狂叫:「打輕了,中央早就有文,對待你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曹金輝作惡,首先禍及家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曹金輝五十五歲的妻子李玉華,在家突患腦出血。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死亡。曹金輝二零一四年十月底腦溢血住醫院,於當年十一月十一日死亡,結束了其醜陋生命。

    ▼濰坊昌邑市丈嶺鄉原派出所所長馬福勝遭惡報身亡。馬福勝,昌邑市卜莊鎮馬家村人。在任丈嶺鄉派出所所長期間,積極配合江氏集團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因為他迫害很賣力,被惡黨提升為昌邑公安分局局長。二零零八年五月,馬福勝因公外出,在河北某高速公路發生車禍。其中一輛車被撞得飛起來,砸在馬福勝坐的車上,車上好幾人受傷,但無生命危險。唯有馬福勝頸椎骨折,一根肋骨骨折後插入肺內。送去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死的時候才四十歲左右。

    ▼濰坊濰城區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孫玉華車禍身亡。孫玉華,男,三十八歲,家住濰坊市濰城區望留街興旺花園,二零零九年冬天由二職高調入濰城區六一零辦公室任副主任,二零一一年正月初八同學聚完會後,在等出租車準備回家時,被車撞身亡。

    ▼濰坊壽光村書記武金善遭惡報死亡。武金善,男,六十餘歲,濰坊壽光市古城街道副鄉長北孫雲子村邪黨書記。武金善年輕時在部隊幹過警衛,在村子裏任邪黨書記,橫行霸道,為禍鄉里二十七年,曾經被他暴打的村民有五十六人。武金善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曾打電話叫派出所來綁架給他送真相材料的法輪功學員,並處處刁難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戚。購房時,不讓批給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戚貸款;不批給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戚土地建廠房;對法輪功學員家屬大打出手。二零一四年十月底,在村委選舉中,武金善落選。他去海邊打魚,被風浪捲走。找了半個月,才把其屍體打撈上來。武金善的老婆曾對著法輪功學員的親戚叫囂:煉法輪功的都應該活埋!結果正好相反,武金善被「埋」在了大海裏。

    ▼濰坊安丘市村官曹玉蘭遭報死亡。曹玉蘭,女,安丘市興安街道韓家後村原婦女主任,仇視大法與大法弟子,雖已退休,但為了私利,仍積極協助邪黨盯梢迫害大法弟子;二零零五年,曹玉蘭得腦溢血,術後成植物人,二零零七年死亡,死時骨瘦如柴。
    ……
    《太上感應篇》云:「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一個生命的未來總是自己選擇的,那些執意要與邪惡為伍、跟隨中共邪黨繼續幹壞事的人,終將把自己的生命作為邪黨的陪葬了。

    五、認清形勢,選擇美好未來

    目前,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骨幹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濰坊諸城人)、徐才厚、蘇榮等人,均以各種罪名被上天借習近平打虎之重拳擊落。看上去是周永康等人在權鬥中失勢,其實是迫害佛法遭到了天懲。這也只是上天懲惡的開端,更大的報應還在後頭。

    現在體制內和體制外的有良知的人,都在譴責和抵制這場迫害。

    目前在中國大陸,已經有上百位正義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修煉者做了上千場無罪辯護,多位律師辯護詞題目就是「憲法至上,信仰法輪功無罪」。

    近日(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廣東省揭西縣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李美虹。辯護律師(廣東安仁律師事務所的劉正清)當庭正告所謂的「執法者」:「隨著形勢的發展,迫害法輪功的頭目一個個都遭到報應。法輪功平冤昭雪指日可待,一場全球性的大審判即將到來。庭審過程中法院的錄音錄像可以為證:今天的庭審,就是將來大清算的預審!而法庭上的每個人都在現在和將來充當不同的角色。請你們仔細思量!」

    消息人士不斷披露,現任政治局常委及原中共元老多人次內部表態要為法輪功等受迫害群體平反。在民眾中,為法輪功平反的呼聲日益高漲,……

    作為公務員,你應該對《公務員法》有所了解吧。《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第一個被「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軍管幹部被中共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

    中共相關部門正在秘密收回迫害法輪功的文件,想毀滅罪證,請你想想,給法輪功平反的那一天就要到了,你幹過的這些事兒,即使上天暫時不予以懲戒,人間的法律也會找上門來,到時誰會為你做主?

    我們相信,大多數公檢法司人士都是有理智的明白人,不會只為眼前的利益而昧著良心有意迫害善良。雖然迫害法輪功不是您決定的,也不是您能制止的了的,但是,您有權力在內心選擇自己的態度和立場,有權利在那些將會涉及身家性命和前途未來的重大問題上選擇作為或不作為。

    以下是上天留給你補過的最後機會:第一,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的一切行動。第二,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得到神佛的保祐,平安幸運。第三,聲明退出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和少先隊組織,神看人心不看形式,所以用筆名、化名都可以。到今年3月底,聲明退出的總人數是一億九千八百多萬。第四,利用你的職務之便,營救和善待邢小玲、石魯文、孫保全等正在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如果你以前參與過迫害法輪功,請想辦法彌補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各種損失與傷害,並向國際人權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舉報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和案例,以立功贖罪,給自己和家人留後路。

    舉報電話:1-347-448-5790。

    希望你能做出明智的抉擇,給自己和家人留下一個未來。

    大法弟子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看清迷局天意昭昭 善做抉擇美好未來

    ─給北京市房山區公檢法人員的一封信

    2014年大年剛過,北京房山區公安分局下屬的各派出所就一起出動,抓捕了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後來又陸陸續續抓捕了不少法輪功學員,關進了看守所,他們是張文龍、楊秋英、胡慶貴、李雙麗、王鳳龍、許秀敏、張繼國、劉潤芬、王磊等,現在他們被構陷成了一個個的案件,進入到檢察院,乃至法院,試圖對他們判刑。

    他們是作奸犯科的壞人嗎?不是。如果你走訪一下他們的街鄰,就會了解到,他們修煉「真、善、忍」,處處與人為善,和睦鄉鄰,孝敬老人,樂於助人,是一群真正的好人。

    可是,如今這些善良的人們卻被扣上「×教」及「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關進黑牢。這些罪名成立嗎?

    首先在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就沒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至今十六年中國任何一級法院宣判都沒說法輪功是邪教。那麼這個所謂「邪教」的說法出自何處呢?有兩個出處:一個是江澤民曾對法國《費加羅報》信口雌黃,再一個是《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的惡意攻擊。但從法律意義上,二者都不具有任何法律效應。尤其《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更是歷次政治運動的風向標和政治迫害的總動員令。

    相反的,中國《憲法》第33條、36條都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1981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其中第6條、第7條等也都明確規定信仰自由是普世的最基本人權,任何迫害信仰自由的行為都是反人道並違背國際法準則的。

    當然信仰並不是憑空臆想的,是有載體和現實表達的,如文字、聲音、圖象等,通過報紙、傳單、光盤、各類媒體等表達出來,所以實現信仰自由的前提是出版自由和言論自由,這就體現在中國《憲法》第35條。憲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與之違背的法律是無效的,應自動廢止。

    所以從法律角度講,法輪功學員不管是煉功還是講真相,都是合法的,恰恰相反,是中共當局在濫用破壞法律,迫害善良民眾。而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不但不是破壞法律,而是在維護百姓的知情權。

    法輪功是甚麼?他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指導,使人道德回升、強身健體。因為親身修煉者受益良多,人傳人,心傳心,短短七年時間達到一億人修煉。即使在法輪功被中共極力抹黑、打壓的十六年中,法輪大法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的褒獎及支持信函三千多項。

    修煉者為官不貪,為商不騙,是世風日下的中華大地上的一股清流,但心胸狹窄的江澤民和充滿危機感的中共卻無法容忍。1999年7月,江利用權力,開動所有國家機器,對修煉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抓捕、抄家、罰款、關押、開除,還搞株連迫害。十幾年來,據不完全統計,被迫害致死有據可查者達3770多名,十幾萬人被投入勞改營,幾十萬人被勞教迫害,難以計數的人被綁架進洗腦班(所謂學習班、「轉化班」)、精神病院,使無數的家庭陷於痛苦和恐懼之中。超乎所有正常人的想像的是: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賣錢,正如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所說的:是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

    我們房山區的迫害也很慘烈,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2000年至2012年北京區房山法輪功學員被綁架443人,勞教、判刑多人,刑期有的長達八年。截止2003年七月初,房山區已勞教191人,2006年底僅城關鎮顧冊一個村就判刑、勞教了15人次。顧冊村的情況在房山區不是個別現象,其它如洪寺,饒樂府等許多村都不少。

    被判刑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在黑獄中受到嚴重迫害,如至今還關在房山看守所的許秀芬,自97年開始學法,至少三次被抓、一次被勞教,2008年被劫持到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一個多月不讓睡覺,警察用角鐵猛擊其頭部,強灌迷幻藥,導致她大腦神經受損,留下了頭疼的後遺症,但她始終堅定信仰。

    迫害也給他們的家庭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比如現在仍關在房山看守所的李雙麗,40歲,出租車司機,她被綁架後,正在上中學的孩子無人照料,只好送到親屬家,在外務工的丈夫趕回來,著急上火,住了醫院,八十多歲的老公公只好由其他親屬輪流養活。

    這樣的事情很多很多……

    所以,在公檢法司人員盲從、暴虐的執法背後,是千百個家庭承受的悲慘和痛苦,大地滿目瘡痍,社會充滿恐懼,災難不斷。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是工作而是犯罪,將來必定都要承擔後果和責任。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說「對執行明顯違法的命令或決定的,執行者要負相應的完全責任」。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不過有的人可能認為共產黨目前還很強大,自己可以僥倖逃脫追責。可善惡有報是天理,共產黨的過往歷史恰好證明了這點,所以《九評共產黨》一書中說「誰在甚麼問題上相信中共,誰就會在甚麼問題上送掉小命」,這句話很靈驗,限於篇幅僅舉幾例。

    1956年力主修建秦城監獄的是北京市長彭真、公安部長羅瑞卿和北京市公安局長馮基平,1966年首先被毛關進秦城監獄的,就是這三人;1957年「反右」中,第一個跳出來批文化人章伯鈞的人就是吳晗;「文革」第一個被打倒的文人市長恰恰是吳晗,後來1967年第一個自殺的人也是吳晗;「延安整風」中替毛澤東最賣命、整人最賣力且受益最大的人是劉少奇。劉少奇1966年被批倒批臭,被紅衛兵拳打腳踢當眾羞辱,一九六九年在開封的一間地下室被折磨致死。

    近年來,在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這條線上,參與迫害的人員頻頻遭報。儘管中共極力封鎖,但僅海外媒體收錄的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案例就有上萬起。其中有判刑入獄的、自殺身亡的、抱病而死的、雷擊劈死的、車禍斃命的、還有突發暴斃的,惡報形式各異。

    李東生是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機構「610」頭目、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在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黨委副書記期間,與江澤民、羅幹等人共同策劃了漏洞百出的「天安門自焚」偽案,花錢僱人冒充法輪功學員「自焚」,煽動世人仇恨法輪功。可他也沒想到的是,仕途正一路順風,卻在2013年12月突然滾鞍落馬。

    房山區因為迫害法輪功,惡報案例也很多,如國保大隊長徐文良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惡報而死。城關鎮治安辦科長王維軍,殘酷毆打法輪功學員,上至六、七十歲的老人,下至十幾歲的孩子。2001年4月初五,王維軍等人乘車外出車禍當場死亡。良鄉中心派出所副所長劉福順自1999年以來一直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聽法輪功學員苦心勸說,誹謗大法師父,深更半夜抄家,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看守所,拘留、勞教、判刑,結果他在2003年元月胃癌死亡,等等很多。

    還有薄熙來、王立軍、李春城、蔣巨峰、衣俊卿、劉志軍、劉鐵男、谷俊山、徐才厚;以及曹建明、李東生這些政法系統的投機者和玩弄女性的流氓,他們都直接和間接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手上都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

    惡報線路由低層至高層一直延伸,趨向清晰而明確,天懲王立軍揪出薄熙來;天懲薄熙來揪出周永康;天懲周永康,劍指江家幫。

    一葉知秋,而如今這麼多例子應該足以使你們趕快醒悟,懸崖勒馬,停止跟蹤、通訊監聽、騷擾、抄家、綁架、關押、庭審、判刑等害,進行自救。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3年1月20日正式成立。2011年4月發表了公告─《追查國際告全中國人民書》,公告中說:「誰犯罪誰承擔、集體組織犯罪個人承擔、教唆迫害與直接迫害同罪。」公告中還說:「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任何對修煉者的迫害無論多麼黑暗殘暴,終有結束的那一天。而當塵埃落定,真相大白於天下時,一切罪惡都要面臨正義、道德、良心的審判。對法輪功學員開具的搜查證、逮捕證、判決書等上面的簽字就是迫害參與者犯罪的證據。一張天網已經鋪開了!

    古今預言中都講述了今天正在和將要發生的事,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二零零二年六月貴州省平塘縣驚現的「中國共產黨亡」藏字奇石,更是畫龍點睛。《九評共產黨》打開了中國人的精神枷鎖,開始了一場史無前例的精神覺醒運動,由此掀起了浩浩蕩蕩的「三退」大潮。目前,一億九千多萬民眾「三退」(退黨、退團、退隊),更是預示著「天滅中共」的即將到來。

    在大陸,越來越多的人們正從江氏集團編造的謊言中覺醒:一些地方幹部主動保護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部份警察和610人員不再作惡;很多參與者已經看清了參與迫害的可怕結局,為自己「留後路」,積極退黨,廣泛收集迫害證據,伺機曝光,保護法輪功學員,將功折罪。

    同聚在一方故土,同在一片藍天下,十數年間,我們房山法輪功學員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魔難,但我們並不記恨,因為師父教導我們:「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可是一想到這些參與迫害者的未來,我們就寢食難安,為此寫了這封勸善信。

    即使您沒有直接參與,也希望您了解真相,伸張正義,擁有美好未來。

    讓我們共同努力,制止迫害,還房山大地一片祥和!祝福未來!
    房山法輪功學員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現坐落於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政通路10號
    郵政編碼:10248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商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三庭(勞動爭議審判庭)、行政庭、知識產權庭、家事法庭,長陽、竇店、長溝、河北、燕山、城關6個人民法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辦公室、政治處、檔案科、研究室、監察室、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訴訟服務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裁判文書校核辦公室等共計32個部門。

    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邵明豔
    女 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軍武 男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佟淑 女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廖春迎 女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高賀亮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方希存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宋平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索玉軍 男 庭長,審判員
    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張來喜 男 庭長,審判員
    1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穆啟明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伯軍 男 審判員
    1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沈寶建 男 審判員
    1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崔文生 男 審判員
    1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張仲健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審判員
    1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霍福生 男 審判員
    1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楊建平 男 審判員
    1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趙良 男 審判員
    1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蔡豐利 男 審判員
    1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楊海松 男 助理審判員
    2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栗國春 男 庭長,審判員
    2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蘇志飛 男 副庭長,審判員
    2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邵學強 男 副庭長,審判員
    2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周越衛 男 審判員
    2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尤玉龍 男 審判員
    2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扈秀康 男 審判員
    2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任國斌 男 審判員
    2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高維洲 男 審判員
    2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杜國棟 男 助理審判員
    2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高代飛 男 助理審判員
    3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賈小翠 女 助理審判員
    3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寧 女 副庭長,審判員
    3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孫靜波 女 副庭長,審判員
    3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振錄 男 審判員
    3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郭建敏 男 審判員
    3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鳴鳳 女 審判員
    3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齊朝軍 男 審判員
    3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陳彥 男 審判員
    3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黃文化 男 審判員
    3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高德忠 男 審判員
    4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段荷蓮 女 審判員
    4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黃豔霞 女 審判員
    4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玲 女 助理審判員
    4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春霞 女 助理審判員
    4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杜巧靜 女 助理審判員
    4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付玉琳 男 副庭長,審判員
    4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宋振強 男 審判員
    4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才 男 審判員
    4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楊秀俊 女 審判員
    4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房志鴻 女 審判員
    5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趙二凱 男 助理審判員
    5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孫啟棟 男 助理審判員
    5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白月濤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審判員
    5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於妍 女 副庭長,審判員
    5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全瑩 男 審判員
    5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徐斌 男 審判員
    5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董傑 男 助理審判員
    5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陳豔飛 男 助理審判員
    5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馬紹輝 女 副庭長,審判員
    5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愛東 女 副庭長,審判員
    6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瑩 女 助理審判員
    6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永 男 助理審判員
    6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趙洪波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副庭長,審判員
    6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楊素娟 女 副庭長,審判員
    6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周桓 女 副庭長,審判員
    6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隗愛卿 男 審判員
    6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洪剛 男 審判員
    6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躍坤 男 審判員
    6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羅建忠 男 審判員
    6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肖金良 女 助理審判員
    7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趙鵬傑 男 助理審判員
    7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邵波 男 助理審判員
    7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學芹 女 助理審判員
    7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娜 女 助理審判員
    7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沈光 男 副庭長,審判員
    7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於穎穎 女 副庭長,審判員
    7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郭倬 女 助理審判員
    7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江正春 女 助理審判員
    7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克岳 男 助理審判員
    7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安樂 女 助理審判員
    8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欒林林 女 助理審判員
    8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璐 女 助理審判員
    8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然 女 助理審判員
    8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賈茹 女 助理審判員
    8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馬豔佳 女 副庭長,審判員
    8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孟瑞 女 副庭長,審判員
    8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蘇銀華 女 助理審判員
    8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靳毅 男 助理審判員
    8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趙玲 女 副庭長,審判員
    8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龐立新 男 審判員
    9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何秀芬 女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9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金平 男 副庭長,審判員
    9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呂婷 女 副庭長,審判員
    9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英飛 女 助理審判員
    9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黃立斌 男 助理審判員
    9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厲莉 女 庭長,審判員
    9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張恆 女 審判員
    9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馬曉琴 女 助理審判員
    9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晉永鎖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9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張兆祿 男 審判員
    10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張午日 男 審判員
    10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張樹華 男 審判員
    10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呂延國 男 助理審判員
    10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周淑雲 女 助理審判員
    10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武婧 女 助理審判員
    10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睿 女 審判員
    10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朱樂 男 助理審判員
    10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賈薇 女 助理審判員
    10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寧 女 助理審判員
    10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彭靜 女 助理審判員
    11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沈波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審判員
    11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萬會兵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1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振華 男 審判員
    11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鳴越 男 審判員
    11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白玉環 女 審判員
    11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廣劍 男 助理審判員
    11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韓朝利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審判員
    11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呂少罕 男 助理審判員
    11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沈征 女 助理審判員
    11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立國 男 助理審判員
    12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關林 男 助理審判員
    12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陳秀清 女 副庭長,審判員
    12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連春祥 男 審判員
    12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辛崇增 男 助理審判員
    12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健 男 助理審判員
    12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聞海鵬 男 助理審判員
    12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路軍 男 助理審判員
    12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岩 女 助理審判員
    12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蘇佳 女 助理審判員
    12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肖婧 女 副庭長,審判員
    13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俊偉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3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陳永富 男 審判員
    13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韓玉 女 助理審判員
    13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超群 男 助理審判員
    13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少蘭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審判員
    13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趙東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3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盧濤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3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陳維利 男 審判員
    13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何雙全 男 助理審判員
    13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保新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4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陳增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4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馮永良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4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肖海珅 男 審判員
    14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余淑英 女 助理審判員
    14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亞麗 女 助理審判員
    14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付雪 女 助理審判員
    14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馮淼 女 助理審判員
    14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楊新瑞 男 助理審判員
    14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蒲延紅 女 副庭長,審判員
    14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國才 男 審判員
    15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隗合慎 男 審判員
    15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閆海江 男 審判員
    15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魏永生 男 審判員
    15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於仲興 男 助理審判員
    15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金茹 女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15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國承 男 審判員
    15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新利 女 助理審判員
    15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賈會穎 女 助理審判員
    15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於潤江 男 審判員
    15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佔元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16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陳軍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16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李婧怡 女 助理審判員
    16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王鋒 男 副庭長,審判員
    16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越媛 女 助理審判員
    16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書涵 女 助理審判員
    16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唐杉杉 女 助理審判員
    16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高玉樓 男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167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段志剛 男 審判員
    168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許亞紅 女 副庭長,審判員
    169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劉俊英 女 審判員
    170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狄元富 男 審判員
    171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潘寶生 男 審判員
    172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孔祥鳳 女 助理審判員
    173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唐芹 女 助理審判員
    174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常福林 男 審判員
    175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邢金梅 女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176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 徐彪 男 審判員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人民陪審員名冊 郵編:房山102400 燕山102500

    序號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工作單位
    1 苑煥春 女 1963.1 房山區竇店鎮竇店村
    2 王冬卉 女 1979.1 燕山審計分局
    3 王曉玲 女 1981.1 房山區成人教育中心4 隗和群 男 194六四 房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5 謝躍進 男 1958.3 房山區礦山服務中心
    6 孟祥春 男 1956.3 房山區西潞街道辦事處
    7 張振旗 男 1946.2 房山區人大
    8 高潤田 男 1957.3 北京煤礦機械廠審計法規處
    9 梁志豔 女 1959.12 房山區工商局
    10 隗永博 男 1963.7 房山區考試中心
    11 任燕 女 1974.5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房山分局
    12 張曉青 女 1980.5 北京送變電公司
    13 張玉萍 女 1964.2 房山區區教育委員會政策法規科
    14 高建新 男 1952.4 房山區石樓鎮政府
    15 韓曉明 女 1961.6 房山區人民政協
    16 晏利平 男 1972.9 房山區委社會工委
    17 王繼會 男 1958.12 房山區城關街道人大聯絡室
    18 王京華 男 1963.10 北京電力設備總廠
    19 劉建黨 男 1969.1 房山區委組織部人才科
    20 郭玲玲 女 1959.6 房山區燕山東風街道文教科
    21 董敏 女 1978.11 燕化公司化工二廠
    22 李東喜 男 1960.10 房山區城管大隊
    23 翟友林 男 1953.7 北京市地方煤炭總公司房山公司
    24 劉寶玉 男 1959.8 房山區長溝鎮太和莊村
    25 蘭建國 男 1964.7 房山糧油貿易總公司勞資部主任
    26 王建國 男 1964.7 房山區十渡鎮政府
    27 王雪靜 女 1980.6 房山區成人教育中心
    28 楊忠東 男 1954.4 燕山國東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29 白大林 男 1951.11 房山區司法局
    30 高慶斌 男 1953.3 房山區工業總公司
    31 張文玲 女 1961.2 房山區史制辦
    32 郜洪海 男 1973.12 房山區琉璃河鎮官莊村黨支部
    33 於臘梅 女 1966.1 房山區城關街道辦事處人大聯絡室
    34 王武裝 男 1973.9 房山區種植業服務中心
    35 蘇珊 女 1983.11 房山區閻村鎮大董村黨支部
    36 王素敏 女 1972.8 房山區婦聯
    37 王永付 男 1966.6 房山區長溝鎮沿村
    38 蘆剛 男 1969.6 房山區長溝鎮沿村村委會
    39 薄錦育 女 1972.12 燕山時代儀表公司
    40 李延輝 男 1969.6 燕化醫院健康管理中心
    41 王全河 男 1957.1 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工商分局
    42 毛林 女 1960.1 房山區市政管委
    43 徐學玉 女 1963.12 房山區城關街道房窯路6號房山第一醫院
    44 李新宇 男 1967.12 房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5 任建民 男 1949.10 房山區人大常委會
    46 丁璐 女 1984.9 房山區燕山財政辦
    47 房丹 女 1979.4 房山區東風街道辦事處
    48 李麗 女 1971.12 燕山迎風街道杏花東裏社區居委會
    49 王若 女 1981.1 房山區向陽街道辦事處
    50 殷向梅 女 1981.5 房山區星城街道婦聯
    51 彭玉鋒 男 1963.12 房山區河北鎮黃土坡軍工路社區
    52 李遠 男 1986.3 房山區拱辰街道拱辰大街社區居委會
    53 王佳源 男 1987.5 房山區竇店鎮沁園春景社區服務站
    54 姜雪傑 女 1968.12 房山區城關街道南裏社區
    55 葛明 男 1955.2 農村商業銀行房山支行
    56 梁惠明 女 1950.11 房山區西潞園社區
    57 婁淑菊 女 1955.3 房山少年宮
    58 侯雲峰 男 1975.9 房山區西潞東裏社區居委會
    59 徐永富 男 1969.5 北京東方西潞東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60 馬斌 女 1972.6 房山區竇店鎮田家園社區居委會
    61 宗秀娟 女 1988.2 北京電力設備總廠社區
    62 於鵬飛 男 1985.1 房山區拱辰街道行宮園社區居委會
    63 安紅衛 男 1977.6 房山區拱辰街道東羊莊村
    64 尹連征 男 1985.3 房山區拱辰街道文化路居委會服務站
    65 王建華 男 1961.2.17 房山區拱辰街道第二社區
    66 孫京生 男 1975.6 房山區拱辰街道宜春裏社區居委會
    67 耿紅梅 女 1971.1 房山區良鄉雙語幼兒園
    68 劉煥珍 女 1950.1 東風小學
    69 杜清林 女 1971.2 房山區迎風街道迎風西裏社區居委會
    70 滿捷 女 1975.9 房山區長陽社區居委會
    71 董亞娟 女 1986.11 房山區長陽鎮碧桂園社區居委會
    72 朱紅偉 女 1972.1 房山區長陽鎮碧桂園社區居委會
    73 牛毓春 女 1985.3 房山區長陽鎮碧桂園社區居委會
    74 邵雪松 女 1977.4 房山區蘇莊三里社區居委會
    75 許雲裏 男 1985.6 房山區西潞園社區居委會
    76 楊國威 男 1982.8 房山區北潞園居委會
    77 孫福利 男 1957.6 房山區北潞園社區
    78 陳金麟 男 1950.3 房山區盛通家居廣場
    79 陶文學 男 1969.11 房山區委社會工委
    80 劉殿普 男 1972.2 房山區委社會工委
    81 劉傑 女 1979.6 房山區委社會工委
    82 肖鳳雲 女 1957.12 政協房山區委員會
    83 馮雅聰 女 1983.3 中鐵房山橋樑有限公司
    84 劉堪鐸 男 1954.7 北空汽修廠三分廠
    85 吳少勇 男 1977.7 中鐵建工集團
    86 盧海紅 女 1973.11 房山區第一醫院
    87 唐大林 男 195「610」 房山區城關街道顧冊村
    88 劉海波 男 1963.10 房山區城關街道東街村
    89 陳彥雄 男 1964.3 房山區城關街道南關村
    90 姜玉榮 女 1957.4 房山區良鄉鎮南劉莊村
    91 許哲滿 男 1962.11 房山區石樓鎮鑲駙馬村
    92 劉殿新 男 1962.11 房山區韓村河鎮
    93 任正建 男 1972.1 房山區史家營鄉蓮花庵村
    94 周德江 男 1962.12 房山區大石窩鎮高莊村
    95 劉廣華 女 1969.7 房山區西潞街道北潞園社區
    96 李素鈺 女 1975.8 房山區拱辰街道長虹北裏社區
    97 李增祿 男 1954.6 房山區政協辦公室
    98 劉寶新 男 1966.1 房山區教委信息中心
    99 陳永慧 女 1956.8 房山區文明辦
    100 孫愛華 女 1973.3 房山區環保局
    101 徐長明 男 1983.12.13 良鄉鎮富莊村委會
    102 張建飛 男 1971.2.28 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鎮良各莊村村委會
    103 沈強 男 1961.10.26 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鎮婁子水村村委會
    104 崔軍虎 男 1971.7 北京市房山區佛子莊鄉西班各莊村
    105 李正伶 女 1966.8 北京市房山區佛子莊鄉佛子莊村
    106 魯自力 男 1955.12.9 迎風街道工委辦事處
    107 賈京生 男 1958.1.1 北京市房山區東風街道南裏居委會
    108 陳強 男 1975.4.1 北京市房山區東風街道木頭嶺居委會
    109 於正義 男 1971.10.1 石樓村委會
    110 黃希忠 男 1971.1.1 夏村村委會
    111 劉顯光 男 1955.8.27 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鎮政府
    112 彭華 男 1951.1長陽鎮黃管屯村
    113 趙怡 女 1957.2 長陽鎮碧波園社區
    114 謝維林 男 1968.6 李各莊村村委會
    115 種建軍 男 1970.7 東莊子村村委會
    116 李杉杉 女 1986.9 北京送變電公司社區居委會
    117 楊新平 男 1968.1 一街第二社區居委會
    118 呂天祿 男 1951.5.17 區拱辰調委會
    119 李旭 男 1980.4.4 房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中心
    120 陳靜 女 1980.10.17 閆村鎮黨委
    121 趙喜成 男 1956.03.03 房山區史制辦


    給石家莊高邑縣大營鄉前坊村鄉親的信

    大營鄉前坊村的鄉親們:

    你們好!

    新年剛剛過去,或許我們還沉浸在親友團聚的幸福中,可是您知道嗎?就在省會石家莊,一位親友街鄰心目中的好人,一位熱心真誠的老人,新年到來卻未能與家人相聚,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隔絕在高牆之內、蒙難在鐵窗之中!

    您可能會問:好人怎麼被關進看守所裏了,那裏不是關押嫌犯或者壞人的地方嗎?為甚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是誰製造了這樣的悲劇?

    居住在裕華區青園街社區的吳進虎,六十六歲,是一位慈祥善良的老人。老人天性善良,信仰教人做好人的「真、善、忍」法理。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時,石家莊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新樂卻硬是與好人為敵,帶領裕華公安分局刑警隊和國保大隊多個警察,公然闖入家中實施綁架並非法抄家,當場共劫持走六人:吳進虎及當時到他家串門的李明芳和宋秋霞、後進門趕上抄家的張文英(七十六歲)和侯娟娟,還有偶然路過的劉敏羅。

    對,領頭抓人的就是咱們村裏走出去的李新樂!作為李新樂的同鄉,有的人可能覺得李新樂今天能當上石家莊市公安局的副局長,這是「光宗耀祖」,族人和鄉親們也臉上有光,是嗎?一個人從我們的小山村走出去,成就一番功名事業,能為百姓多做善事,自然是值得稱道的事。但是如果恰好相反,這個人離鄉後,取得了權勢和地位,卻忘記了做人的良知,背棄了人性的善良,淨幹壞事,那不僅是鄉親們的羞恥,也是害己害人,貽禍一方。

    很遺憾李新樂目前就是這個情況,這些年,他都在石家莊幹了甚麼,在此我就給鄉親們講講。

    李新樂是石家莊市公安局的副局長,主要負責指揮國保大隊,最主要的職能之一就是迫害法輪功。 中共多年來的貪腐糜爛和推行鎮壓善良信仰的暴政,使得中國社會的矛盾衝突不可遏制,危機四伏。每到中共所謂的「敏感日期」,如「兩會」、「七•二零」、「十•一」、「過年」等,李新樂都積極隨從610辦公室(中共為專門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犯罪組織)的指令,策劃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抓捕和上門騷擾。這次在新年前夕,李新樂指揮國保警察和刑警隊警察放下追查殺人放火的大案要案,利用電話監聽、竊聽、跟蹤、蹲坑等特務手段,圖謀對市區多位法輪功學員監控並統一抓捕,企圖製造虛假「大案要案」,製造所謂「業績」,完全背棄了人民警察的天職和宗旨。

    回顧李新樂任職期間,石家莊市數以百計的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有的被非法拘留、有的被勞教迫害、有的被無故判刑,甚至有的被迫害致死。石家莊市直接或間接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有73位法輪功修煉者:楊曉潔、王宏斌、馮曉敏、趙文瑜、呂新書、楊銀橋等等,更多的家庭遭遇妻離子散,主管迫害的李新樂因此欠下了累累血債,難脫幹繫。

    僅從二零一二年以來,李新樂至少直接組織並參與了四起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

    1、「二•二五」大綁架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共「610」在河北、遼寧等多個地區出動大批警力,統一行動,動用手機監控、電子跟蹤、蹲坑埋伏等手段,在不同地區野蠻綁架了一百多位法輪功學員,同時對這些法輪功學員抄家、搶劫、刑訊逼供。

    綁架的理由竟然只是懷疑這些人涉及一樁空白光盤盒生意,而他們懷疑空白光盤盒是用來包裝神韻晚會光盤的。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是信仰佛法的好人,但李新樂指揮下的石家莊警察們為製造大案要案,不惜通過綁架、殘酷的刑訊逼供等,找到迫害藉口,從而求得上級的獎賞。僅石家莊市綁架11人,其中兩人被非法判刑,兩人被非法勞教。

    2、「700手印事件」

    二零一二年六月,河北省石家莊市正定縣發生了七百多名民眾按手印聯名營救法輪功學員李蘭奎的「七百手印事件」,起因是一位美國州長要到該區域訪問,當地公安為了「維穩」,竟然提前無端綁架了毫無罪錯的村民李蘭奎,引發海外媒體關注報導;相關信息傳出後,被帶到美國國會聽證會,引起國際大譁。

    事件被曝光後,中共各級政府也感到了丟臉,卻不思改正錯誤,而是圖謀報復揭露消息的當地村民。自當年七月二十二日開始,中共正定縣及石家莊等地的610、公安、國保、國安,在正定縣、石家莊市區、藁城市等地,以流氓黑幫手段大肆騷擾民眾、綁架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對被綁架者實施殘酷的刑訊逼供。共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被綁架,都是被戴上黑頭套綁架到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院內的一處秘密地點──石家莊市公安刑警培訓中心酷刑逼供,被強制連續長時間銬在鐵椅子(右圖圖示)上,遭受毒打,甚至是高壓電擊,其中石家莊市楊銀橋在綁架過程中墜樓身亡。

    正定縣東安豐村白淑琴、藁城王月霞和楊榮霞三人被非法勞教;大約在九月二十五日,正定縣公安局與正定縣檢察院合謀,將高素貞、張天琦夫婦、賈志江三人非法轉捕(高素貞、賈志江後被非法判刑),李新樂作為市局主管副局長,領導責任難辭其咎。

    3、「11.15冤案」

    二零一三年,河北省610主任王立山下令、石家莊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新樂策劃並指揮,利用電話監聽、竊聽、秘密跟蹤、蹲點長期監控,抓住所謂「購買台曆架」的情報信息,成立「專案組」。從當年九月開始,監控參與採購台曆架的法輪功學員,還繪製了網絡節點圖。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凌晨,石家莊市及周邊縣市統一行動,當天上門綁架二十餘名法輪功學員,又陸續綁架,人數多達四十餘人。

    綁架過程中,各分局和轄區派出所警察直接參與,少則八、九個,多則二、三十個一起行動,拿著傳喚證、搜查證、攝像機等,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綁架、抄家。所有被綁架學員遭瘋狂搶劫,家中的電腦、打印機、手機、銀行卡、現金、台曆板、車輛及法輪功相關資料物品都被洗劫一空。

    副局長李新樂,親自帶隊上門綁架楊會州、王曉峰等人,並在現場坐鎮指揮抄家。其中八位法輪功學員:陳田奎、胡豔霞、閻瑞敏、張英同、楊會州、王曉峰、李宇新、田淑梅被非法起訴或庭審判刑。

    4、「12.29」冤案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李新樂帶領裕華公安分局刑警隊和國保大隊多個警察,闖入裕華區青園街六十六歲的吳進虎家,實施綁架並非法抄家,共劫持走六人:吳進虎及當時在他家的李明芳和宋秋霞、進屋趕上抄家的張文英(七十六歲)和侯娟娟,還有路過的劉敏羅。

    張文英和侯娟娟後來讓回家;劉敏羅被非法拘留,於一月七日才讓回家。吳進虎、李明芳、宋秋霞當天被非法關押到裕華分局地下室,期間被強制驗血,第二天,三人被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其中吳進虎一直被關押至今仍未釋放。 李新樂不僅親臨現場指揮,還在同一天,操控長安公安分局躍進路派出所上門綁架了煤機小區肖風琴,並非法抄家,肖風琴被送到石家莊市拘留所(南貨場)拘留。

    家住石家莊市長安區榮國花園小區的法輪功學員楊正洪,女,五十多歲,十二月三十日也遭遇綁架、抄家,個人的手機、打印機等都被抄走,據悉,下達指令的也是石家莊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長李新樂。

    不止於此,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八年八月期間,李新樂任石家莊市裕華公安分局局長,使得裕華區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八十三人次被非法抓捕抄家、被送洗腦班、被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家庭被騷擾。

    以上事實有案在卷,更詳細的信息在明慧網上都有紀實,可以查到。

    出於對生命的負責和慈悲,石家莊市的法輪功學員多次利用各種形式給李新樂講述法輪功真相和他這樣做惡的後果、可怕報應等等,但是,他卻在金錢、地位、物質利益的驅使下,一味昧著良心幹著傷天害理的勾當。

    法輪功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根本,教人向善,提升人的道德,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同時通過五套功法的修煉能使人達到祛病健身的奇效,對任何國家、任何民族、任何人都有百利而無一害。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在吉林長春傳出,到一九九八年短短的七年時間在中國就有上億的人學煉。知情者透露,甚至當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7個常委的家屬都在煉,而7個常委本人也都讀過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著作,對法輪功也非常了解。但是,心胸狹窄妒嫉心極大、靠踩著六四愛國學生鮮血爬到高位的江澤民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惜脅迫其他幾位中央常委,踐踏憲法和法律,悍然發動了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在江澤民的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中共各級官員包括李新樂在內都犯下了滔天罪惡。

    法輪功學員無怨無恨、不屈不撓,始終平和、堅毅、善意的講真相,揭穿中共捏造的嫁禍給法輪功的謊言,曝光中共江澤民血債集團對國家、民族、民眾犯下的滔天罪惡,告訴人們善惡必報的宇宙真理,拯救著國人心中最後的道德底線和僅存天良。至今,這場迫害已持續近十六年,隨著真相遍撒城市鄉村,越來越多的中國人了解到江澤民一夥的殘暴邪惡以及中共由此暴露出的邪教本質,明白了真相的人們紛紛對法輪大法弟子表示敬佩和支持。當年江澤民曾信口雌黃信誓旦旦的要三個月消滅法輪功,而今,法輪大法卻被世界更多的善良人所信仰,已洪傳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來自世界各地三千多項褒獎。

    再看迫害者的下場,自古善惡有報是天理,多行不義必自斃,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媒體紛紛報導原中共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已遭惡報死亡)落馬。這是繼薄熙來、周永康、蘇榮之後,又一高級別的中共官員落馬。這些人都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罪惡累累。另有多家媒體報導,原中共政治局常委曾慶紅也已經被內控,中共惡首江澤民及其家族也已被中共內部秘密調查。 雖然這是中共內部權鬥的表現,但從根本上卻是「惡有惡報」的結果。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後,為了打壓「真善忍」的普世價值,它放縱「假惡暴」和各種貪腐、色情等東西,拉攏和重用那些利慾沖昏頭腦的壞人,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利用迫害運動大肆中飽私囊,利用迫害運動擴大「政法委」的權勢、一手遮天,江澤民集團迫害致死數百萬法輪功學員,甚至犯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這樣的「這個星球上從未有的罪惡」,人神共憤,連中共內部的有良知的人都不願意背負這個黑鍋和血債。目前反腐聲浪中落網的中共高官大多數都屬於江澤民集團,盡是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首惡分子。

    古語云:「狡兔死,走狗烹」。文革後期,那些表現得最積極、最狠毒、最聽話的得力幹將被中共利用完了都「歇菜」了,文革一結束,在對「三種人」進行內部清查中,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趕緊自殺,數百名緊跟「紅色路線」的公安、司法、軍管人員,被拉到雲南等地秘密槍決,很多風雲人物和積極分子轉眼成了階下囚。事實和教訓是,人在哪兒相信了共產黨,就會在哪兒丟掉小命。

    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必然都要受到追究和報應,這是天理,也是人間的正義。從這一點上說,參與作惡的李新樂如不悔改,也難逃嚴厲的懲罰。

    全國各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相繼遭到惡報的例子實在太多,為了給李新樂挽回未來生命的機會,希望鄉親們能夠利用一切機會告訴李新樂或者他的親友家人:趕快懸崖勒馬吧!生命比眼前利益更重要,及早回頭醒悟,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利用現有條件保護法輪功學員,將功贖罪,及早挽回損失,別做中共邪惡政客罪惡的替罪羊和殉葬者!。

    最後透露一點當今時世最重要的天機,關係到你、我、他,每個人的前程和命運。

    二零零二年六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2.7億歲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斷面上驚現六個排列整齊的大字「中國共產黨亡」,其中那個「亡」字特別的大。中國的各路地質專家包括科學院院士經實地考察後一致認為,這「藏字石」上未發現任何人工的痕跡,「藏字石」的圖片還被赫然印在貴州「藏字石」風景區的門票上(右圖),冥冥之中有天意。千百年來的中國,在要出大事之前就一定有異象發生,老天或以瑞兆示吉,或以兇相警世。今天,貴州平塘的「藏字石」不是在向人們預示著天機嗎?回想一下,共產黨比起秦朝的暴政有過之而無不及。中共從建政以來政治運動不斷: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鎮壓學生到迫害法輪功,在各次政治運動中血債累累,害死民眾超過八千萬,實話石說,非同小可,絕非偶然。中共惡貫滿盈,壞事幹盡,天真要滅中共了。

    隨著二零零四年海外大紀元中文媒體《九評共產黨》的問世,人們越來越看清了共產邪靈的真正面目,中國共產黨附體在每個人的身上,給自願聽它指揮的人打上獸的印跡。它的出現,就是要用共產邪惡理論迷惑世人的心智,叫人分不清好和壞、叫人分不清善與惡、給人灌輸無神論,鬥爭哲學,不承認因果報應、沒有天國地獄,叫人放縱魔性,在慾望與貪婪的追求中斬斷與神的聯繫,與真、善、忍對立,好控制失去了信仰的迷中世人加入它的黨、團、隊組織為它宣誓、為它效忠、為它獻出生命!

    現在,已有一億九千七百多萬覺醒的中華兒女加入到退黨大潮,選擇光明的未來!宇宙中將迎來前所未有的新舊更替,只有退黨、退團、退出少先隊才是生命的覺醒和再生的機會,機不可失。每一位有智慧的人都應該設身處地的為自己想一想,如何才能給自己贏得一個好的前程,如何在即將到來的大淘汰中度過劫難。

    善惡一念間,得失天壤別,敬請深思。

    真誠的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


    致安平縣公、檢、法、「610」官員的一封信

    ──迫害好人當工作 結局悲慘

    賈東升近日車禍身亡,驚動了安平檢察院。賈東升,老家深州市北大曈村人,小名賈小遠,現年六十一歲。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皇曆二月初一)傍晚和兩個同伴散步,賈東升和其中一人同行,另一人在後邊,同伴突然聽到呼的一股風,便不見了賈東升。當定下神來發現賈東升已在路邊的冬青裏,與其同行的兩人都安然無恙。

    賈東升本已退居二線,但他執意上班,後被安排在公訴科,因不屬於返聘,工資很低。經他手公訴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被判刑的有未婚女孩兒王芳、殘疾人王玉巒。其中六十多歲的喬佔合,現仍在被非法關押中。法輪功學員曾多次給賈講善惡有報的天理,不要給中共當陪葬品。他卻不以為然說:「這是我的工作」。

    王芳:因王芳有電腦、會上網、開放個人博客空間、收藏與寫個人電子日記為由被起訴後冤判奴役三年。

    王玉巒:身體嚴重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農村婦女,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後,對生活充滿了新的希望。卻因此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判刑七年,在經律師有理有據的為其作了無罪辯護後,本應無罪釋放,卻在中共邪黨的流氓統治下無視法律,維持原判。王玉巒被送到河北省女子監獄體檢時,滿屋醫生說腿膝蓋嚴重水腫,有癱瘓的可能,胳膊上還有硬塊,拒絕接收。被退回看守所後又被無理的改判成監外執行。

    喬佔合:安平縣子文鄉王營村老實厚道的村民,他按照「真、善、忍」做人,並與眾鄉鄰分享自己身心健康的美好。一天正在家中幹活時無端的遭綁架。本應在家安享晚年的年齡(六十六歲)卻被冤判五年半,在唐山監獄做奴工。

    善良的人們想一想:他們也曾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享受著天倫之樂,只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想得到一個健康的身體,做一個以真善忍為道德理念的人,同時把人能有一個健康身體的秘訣告訴給世人,卻遭到了中共邪黨的無端迫害,「610」這個無視國家法律的非法機構,對大法弟子施行著「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因此江澤民被以「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告上國際法庭。

    在這場對善良民眾的迫害中,身為公、檢、法、司「610」成員的你做了些甚麼?捫心自問:也許你出於道德良知,曾暗中保護大法弟子,為法輪功說過公道話;也許你受中共的矇蔽和指使,直接或間接的助紂為虐,把善良的民眾送上法庭,以致關進監獄、勞教所、洗腦班……可是人做了甚麼都是給自己做的,人的善念善行會給自己及家人帶來福報,而人的惡語惡行也會帶來相應的惡果。因果報應是天理,是規律,不會以人的相信與否而改變。

    再看看賈東升,在中共邪黨政權欺騙與利益的誘惑下,給自己及家人帶來的惡果。人都說入土為安,可賈東升被放到冰棺裏九天才把事情和解,家門也沒進直接就火化了。而他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有腦血栓後遺症,需要人照顧。白髮人送黑髮人很是淒涼。他還有高齡的岳母,無兒只有一女,也需要他贍養,其妻子身體也有病。只可惜法輪功學員多次對他的忠言勸告,也沒能讓他看清「江氏集團」利用各級官員迫害好人的邪惡伎倆,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卻以「工作」為由扼殺了自己良知的一面,作為官員應該秉公執法,分清正邪。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跟隨中共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即違反了國家法律,更犯了天條。最終給中共這只惡魔當了替罪羊。

    前有二零零二年參與其中的警察王軒因車禍身亡;二零零三年,警員張計懷也因車禍身亡;二零零三年「十一」前夕,三中隊隊長賈彥領、指導員蘇彥兵和副隊長劉京去深澤,返回途中與拖拉機相撞,劉京當場斃命,蘇彥兵也因傷重死亡,賈彥領受重傷,後有政保股侯大建,生前法輪功學員給他講不要參與迫害好人,他卻說不怕報應。以上這些人都是年紀輕輕就做了中共的陪葬品。這些慘痛的教訓足以讓人深思。

    如今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610」頭子李東生等迫害法輪功的凶犯都遭到了惡報,羅幹、曾慶紅、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的惡首也必將受到法律和道義的清算,所有參與迫害的人都將償還他們因迫害「真善忍」佛法所做的一切!善惡有報是亙古不變的天理,古今中外,舉世皆然。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已經由當初的張狂而變為惶惶不可終日,唯一的出路就是立即停止作惡,加倍彌補給法輪功造成的一切損失。

    在此真誠奉勸公、檢、法、「610」及其一切相關人員:如果你沒有參與行惡,就繼續守護你的道德和良知,為制止迫害、結束瘋狂屠戮做你應該做的。如果你參與了迫害,請你趕快清醒,立即選擇棄暗投明,不再助紂為虐,拋棄中共,選擇自救,順天意而行。真正站到正義善良一邊,用實際行動清洗自己,收集相關罪證,將功折罪!並聲明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求得自保,讓生命真正擺脫撒旦紅魔的桎梏。

    真心希望你看到這封信後做出明智的選擇,順應宇宙「真善忍」的特性,才能得到神佛的護佑。真誠的祝願你和你的家人幸福平安擁有一個光明美好的未來!

    真心為你好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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