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暴力綁架骨折 王淑豔被關近五月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淑豔女士,遭暴力綁架骨折,現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至今有近五個月。

家屬為其聘請兩位律師,目前法官只接收姜一兵律師快遞的手續。許付桂律師到達寬城區法院遞交律師手續時,法官董屹紅電話中要求許付桂律師出具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不修煉法輪功的證明,被問及法律沒有該項規定,董屹紅法官藉口說「寬城區法院就是這麼規定的。」隨即許律師將手續快遞至董屹紅。

王淑豔女士,五十週歲(身份證年齡,實際五十二週歲), 長春市農安縣人。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二時許,在工作單位被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區分局、寬城區凱旋路派出所聯合非法抓捕、抄家,並將其左臂扭骨折,警察搶劫了她的大法書籍(自己學習用)、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台曆架、真相錢幣、未做好的台曆等私人物品,現金一萬元、硬幣盒一罐、卡包三個、無線路由器(以上私人物品扣押清單上並未體現)及其女兒電腦,至今仍未歸還。

非法抓捕過程中,惡警王元利(音)使用擒拿術,將王淑豔女士的左臂扭骨折。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強行將其帶至家中,用在她身上搜到的房門鑰匙進入家中,要求王淑豔與資料合影,隨後惡警將王淑豔非法押到凱旋路派出所,開始非法抄家。

下午五時許,王淑豔女兒返回家中,見警察抄家,與警察爭執過程中報警,被惡警搶下電話並強行非法關押在凱旋路派出所達六小時,惡警還揚言將其送至拘留所。非法抄家全程沒有攝像,只有兩名社區人員,其中一人為凱旋街道三輔街社區黨總支書記吳耘芳,當時王淑豔女兒問她是誰時,她不敢回答。

王淑豔被非法關押在凱旋路派出所時,惡警拿出整套刑具,並恐嚇說真相錢幣為其女兒所做。因害怕連累女兒,王淑豔被迫承認了所有物品均為其一人所為。當晚十時王淑豔被送至長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

律師會見後,王淑豔家屬得知其左臂受傷後,多方告狀,最終看守所帶其去長春市中日聯誼醫院確診,診斷為骨折,獄警恐嚇王淑豔一切治療費用從她的預存款中出,王淑豔拒絕打石膏。回到看守所後,獄警騙她說看病扣了所有的前後欠監獄二百多元。在律師會見後,家屬隨即為其存款,賬面顯示仍有幾百元的餘款。


法官 董屹紅 辦公電話0431-88559124
寬城區分局電話 0431-81039552 辦案人 楊立軍 白煥新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