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公檢法謊稱放人 偷偷判萬巧雲六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常德市法輪功學員萬巧雲被不法警察劫持後,家人到過派出所、縣檢察院、縣法院要人,他們都說「她(指萬巧雲)身體不好,有高血壓(一百八十~二百),過段時間要放她」,可是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們判了她六年,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送往湖南省監獄迫害。

68歲的萬巧雲是常德市武陵區河滸鎮華南光電儀器廠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八點左右,在桃源縣陬市鎮的上街被不法警察綁架,當時她在一家修單車的地方給人講真相。其中有個人聽說是法輪功的事,就打電話誣告了。

家人得知消息後去派出所要人,副所長陳琨一會說人被關在桃源縣,一會說人被關在常德。直到家屬收到所謂的非法拘留通知書,才知道人已經被劫持到位於白鶴山鄉的常德市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二月初,桃源縣法院對萬巧雲判刑六年。法院開庭沒給家人任何通知,是秘密進行判刑,家人才接到電話,得知萬巧雲已被非法判刑。

據悉,目前萬巧雲已經出現高血壓症狀。

相關惡人電話:
桃源縣法院院長彭政,辦公室電話07366684600、07366684601
常務副院長覃英,辦公室07366684602,手機13807365008
縣法院庭長、辦案員劉如15173630465
檢察院辦案員郭沫彬13511171638辦公室07366631168─2046
桃源縣陬市派出所所長陳琨(絲旁右邊昆,打字不出)1527367080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