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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鋼鐵公司優秀工程師被非法庭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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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唐山鋼鐵公司優秀工程師、法輪功學員陳立武,被非法關押一年多,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在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遭非法庭審。陳立武二零一四年三月被唐山警察綁架,之後被劫持到唐山看守所,期間鋼城分局國保警察三次將誣陷陳立武的案卷遞交唐山路北區檢察院,均被退回。

陳立武
陳立武

陳立武八十歲的老父親,在法庭上為自己的兒子辯護說:「我兒子在家是好兒子,在單位是好職工,說他破壞法律實施,中國幾百部法律,請問我兒子破壞了哪部法律,哪部法律因我兒子得不到實施?」「焦點訪談中說:只有保障律師的權利才能維護司法的公正。」「在這個法庭上,法官、公訴人、律師學的都是一部法律,對同一件事不應該出現太大的偏差,現在你們有說有罪,有說無罪,那一定是有人沒有學好這部法(律)。」

辯護律師也從各個層面和技術角度論證陳立武無罪:「這個案子就是一個拼湊的案件、人為製造的案件,先抓人,再挖證據,陳立武被非法拘禁近長達一年多時間,結果不甚理想。陳立武因個人信仰長期遭受非法對待,把一個鮮活的生命、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徹底摧毀,浪費了巨大的司法資源,把無辜的百姓當作了人血饅頭。」「制定法律的惟一目的是為了社會的和諧發展,建立法庭的最終目的是主持社會正義,所以法庭判案最終必須以正義為依歸。法官需要的就是對正義、是非的判斷,所以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借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我們的法官要傾聽內心的召喚聽從自己的良知,毅然決然的作出選擇,不為違法行為背書、不為歷史的債務買單。」

陳立武在法庭上自我辯護指出:大法弟子所有的物品都不是傷人的凶器,也不是破壞財物的工具,這些物品不會對社會、個人造成任何傷害,不會成為導致任何犯罪的證據。

陳立武要求當庭無罪釋放。他說:1992年2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一位東德衛兵因為開槍殺死一名偷越柏林牆的青年接受審判。27歲的衛兵亨里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執行上級的命令」。對此主審法官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每個人都應該明白一個道理:在法輪功問題上就是在考驗著人的良知和善念,善待法輪功,就是善待自己的良心與未來,最後願每一個人聽從良心的召喚,選擇美好的未來。

案件回顧

陳立武是唐山鋼鐵公司電氣工程師、唐鋼動力廠電氣部門主要管理人員。廠裏的幾任領導都認可陳立武的人品和工作能力。近年來,陳立武參與了多個工程的施工監督,他工作認真負責,做出了成績,並毫無保留地帶年輕的技術人員。一次,工程將近結束時,陳立武找到那個電氣供應商,把那一萬元錢鄭重地放到他手上,供 應商很驚訝。陳立武說:「先前如果我不收,你會以為我會在工程中難為你,現在事情已妥善解決,工程也快完工了,請你把錢收好。」供應商不解地問:「為甚麼?難道你不喜歡錢?!」陳立武笑笑說:「這個世界上人是有差別的,我信『真、善、忍』,不會額外收取錢財。」類似的事情,陳立武經歷過幾次。

二零一 四年三月十三日早晨六點四十多分,陳立武剛把車打著準備上班,幾個便衣警察衝上來,讓他下車。陳立武問:你們是誰呀?讓他們出示證件。幾個人不由分說,強行把陳立武拖拽五、六米遠,一警察連打帶罵,用拳頭毆打陳立武的額頭和腦門上,陳立武的眼鏡被打掉,小腿上被車的尖角劃了一個很深的窟窿,直到四個月多後還在往外滲膿水。後得知,參與迫害者是鋼城分局於立榮、秦聯軍、張曉多,鋼城分局棒材派出所楊驥、唐汝利等。小區上路人們見證了他們的惡行。

十四日下午,陳立武被劫持到唐山第二看守所。唐鋼棒材派出所所長楊驥曾到看守所,先是威脅陳立武,給陳立武施加壓力:把你和你媳婦被抓的消息告訴你女兒(因當時陳立武女兒正面臨高考)。

鋼城分局刑警大隊陳寶祥和崔樹明等人,又闖到陳立武妻子的單位騷擾,三次到陳立武女兒學校騷擾,將臨近高考的女孩兒帶到鋼城分局進行所謂的問話,直到中午才放孩子回學校,對孩子心靈造成很大傷害。陳寶祥和崔樹明還到陳立武所在單位,企圖查找證據、羅織罪名,陳寶祥和崔樹明兩人還到看守所,非法做筆錄。卷宗上報到路北檢察院被退回。而後,鋼城分局出動刑警多次騷擾陳立武家屬及其所在單位,企圖查找證據、羅織罪名。得到的證明:陳立武是好人。

陳立武被非法庭審的當天,一些朋友和正義人士也紛紛趕來,在法庭外聲援,都期望法庭人員能秉公執法,公正辦案,釋放好人。儘管法庭外巡邏車有幾輛,還有便衣用手機頻頻照相,也不能驅走支持正義的人群,臨近中午,更有熱心人送來熱水、乾糧,還有熱的八寶粥等,令人為之感歎。

參與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唐山市路北區法院
地址:唐山市路北區長虹道256號

審判長楊健,主審法官盛高波,辦公電話0315-2061728.審判員謝一星
唐山市路北區檢察院:公訴人張林芳

唐山市公安局鋼城分局(唐鋼分局)
副局長於立榮(女)13832981577、3707088副局長劉景義18832983700、3707005(在卷宗上簽字)
國保大隊秦聯軍18832988590、
法制大隊張曉多18832989268、
刑警大隊崔樹明18832986229
陳寶祥18832983476、3707022
刑警大隊孫立軍18832983011、370703治安大隊李呈軍18832988785
唐鋼棒材派出所:
楊驥,原唐鋼國保大隊長,家住唐山市路北區三益村6樓2門101;手機18832989208、3705916
楊驥妻子郝瑞芳唐鋼醫院護士15532585320;
女兒楊琳朔唐山二中;
租住:友誼裏9樓5門301室
唐汝利188329878193705918
李津昊15932050080、3705917
董賀鵬13832818034、3705917
北區派出所:王永魁18832985180、張來文18832987768、
開平稅務莊街道辦事處吳桂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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