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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法輪大法好」 鶴崗黃曉霞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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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黃曉霞因貼了一張寫有「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被人惡意構陷綁架,惡警隨後又到她家抄家,搶走了打印機、電腦等私人物品,並抓走了她的丈夫許顯達。

黃曉霞被放回家中居住,不久,法院又把黃曉霞綁架了。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鶴崗市工農區法院非法開庭,王雅君和李靜林兩位北京律師在法庭上做了無罪辯護。李靜林律師沒有辯護完,就被審判長張建新和審判員宋文豪讓法警給帶下去了,強行剝奪了辯護權。

幾天後許顯達被冤判五年半,黃曉霞被冤判三年半。兩人上訴到中級法院。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二點,鶴崗市中級法院沒有為百姓主持正義,居然公開違法宣判,維持工農區法院的原判。


黑龍江省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
院領導:院長:朱德臣
滕淑芬 13904680325  辦公室3351919
田守明:13704647117
陸建明:13304680015
魯曉波:13846861555  宅電3438855
劉慶剛  13904880585  辦公室3351917
孫偉   13946783658  辦公室3351916
刑事審判庭:林煜         辦公室 3351623
李羽萍        辦公室3358116
李慰13089512199   辦公室3358109
邢微微1394678    辦公室3358112
溫立光13009978087  辦公室3358177
安力1350458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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