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學教師孟斐新年被迫流落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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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臨沂市蘭陵縣新興中學化學教師孟斐,任教近四十年,2015年1月再次被當地警察綁架,毒打致命危。孟斐老師被迫在新年期間離家,流落他鄉。

孟斐老師曾在2009年被淄博章丘勞教所獄警迫害致生命垂危,當時醫院兩次發「病危通知書」,勞教所才急忙把他放回家。通過修煉法輪功,孟斐才活過來。這次孟斐又受到同樣遭遇。以下是孟斐敘述遭迫害經歷:

我叫孟斐,家住臨沂市蒼山縣新興鎮東風莊村,是蘭陵縣新興中學的一名化學老師。2015年1月17日,我再次被警察綁架、毒打、關押、非法逮捕。由於警察的瘋狂毒打,造成了我生命危險,警察想推脫責任,以「監視居住」放我回家,但安排學校、村委會、派出所人員嚴密監視我,因此,我被迫流離失所。

我任教時間接近四十年了,學生很多,認識和了解我的人很多,本村和鄰村的鄉親們都喜歡和我嘮家常,稱讚我人好、為人厚道、心地善良、正派等等;全校師生都說我是好人,新老教師都說我是真正無私的人,「讓人佩服」;校長也對我評價很高。我告訴大家這些,並不是炫耀我多好,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輪功學員,是因為我按照李洪志師父教導、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事事為別人著想,做一個比別人更好的人。其實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是這樣要求自己的。

2015年1月17日下午,蘭陵鎮派出所警察以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為由綁架了我。第二天下午將我劫持到蘭陵縣看守所。在這期間,派出所警察對我進行了強行錄音、錄像,強制採血、按手印、X光透視等,送到看守所已是傍晚,當時在蘭陵縣看守所值班的是我認識的副大隊長王芳。

因為我不是犯人,我拒絕換上囚服,遂遭到警察毆打。一前額有一撮白頭髮的警察罵著,一拳就打在我的左腮上,並接著把我往屋裏推打。打我的警察離開後,李姓中隊長說:「你要是不換,我就上報了。」我說:「你上報吧。」李姓中隊長打完電話,進來的是蘭陵鎮派出所送我來的那五個警察,他們進來就氣哼哼的連推帶拉,把我拖到一個走廊裏時,一個說:「這裏不行,這裏有監控,得到那邊廁所裏。」

他們幾乎要把我的手指掰斷了,兇狠的把我拖進廁所,像狼狗一般的對我狂罵狠打,為了不讓我喊出聲音,他們用扒下的衣服緊緊包住我的頭,幾乎使我窒息。五個警察不分任何部位,對我拳打腳踢;一哈密瓜臉的警察罵得最兇,打得最狠,他還瘋狂的喊叫著:「我今晚就打死你,打死你沒有事兒。」

他們把我打得全身動彈不了,然後強行給我換上看守所的囚服,把我拖給李姓中隊長。我要李姓中隊長證明這一毒打惡行,一個大圓臉警察恬不知恥的說:「誰打你了,誰碰你一指頭了?」

後來我得知,不但打人的警察自己不承認,看守所的警察,包括王芳、李姓中隊長等都謊說:「警察是不會打人的。」新興鎮派出所、蘭陵鎮派出所的警察還說:「警察打人是不可能的,你那是被犯人打的。」蘭陵鎮派出所一頭目還自相矛盾的說:「誰打他了?沒人打他,誰叫他不換衣服的。」

我被他們毒打以後,右腿不能走路,胸部和後肋非常疼痛,表面和內裏都有嚴重的瘀血和腫脹,頭、肩後背和腰間斷續性的劇烈疼痛,兩眼昏花,兩鼻孔不停流清清的鼻水,就連呼吸,胸部都疼痛難忍。看守所不光不給醫治,還不停的對我進行提審、威脅。

因為我全身內傷、外傷都很嚴重,不能吃飯。看到我生命已處於危險的狀態,看守所和蘭陵縣公安局於1月20日傍晚把責任推給我的家人,說是放我出去治療,但安排學校、村委會人員和派出所、公安局警察對我進行嚴密監視。

我的身體十分虛弱,腰背疼痛,兩手不能提東西,兩肩麻木刺痛,常常兩眼看不見東西,同時天旋地轉,頭重腳輕,不能站立,只能蹲、坐或臥在地上,肋骨仍然疼痛,用力呼吸,疼痛更重。

2015年2月10日,兩個自稱是蘭陵縣檢察院的人來我家──材料上署名李瑩、李勇,說是對我進行筆錄。他們把筆錄打印出來讓我簽字,我看了說:「不簽,我說的你們沒有記,其實早就設計好了,只是走過場罷了。」

2月14日晚7點多,一群警察突然闖進我家,拿出「逮捕通知書」叫我家人簽字。他們看到我身體無法承受折騰,只好又對我「監視居住」。

由於中共警察的迫害,我不得不在新年期間離開家人,一個人流落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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