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律師說牡丹江法院確實與眾不同啊,他們的法警說了:誰到了我們這裏都要聽從我們的指揮。
牡丹江中級法院違法安檢 |
牡丹江市中級法院 |
高玉琴,穆稜市河西鄉二站村人,修煉法輪功以前,身患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低血壓、膽囊炎、偏頭痛、全身浮腫,體重不足八十斤,是村裏有名的病秧子,且脾氣不好。自從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百病全消,且性格變得溫和,按真善忍做好人,家庭幸福、鄰里和睦。
高玉琴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在家洗衣服,被穆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不法警察沒有出示身份證,沒有搜查證,沒有逮捕證,屋裏屋外,前前後後,翻了一個底朝天,抄走電腦、打印機、VCD、照相機、手機、大法書籍、光盤等私人物品。
穆稜市國保大隊孫雅君、崔興國、鄭鳳國、李豔春、田立亮等在河西鄉派出所對高玉琴上抻刑,當時抻拽至不能走路,田立亮打掉高玉琴一顆大牙,造成高玉琴昏迷。河西鄉派出所副所長孫立學負責找「證人」炮製偽證,高玉琴當天晚上被送至牡丹江第二看守所。
家人為高玉琴請了兩名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北京律師王宇、重慶律師唐天昊。牡丹江第二看守所不允許律師會見高玉琴,原因是收到穆稜市國保大隊的傳真授意文件,經律師的多次控告,方被允許會見。兩位律師多次來到穆稜市檢察院閱卷,均被以各種理由阻止,穆稜市檢察院公訴人:趙金玉,一直迴避不見律師,阻止律師閱卷,並把案子匆匆交到穆稜市法院。
穆稜市法院庭長郝桂菊無視法律,不見律師,不允許律師閱卷,不給律師起訴書,百般刁難律師後,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律師無法到場的情況下對高玉琴開庭。後得知高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是不公開宣判。
高玉琴 | 被非法關押的高玉琴 |
高玉琴上訴至牡丹江市中級法院,牡主審法官是高玉喜,檢察院公訴科負責人是魏春琪。
4、穆稜市國保大隊惡警崔興國(每次迫害大法弟子都有他)手機:13766639696 固話0453-3186375
穆稜市國保大隊教導員:李豔春(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大法弟子)13945320989 固話0453-3186375
穆稜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郝桂菊 宅電0453-3122309 辦電0453-3138161 手機13836321519
穆稜市人民法院:副院長杜蘊青(郝桂菊的上級領導)幾年前曾經重判過大法弟子。目前還是不知悔改,態度惡劣。法院副院長杜蘊青 宅電0453-3129051辦電0453-3122010手機13845389051
牡丹江市中級法院:二審法官 高玉喜(男) 電話0453-8902609 手機 18545300137
國保大隊參與迫害的其他人員:(暫無照片)
孫雅君 國保大隊 大隊長 13945376898 固話0453-3186376
田立亮 國保大隊 負責副大隊長工作 13845317767 固話0453-3186374
以下是中級檢法地址及負責人電話
牡丹江市中級法院:
地址:西三條路339號,郵編157000,區號0453
法官:高玉喜 電話0453-8902609
牡丹江市檢察院
地址:江南新區阜寧街9號
區號:0453 郵編:157020
公訴人:魏春琪 固話 0453- 6271513 手機13704532547
以下是一審相關人員:
黑龍江省穆稜市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八面通鎮土環街21號
郵編:157500
公訴科科長:趙金玉 13945399032 固話0453-3122682
穆稜市人民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八面通鎮長征路23號
郵編157500
刑事審判庭庭長郝桂菊
宅電3122309
辦電3138161
手機13836321519
審判員 王連潤
辦電3138162
手機18745370899
書記員:楊林
辦電3138162
手機13946319444
穆稜市河西鄉派出所
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河西鄉派出所
郵編:157500
孫立學 副所長 15504533096 警號04426
劉志國 社區民警 15504533095 警號04403
所長室 0453-3121211
辦公室0453-3021729
穆稜市公安局
地址:稜市八面通鎮長征路239號
郵編:157500
孫雅君 國保大隊 大隊長 13945376898 固話0453-3186376
李豔春 國保大隊 教導員 13945320989 固話0453-3186375
田立亮 國保大隊 13845317767 固話0453-3186374
崔興國 國保大隊 13766639696(新號) 固話0453-3186375
穆稜市政法委
地址:穆稜市八面通鎮長征路256號
郵編:157500
政法委書記:田可柱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610主任:趙祥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