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常人的觀念 配合同修掛真相條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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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我至今修煉十八年,配合同修掛大法真相條幅救人這個項目,幾乎沒有參與過。因這個項目多是在人多、顯眼、醒目的道路兩旁、一些職能部門所在地去做,使更多的或不容易看到真相的世人能夠看到,從而有得救的機會,然而這些地方恰恰又是個人認為最不安全的地方,所以,一直滿足於去做自己擅長的、比較安全的證實法的項目,掩蓋著並一直沒有走出常人的觀念。

眼下年關已到,同修們都在抓緊這個時機多救人、快救人,所以,頭幾天,一同修約我晚上出去配合掛大法真相條幅,由於有常人觀念的障礙,我拒絕了。事後很後悔,心想:同修做證實法的事需要去配合,自己就應該積極的去配合,師父說:「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1]那樣才能形成整體;同時這也是師父的安排,雖然是同修約我,但這可不是偶然的,否則不會有這個事的出現。我向內一找,明白了:這是師父讓同修約我走出去掛大法真相條幅,好讓自己突破常人的觀念,從中走出人來的難得的機會。

想到這,我立即找該同修說:「今天晚上,我就跟你出去掛大法真相條幅。」

為了不錯過這個機會,使自己到時候做神聖的事,能處於最佳的心態,白天,我入心的學了三講師父的《轉法輪》,晚上認真發完六點鐘的正念後,騎自行車去了同修家。

到了之後,同修說:「我騎電動車帶你,掛的快,還方便。」就這樣,她駕駛,我在後座乘車,一直發著正念。

不一會,就進入了我倆想掛條幅的路段區域,當時,來往的車輛和行人很多,面對眼前的情景,當時沒有任何人的念頭,心裏只是靜靜的對師父說:師父!您今天給弟子掛大法真相條幅救人證實法的機會,弟子知道珍惜,弟子求師加持,在我配合同修掛大法真相條幅時,沒有車輛和行人路過。

當同修選擇了合適的地方,我下車拿著條幅要掛的時候,對著條幅也發出了一念:大法真相條幅,你配合大法弟子完成救人的使命,是多麼的榮幸!當我把你掛出去之後,你就開始盡你的職責,放出你那大法無邊的法力和能量,讓更多的世人看到你之後,給他救了。

說來也很神奇,當我倆掛條幅的時候,真的就沒有車輛和行人路過,可掛完乘車離開時,車輛和行人也就出現了,當同修選好下一個目標停車去掛時,又沒有車輛和行人路過,掛完乘車離開時,車輛和行人又出現了。

就這樣,在師父的呵護下,也就半個小時,我倆輕鬆順利的將帶來的不到十個大法真相條幅掛完了,幾十張真相傳單也散發出去了,之後平平安安的返回了家。

儘管此次配合同修掛大法真相條幅,時間很短,掛的數量不多,可我回家後,悟到了沒有參與這個項目時,自己還真的沒能悟到的法理:

一、師父說:「何為神 人心無存」[2],當我走出那一刻,在掛的時候,那時真是體悟到沒有私心雜念的狀態,掛了這個,就想掛下一個,一心想的快掛出去、快救人,結果竟像一瞬間似的就做完了,做時,身心非常輕鬆愉快,始終被強大的能量場包圍著,渾身暖融融的,沒有一絲室外寒冷的狀態。這是我體悟最深的一點,沒有參與,沒有身臨其境這個項目時,就不會有這個體悟。

二、師父說:「甚麼都鋪墊好了,就差你去做,就邁不出去那步了。」[3]師父這段法,我記的再熟不過了,可沒有理解其中的內涵。我通過走出來這一步和同修掛大法真相條幅,才體悟出邁出那一步、那一刻,突破了常人的觀念,做到了信師信法,否則就不是。因為師父把法都講到家,你都不走出來去做,那能說是真信師信法了嗎?顯然不是。

現寫出來,就我目前所在層次,在這個項目中的一點淺悟,真的去做,不停留在嘴上,那才不辜負師父對我們的慈悲苦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人覺之分〉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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