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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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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2015年1月4日被免職;2月17日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據報導,朱明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朱明國
朱明國

朱明國,男,黎族,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1998年─2001年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1年─2006年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2012年─2013年廣東省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從表面上看朱明國是因貪腐入罪,實則是因他長期追隨江澤民、周永康等中共惡首迫害法輪功而遭報應的開始。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4年8月10日公告,朱明國是首批被「追查國際」發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員之一。

朱明國2001年12月19日在重慶市,其主持政法工作會議,要求下屬部門參與迫害法輪功、強迫進行洗腦「轉化」工作;2002年6月11日在江澤民至重慶所謂的考察之後,召開政法部門會議,要求落實鎮壓法輪功;2002年10月25日主持市近郊地區穩定形勢分析會上部署鎮壓行動;2003年5月,市公安局利用非典期間「大力」鎮壓法輪功。朱明國,是導致2002年重慶西山坪勞教所、茅家山女子勞教所、監獄、洗腦班、看守所等黑窩,歇斯底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黑手。

重慶市榮昌縣副縣長、法輪功學員張方良,為官清廉,2001年10月在銅梁縣開會出差,利用工作之餘出去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而被綁架,遭到八個月的酷刑虐待,導致四肢浮腫,腿不能站,手不能寫字,於2002年7月9日被迫害致死,年僅四十八歲。當地群眾議論紛紛,一位在行政單位開小轎車的司機說:媽喲!榮昌縣唯一的一個清官被害了,那些貪官反而沒事。

張方良
張方良

2003年6月4日,重慶大學研究生魏星豔遭重慶市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警察當眾強姦一案事件發生後,看守所進行惡意損傷性灌食導致魏星豔的氣管和食管嚴重創傷並送往西南醫院搶救,重慶大學封鎖有關魏星豔檔案及其就讀的專業,協同重慶沙坪壩610辦公室、沙坪公安分局、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掩蓋這一惡性犯罪案件。

2004年3月,大渡口區法院無視五十二歲的重慶市法輪功學員劉范欽被酷刑致殘的事實,以她在曝光重慶大學研究生、法輪功學員魏星豔在看守所被惡警強姦事件中傳遞消息為由,對劉范欽非法判刑九年。劉范欽女士2003年6月末被惡警用小車秘密帶出看守所,雙手被高強度後仰拉抻吊銬三十多小時,三天後又回到看守所時,一個四肢功能健全身心健康的正常人,變成雙上肢完全喪失功能、生存只能依靠別人護理和幫助的殘廢人。

劉范欽女士先後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寫了三封上訴信。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仍然裁定維持原判,下達了「入監執行通知書」。2004年12月第三次強迫劫持劉范欽去重市女子監獄,又被張院長拒收。其間,看守所向監獄醫院表示願意拿錢給監獄,甚至疏通關係,監獄都拒收。為此,看守所很沮喪,惡警揚言:讓她坐死在(看守所)裏頭。2005年夏,報紙上大肆宣傳重慶市公安局正在搞冠冕堂皇的「大接訪」活動,說領導公開接待上訪,解決老百姓的遺留問題。劉范欽的家人滿懷希望,輾轉找到朱明國(說是朱辦主任接待)反映劉范欽的情況,並盼著在政法委書記的「接訪」下能回家。然而家人盼來的卻是把劉范欽投進了監牢。

據明慧網曝光:2001─2006年,至少有19名重慶市法輪功學員在朱明國任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被迫害致死:鄧尚媛、彭春容、唐梅君、段世瓊、徐雲鳳、張方良、羊衍海、杜娟、聶基恆、張國珍、王季成、周良柱、莫水金、何廷煊、周良珍、張大碧、周成渝、王世碧、謝照明。他們中有副縣長、大學副教授、老師、醫生、中高級工程師、退休幹部、大學圖書館管理員、列車乘務員、鐵通公司話務員、工人、農民等。

2012年朱明國任廣東省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廣東省惠東縣法輪功學員鄭貴友女士,2012年12月30日左右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年僅四十八歲。

種善因得善報,種惡因得惡報,這是天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參與迫害的人應該清醒了,如果不停止迫害,迫害者的下場都是可悲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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