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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功不到半年 雲南小學老師被冤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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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玉溪市紅塔區研和鎮秀溪小學老師高興東,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被紅塔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法院還沒收國保警察從高興東家搶劫的各種書籍資料、物品、財物,價值數千元,其中法輪大法書籍四十六本。

高興東老師煉法輪功還不到半年。他曾患有痛風、手關節變形腫大,以前疼痛時幾天下不了床,平時生活都很難自理,微薄工資大都用在醫院裏。二零一四年八、九月份修煉法輪功以後,以前的疼痛明顯好多了,能正常上下班、做做家務活,言行上按「真善忍」來約束自己。

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前後,他給學生《九評》光碟和一個破網軟件,讓學生帶回家看,遭不明真相的家長舉報,然後研和中心小學、玉溪紅塔區教育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政法委、紅塔分局國保狼狽為奸,於十月十日早上九點綁架了高興東,當日中午一點左右到他家搶劫了打印機、大法書籍等。

高興東於當天晚上九點左右被送往玉溪紅塔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月十一日,玉溪紅塔公安分局的朱家勇等幾人到秀溪小學誘迫六三班的學生構陷老師。此後,紅塔區教委為了煽動仇恨,大搞株連式迫害,紅塔區教師每人扣除一千二百元獎金,說是扣「維穩獎」;又以飯碗威逼教師人人過關,寫誣蔑文章,學生也要寫,剛剛入學的一年級小孩也不放過,說不會寫字用畫圖代替。老師家長議論紛紛,都說「共產黨瘋了」。十一月十二日,高興東遭非法逮捕。

玉溪市紅塔區法院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上午九點三十分至十一點十分左右,非法庭審高興東。律師為高興東作無罪辯護。庭審中,最關鍵的環節之一,但未予進行,所謂涉案「證據」的書籍,證人證言等文字資料、音頻、視頻等視聽資料,該當庭宣讀的未讀,該當庭播放的未放等,法庭全部接納公訴人(周劍華)編造的假證、偽證、反證、無關之證,或以所謂的「犯罪證據」。事實上,這些所謂「證據」一旦真正質證而被公開,能證明的反而是法輪功真正是好的,清白的,是被誣陷、被誹謗中傷的。高興東不論是個人修煉或是宣傳法輪功,都是在法律範圍內的正當行為,是做好人、模範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平正義的,其言行,財物都是合理、合法正當的。

玉溪市紅塔區法院的這一走過場的假審判,直接違反了《中國刑事訴訟法》中關於證據的諸多條款,例如其中第五十一條至五十四條,第五十八及第五十九條,使本來「公開」的審判具有了秘審的特徵、性質。

庭審結束時宣布休庭,未作宣判,二月九日非法判高興東三年,並全部沒收高興東被搶劫的各種私人財物。

實際上,在中國被共產邪黨直接統治區,凡是法輪功修煉者被庭審的案子,除不少是秘密審判,大多數所謂的公開審判,都具有「秘密審判」的特徵性質,這是中共流氓集團操控利用法律系統實施犯罪,毀壞司法的系統犯罪行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非法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十多年莫不如此。

高興東妻子李麗,玉溪市紅塔區大營街鎮甸苴小學教師,在丈夫被綁架、非法關押後,紅塔區教育局(局長黃雲鵬、黨工委書記馬紹萍)、大營街黨委、大營街中心小學和大營街甸苴小學領導人員在中共邪黨、「610」辦公室、政法委等的操控威逼下,打著「幫教」幌子對李麗進行各種威脅等迫害,他們多次找她「談話」逼問「要工作還是法輪功」。據悉,上課權利被剝奪。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政法委、「610」辦、國安國保均是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核心機構和犯罪工具,他們相互勾結,以公權執法為名,進 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其罪行累累。現已知被玉溪市紅塔區分局國保綁架後判刑、勞教迫害的法輪大法修煉者已有二十多人,其中沈躍萍(玉溪市婦幼保健院醫 生)、黃濤(玉溪市軸承廠職工)二人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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