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呂尚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法輪功學員呂尚春2月13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此前1月19日上午,昌平區法院非法對呂尚春進行審理。

呂尚春平時表現良好,不佔不貪,很多人知道他吃素,不抽煙喝酒,清心寡慾,與人為善。他在業內口碑很好,朋友聽說都難以接受這一事實。

開庭時間約一個半小時,呂尚春進行了自辯,談到修煉後在工作中的表現有目共睹,在單位被評為優秀員工。但自辯未完就被法官打斷。

律師也進行了無罪辯護,指出至今公安部、最高法院沒有一個正式文件將法輪功定義為邪教,不能以刑法300條來定罪。而且呂尚春發放的200元真相幣已經被沒收,不到立案標準,也沒有造成任何影響,也是無罪。

呂尚春2014年9月7日上午,在昌平區回龍觀西街文華市場農貿大廳內和攤主兌換真相幣(把100張1元的真相幣換成100元的整錢)時,被攤主舉報誣告,叫來市場管理辦公室的人,市場管理辦公室又通知了附近的龍園派出所,警察和國保將呂尚春帶到派出所,並將已經兌換出去的200元真相幣和書包裏的800元真相幣沒收。

當天下午,不法人員們又到家裏和單位了解情況,沒有搜查到任何相關物品,卻在當晚就將呂尚春送到昌平看守所。

昌平區不法警察從家中拿走了打印機,但經鑑定也無法證實是自己打印的,而且拿走的電腦中也沒有真相幣相關的文件。

但是在2014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分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對呂尚春批捕,並把他劫持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據悉,凡是涉及法輪功的都要上報北京市。北京市公安局調查了兩個月,呂尚春堅持零口供,並認為自己無罪。

2014年12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將材料移送北京市一分檢,12月24日北京市一分檢將他非法起訴到昌平區法院,由昌平區法院刑一庭審理,主審法官為副庭長楊衛東。檢察機關建議判刑三年到三年半。昌平法院判決3年半。


北京昌平區法院刑庭電話
副庭長:楊衛東 010-80122260 手機 13911932916
副庭長:李娜 80122357
庭長:歐春光 80122302

內勤:
錢小惠 80122205
范燕驥 80122280
王瑩 801222153
陳旭豔 80122264
王式寬 80122258
劉曉燕 80122265
杜金星 80122263
審判監督庭 80122249
信訪辦公室 80122119
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 80122139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