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呂尚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法輪功學員呂尚春2月13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此前1月19日上午,昌平區法院非法對呂尚春進行審理。

呂尚春平時表現良好,不佔不貪,很多人知道他吃素,不抽煙喝酒,清心寡慾,與人為善。他在業內口碑很好,朋友聽說都難以接受這一事實。

開庭時間約一個半小時,呂尚春進行了自辯,談到修煉後在工作中的表現有目共睹,在單位被評為優秀員工。但自辯未完就被法官打斷。

律師也進行了無罪辯護,指出至今公安部、最高法院沒有一個正式文件將法輪功定義為邪教,不能以刑法300條來定罪。而且呂尚春發放的200元真相幣已經被沒收,不到立案標準,也沒有造成任何影響,也是無罪。

呂尚春2014年9月7日上午,在昌平區回龍觀西街文華市場農貿大廳內和攤主兌換真相幣(把100張1元的真相幣換成100元的整錢)時,被攤主舉報誣告,叫來市場管理辦公室的人,市場管理辦公室又通知了附近的龍園派出所,警察和國保將呂尚春帶到派出所,並將已經兌換出去的200元真相幣和書包裏的800元真相幣沒收。

當天下午,不法人員們又到家裏和單位了解情況,沒有搜查到任何相關物品,卻在當晚就將呂尚春送到昌平看守所。

昌平區不法警察從家中拿走了打印機,但經鑑定也無法證實是自己打印的,而且拿走的電腦中也沒有真相幣相關的文件。

但是在2014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分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對呂尚春批捕,並把他劫持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據悉,凡是涉及法輪功的都要上報北京市。北京市公安局調查了兩個月,呂尚春堅持零口供,並認為自己無罪。

2014年12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將材料移送北京市一分檢,12月24日北京市一分檢將他非法起訴到昌平區法院,由昌平區法院刑一庭審理,主審法官為副庭長楊衛東。檢察機關建議判刑三年到三年半。昌平法院判決3年半。


北京昌平區法院刑庭電話
副庭長:楊衛東 010-80122260 手機 13911932916
副庭長:李娜 80122357
庭長:歐春光 80122302

內勤:
錢小惠 80122205
范燕驥 80122280
王瑩 801222153
陳旭豔 80122264
王式寬 80122258
劉曉燕 80122265
杜金星 80122263
審判監督庭 80122249
信訪辦公室 80122119
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 80122139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