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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滄州市運河區法院歷年陷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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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本文列舉的是近十六年來,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法院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所製造的部份冤案。

一、阻撓旁聽,一次冤判10名法輪功學員:

2002年5月20─22日,運河區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審訊法輪功學員郭漢坡、陳少輝、王斌、王希翼(王希義),楊全利、張國棟、高大興、杜玉琴(杜玉芹)、李志發(李志法)、朱中和(當時朱中和因被非法關押折磨長達14個月,身體非常虛弱,是被抬著進去的)。

21日早,運河區法院門口戒備森嚴,警車停靠數輛,大門口有數名警察把守,裏邊還有數不清的警察和警車。警車不時呼嘯而來。當法輪功學員趕到時被擋在門外,不是直系親屬不讓進。

家住黃驊市的張國棟的親屬從100多里路的家裏趕到這裏時,已近10點鐘,他的父母帶著7、8個親人,還有張國棟的4、5歲的孩子均被擋在門外,警察不讓他們進去,最後只讓他們的父母進去。

親人已有10多個月沒有相見,其弟弟幾次懇求讓孩子進去看看父親卻被惡警連推帶搡逐出門外。這一家人在門外等了一天。

十位法輪功學員雖被折磨得不像樣子,但他們坦然面對法庭,堂堂正正,慷慨陳辭,用自己被酷刑折磨的經歷,揭露迫害,向法庭講著真相,堅決不配合邪惡。

下午開庭後,法輪功學員們繼續講真相、揭露邪惡。610恐怖組織為了掩人耳目還假意為法輪功學員指派了辯護律師,當法輪功學員問辯護律師:你們能為法輪功辯護嗎?他們答:不能。法輪功學員說道:那我們一個律師也不要,我們自己為自己辯護。剎時,正義之聲此起彼伏,振盪著法庭。惡警氣急敗壞,給他們戴上了手銬,法輪功學員楊全利被按在地下。非法審訊無法進行。

滄州運河區法院秘密枉法重判10位法輪功學員7-12年。在迫害中郭漢坡被迫害致死;李志法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杜玉琴與丈夫衛朝宗(遭迫害致死)同時遭迫害,兩個女兒成為無人照管的孤兒;其他學員在各地監獄均遭不同程度的酷刑迫害。

二、秘密開庭、審理、判刑迫害高級工程師蔡國增

2002年6月,蔡國增遭滄州市公安局以及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綁架、抄家。

2003年7月,蔡國增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遭滄州市運河區法院不法人員秘密開庭、審理、判刑,蔡國增被冤判重刑8年,送往唐山冀東監獄繼續迫害。

三,冤判年過花甲的殘疾人趙蘭君

趙蘭君,時年63歲,2003年12月29日,運河分局不法人員再次把她從家中抓走,非法關押。12月31日運河區法院對這位年過花甲的老太太進行非法審判,非法審判執行者就是居住在小孫莊的徐昭和。2014年年初趙蘭君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送往石家莊河北女子監獄迫害。

四、冤判李體波重刑11年,將患重病的李體波秘密送往河北省第四監獄

2001年夏天,李體波因做真相資料,被滄州市運河區派出所的惡警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第一看守所。2001年臘月二十五中午,快過春節了,看守所給李體波家打電話,讓把李體波接回家,當時家人非常高興,一家人可以過個團圓年了。母親在家等著,父親去接兒子,兒子回來了,可母親一見到兒子,高興勁兒一下子沒有了,只見兒子滿身是土,母親問他怎麼了,他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父親見狀說,兒子被折磨成這樣,走路就摔跤,連路都走不了,他的一個同學開車經過,把他送回家來。

家人把他送到醫院檢查,是空洞性肺結核。即使如此,滄州運河區法院仍然經常到家中騷擾,把李體波非法判刑11年。2002年11月藉著給檢查身體辦保外就醫為名,把李體波騙走,一到滄州就被運河區法院綁架,從此杳無音訊,直到2003年春天,家人才打聽到李體波的下落,原來在石家莊的省第四監獄,身體被折磨得一直不好。

五、冤判王明鐸,並勒索家人鉅款

2001年運河分局不法警察劉某及運河區法院徐昭和以幫王明鐸辦案為名,勒索王明鐸家人一萬多元。錢到手後,惡黨不法人員並沒減輕對王明鐸的迫害,但是把錢揮霍。2001年王明鐸被非法判刑3年,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遭到毒打,強制每天超負荷勞役。

六、冤判王佳勝、唐建英夫婦

迫害的初期,王佳勝因進京為法輪功鳴冤上訪被運河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關押在臭名昭著的河北省冀東監獄。

2009年4月份,運河區法院一審判王佳勝十年、唐建英三年。王佳勝夫婦此次遭迫害是源於2008年6月4日王佳勝在購物時向世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隨後王佳勝被滄州市運河分局人員綁架並非法抄家。其妻唐建英當時正在家午睡也被強行綁架。夫婦二人被冤判前在滄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多。

七、無視律師無罪辯護,冤判王繼軍

王繼軍,男。2009年9月7日在街上被市公安國保大隊、運河分局國保綁架。

2009年11月23日,滄州市運河區法院對王繼軍非法開庭。王繼軍的家人請了北京正義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律師的辯護有理有據,讓法官們從內心裏敬佩。法院雖然對運河檢察院起訴的證據不足部份給予否定,但為了維持這場迫害,還是以王繼軍擁有三張光盤,電腦中的五個鏡像文件(他們說這是母盤),非法判王繼軍四年刑期。

遭運河區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優秀醫生葛懷強(4年)、田敬先(1年半緩期2年)、張麗英(刑期不詳)、高大興(9年)、王斌(11年)、曹淑蘭(7年半)、齊俊玲(3年)。

在近十六年當中,滄州市運河區法院至少製造冤案、冤判法輪功學員24人、25起,給這些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帶來災難和痛苦。

2014年8月17日,滄州市公安局、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非法抓捕40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李麗、曹延香、趙翔、劉立新、康蘭英、趙俊如等六名女法輪功學員及徐凱、常壽軒、侯東亮三名男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目前案子已經到了運河區法院,其中七名法輪功學員家屬為自己的親人聘請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

一、修煉法輪功合法。法輪功是佛家修煉正法,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健康億萬人的身心,已經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贏得了世界的普遍讚譽。雖然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及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但是,在中國修煉法輪功也是完全合法的。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安部公通字(2000)第39號文件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在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認定修煉法輪功與傳播法輪功資料是違法的。

二、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人員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此次被非法批捕、起訴的九名法輪功學員被捏造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眾所周知中共無官不貪、腐敗淫亂,執政六十年殘害中華兒女八千萬,毀滅中華五千年正統文化,它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超越於法律之上,立法而不守法,司法而枉法,肆意扭曲法律,冤殺民眾;又非法拘捕、起訴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這才是真正地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中共從未對迫害法輪功進行任何有效的立法,為的就是隨時卸磨殺驢,以拋棄被裹挾的迫害參與者來推脫罪責。從《公務員法》第54條中規定的「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到推行司法「辦案終身制」,現在又搞虛假的「依法治國」,中共歷次運動,莫不如是!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註定逃不出「邪不勝正」的天理。這場迫害已經在終結的過程中。

奉勸運河區法院人員以及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

任何對法輪功犯下的罪惡,都會大白於天下,任何參與迫害的人,終將逃不過人間法律的審判、宇宙天理的懲罰。天譴惡報從來不會放過行惡者,也會殃及家人。至2015年2月10日已有超過1.9億人退出中共及其相關組織。億萬人退黨大潮昭示中共解體已成定局。順天意,守良知,棄邪黨,善待法輪功學員才會擁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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