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你自己想要的,誰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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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師父講:「你自己想要的,法輪也不管,我的法身也不管」,每次讀《轉法輪》讀到這句法的時候,我從來都沒有在意,認為這只是講「不二法門」的內容,與我沒有多大關係,我也沒有開天目,更不會去學別的法門。

其實師父在講法中不止一次講到這句法。最近,我在背《轉法輪》的時候背到這句法的時候突然間有一種新的領悟。在宇宙中就是這個理,你自己想要的,誰都不能管,我以前讀法的時候就是從字面上理解:一個生命想要不好的東西,誰都不能管。也就是說,一個生命就是要變壞,要不好的東西,正的生命都不能管,但是反過來講,一個生命想要好的東西,偏離法的生命就可以干涉嗎?當然不可以!

比如說,一個生命要得法,舊的生命就可以阻擋嗎?這就牽扯了一個很大的問題,在師父傳法的初期,舊勢力就在阻擋一些生命得法,可能那個生命得法的願望也沒有那麼強,舊勢力就製造各種干擾,使這個生命感受不到法的珍貴,表現上是這個生命主動放棄了大法,舊勢力也不敢觸犯宇宙大法,直接不讓這個生命得法,而是加強這個生命的執著,從而使這個生命完全被觀念和業力左右,從而「主動」放棄大法(舊勢力在這個過程中是有罪的)。然而在正法的整個過程中,這個事情就非同小可,舊勢力不但安排了大法學員的全部修煉過程,還在大法弟子助師正法的時候,安排了大法弟子要走的路,要經歷的事,這能行嗎?它們這麼做是不符合法的。比如說,大法弟子在救度眾生的過程中,有生命認同法,要法救度,可是舊勢力認為這些生命不配被救度,非要淘汰他們,其實這就是觸犯了宇宙的法,因為,這些生命要得法,要被救度。

同樣,在大法弟子最艱難的時候,大法弟子是要同化大法,是想要去掉執著,可是由於有意識不到的執著,或者是有被舊勢力加強的怕心或其它執著,被舊勢力抓住把柄,非要將其淘汰,這不是師父要的,它們這麼做也是不符合法的,因為一個生命學了師父的大法,就應該由師父管,一個生命在修煉中有不足,但是這個生命的本意是要變好,要同化大法,而舊的勢力卻非要置其於死地而後快,這符合法嗎?這夠高層生命的標準嗎?師父慈悲,對在正法過程中犯過錯的生命慈悲,只要這個生命還要法,還要修煉,還要得法,還要同化大法,師父就管,而且不允許其他的生命參與,因為這個生命自己要得法,其他生命就不能不讓,誰動誰是罪。

在宇宙的正法過程中,宇宙中的生命也是一樣,如果這個生命在學法,在主動的同化大法,那麼舊勢力就不能管,儘管這些生命有過這樣那樣的罪,但是這個生命要得法,舊勢力就不能不讓,就不能以甚麼藉口毀掉他們,雖然舊勢力可能比這些生命層次高得多,所以,大法弟子學法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你是上面無數眾生的主,你在學法,上面的眾生也在學法,就有希望,因為那時,無論舊勢力怎麼看不上一些生命,它們也不敢動,它動它就犯了法。這是我理解的學法的重要性的另一層含義。

感覺這句法的含義非常深,有很多內容我還是不能明確的知道,也沒能很好的表達出來,一點粗淺的認識,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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