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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監獄醫院大量抽血 四川張自琴自述四年冤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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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叫張自琴,四川古藺石寶人,我丈夫羅正貴是古藺石寶鎮政府退休幹部,我們都是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在我們被迫害得家破人亡、被迫流離失所的境況中,我們又被古藺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我們夫妻雙雙被古藺法院非法判四年。這是我們遭到的第二次非法判刑迫害。

我在古藺、瀘州納溪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年多,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歷經近兩年(差十天兩年)的魔難,我終於脫離監獄黑窩回到了家。我剛進監獄時體重一百三十斤,很快就被迫害成只有六十二斤,出來時骨瘦如柴。

在這第二次的冤獄迫害中,我的身體在被折磨的體衰力竭的情況下,監獄醫院肆無忌憚的抽我的血。金堂中心監獄醫院三個月不到,對我強行抽血十二次,共十八管;龍泉監獄醫院從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三十起至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一止,持續抽血,十天半月抽血到固定每週抽血。連抽血的人都說,血都抽不出來了,造血都造不贏。

我們夫妻修大法身心受益,從此結束了被疾病折磨的痛不欲生的生活,丈夫的絕症痊癒,我們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可這場迫害不僅害得我們家破人亡,痛失兒、孫;我自身還遭到種種非人的酷刑折磨。我七十八歲高齡的丈夫至今還在四川樂山五馬坪監獄,不知他還在遭受到甚麼樣的迫害?

我在監獄遭迫害部份情況揭露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人性的邪惡政策的推動下,我們和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到難以想像殘酷迫害。

迫害一開始我們就不斷被古藺石寶「610」(專門為江澤民實施迫害的非法組織)、派出所、鎮政府綜治辦人員騷擾,我們的家沒有一天安寧。我被多次關押,丈夫幾進洗腦班,我們的家被多次查抄,我們又先後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七年,我們夫妻先後從冤獄回來,一家人好不容易團聚,但接踵而來的迫害使我們落入更悲慘的境地。(我第一次被判刑迫害,遭到四川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幾十種酷刑折磨,九死一生。參見明慧網報導《殘酷迫害奪去我家三條人命》

迫害開始,單位漲工資沒有丈夫的份,同等人員的工資漲到兩、三千,丈夫仍只有九百六十元。這點微薄的收入難以維持一家幾口的生活。二零零八年孫子出生就患病,因無錢進醫院醫治,出生才幾天就夭折了。

二零零九年三月,古藺縣國保「610」、石寶鎮政府書記、鎮長、派出所所長、鎮政府綜治辦人員等等,追隨江澤民的各類不法之徒對我們圍追堵截,我們帶著生病的大兒子被迫離家避難,兒媳婦遠走他鄉。二零零九年五月丈夫的養老金被凍結,我們在鎮政府的住房被強佔。在飄泊中,吃飯、居住都困難,哪有錢治病?年紀輕輕的大兒子在精神恐懼中,被疾病折磨活活痛死。孫子夭折,兒子慘死他鄉,這是江澤民迫害我們家最殘忍的事,我永遠也無法忘懷。

二零零九年三月我們流離失所在外,度日艱難。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古藺「610」讓我的親戚打電話騙我們回家,說要補給丈夫的養老金。古藺國保「610」找到了我們的棲身之處,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晚將我們綁架,十一月十一日將我們劫持到古藺看守所。在古藺看守所,古藺「610」警察張顯文攜帶的一名便衣警察,殘暴的、強行的對我拍照,抓住我的頭髮還扭傷了我的手,致使我的手疼痛了好幾個月。

二零一一年年底我被轉移到瀘州納溪看守所關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古藺法院對我們非法開庭。庭審五小時中,我們和律師完整的進行了辯護,法律與事實都足以證明我們無罪。公訴人、審判長對我們的辯護沉默無語。我們與律師都要求當庭釋放。但是法庭被脅迫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依然冤判我們各自四年。我們先後被投進監獄黑窩迫害。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在成都龍泉女子監獄的遭遇

一、絕食反對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我被關進成都龍泉女子監獄第三監區。一到那裏,惡警副監區長楊梅首先就命令服刑的犯人剪我的頭髮、逼迫我穿囚服、戴有罪犯標記的胸牌。我拒絕穿囚服,就把我自己的衣服也全打上罪犯的標記。在強行給我剪髮、與逼迫穿囚服的過程中,一夥犯人打得我全身是傷。我向監區長反映犯人違法的暴力行為,惡警副監區長楊梅卻說:誰證明打你了?

我不是罪犯,不應該被當作罪犯對待。我拒絕接受對我的這一切不合理的強迫和暴力。進監獄十天,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我絕食反對迫害。絕食期間,我被弄到龍泉監獄醫院灌食、輸液。從監室往返監獄醫院由犯人用擔架抬,四、五層樓高,她們經常一到上下樓的地方,不管在哪層樓,隨時都可以把擔架一扔,拉著我從樓梯上拖下來,或拖上去,讓肉體在堅硬的樓梯上磨,故意讓我的身體被拖疼,拖傷。這是惡警副監區長楊梅在背後指使的。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二、喪失人性的野蠻灌食與精神迫害

絕食二十五天後,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被劫持到成都市金堂縣中心監獄醫院。那裏是殺人不見血、整死人不填命的黑窩。我一到那裏就聽住院的犯人說,短短時間裏就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整死。其中一個叫何成玉的,是我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在簡陽養馬河監獄遭受迫害時認識的。

金堂監獄醫院的警察指使犯人用「束縛帶」將我四肢呈大字形捆綁在床上,插胃管灌食。一天二十四小時我被捆綁著不能動彈,不能翻身,大小便躺著解,靠別人接;剛開始胃管插一個月都不換,拔出來管子都發黑了。犯人王進雅有時故意把流質調的很燙,燙的我胃子火辣辣的疼,臉上冒大汗;晚上還故意騷擾不讓我睡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捆綁在床上被灌食已經很痛苦了,監獄醫院姓浦的監區長幾次指使犯人打我,加重對我的迫害。犯人用幾個衣架合在一起猛力的打我的腳。我的雙腳被捆著一點也無法躲避,任由她們打,打的我很疼,很難受。

犯人王進雅說,獄醫教的一招:掐眉頭、捏耳垂,施暴不留傷痕。她經常使用獄醫的毒招對待我。

一天獄醫說,「腰部下面都睡爛了」,警察才把我的腳解開,手仍然被綁著,直到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才鬆綁。從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我被捆綁在床上,差六天就兩個月了,從床上下來時我全身發顫,站不穩,挪步都困難。

此時,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犯人在惡警的指使下用下流無恥的手段來迫害我的信仰。二零一四年正月十三(三月三日),犯人王進雅、何虹、王亞把我師父的名字與其它一些誣蔑大法的惡言惡語寫來貼在便盆裏逼迫我在裏面解便,讓我侮辱師父,對大法犯罪。之前她們在我被捆綁在床上不能動彈的極其痛苦的情況下,還把師父的名字寫來貼在我嘴上。

三、飢餓折磨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我絕食差一天就三個月了,一個犯人來傳達監獄的意見,同意我不穿囚服、不戴胸牌、衣服不打罪犯標記的要求,我停止了絕食。但是,金堂監獄醫院卻用另外的方法折磨我。醫院姓林的警察說,「吃了也不會讓你舒服!」好幾次犯人把飯擺好,只讓我看,不讓我吃,看看就端走。在飢餓的虛弱中,警察還唆使兩個犯人架著我在走廊裏來回跑。兩個高大的犯人一邊一個架著我的胳膊,我幾乎被懸空只有腳尖著地,她們架著我跑,消耗我的體力,還弄得我手臂疼痛難忍。

這個姓林的警察還曾為逼迫我穿醫院的病員服,指使犯人用刷廁所的刷子對我暴打,犯人的手都打軟了,她才叫暫時停止。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我從金堂監獄醫院被劫持到龍泉監獄後,繼續遭受飢餓的折磨。三個月的時間,每天只給很少的飯菜,根本就吃不飽。別人可以買幾百元錢的食物,我被限制只能買生活用品,能吃的東西一分錢都不准買。監獄警察故意讓我在飢腸轤轤中煎熬,餓的我好慘喲!

四、再次絕食反迫害

龍泉監獄一面用飢餓折磨我,摧垮我的意志,獄警楊泳洪(龍泉監獄三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一面又指使犯人強行剪我的頭髮。四月十五日把我的頭髮剪的只剩幾分長。自始至終我都清楚,我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不是罪犯,我不能接受罪犯的對待。再說,監獄哪裏是法輪功學員呆的地方?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我再次絕食反對迫害,監獄更加殘酷的迫害我。

如,藥物迫害。我第二次絕食兩個半月後,即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日,我被弄到龍泉監獄醫院灌食,灌食後六天連續出現頭暈眼花,視物模糊,同時約四天連續出現頭暈、頭脹頭痛;九月十日,監獄護士蘭卡斯滿(彝族)在我左手手背上扎針輸液後我就出現雙手、雙腳麻木。嚴重的時候手和腳一碰到東西便又麻又痛,痛的如很多針在扎一般。此狀況持續了一年多,直到出冤獄回家煉功後才恢復正常。

鼻飼插管。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我再次被劫持到成都金堂監獄中心醫院,灌食的故意用很粗的管子,插的很難受。一個服刑的護士說,我鼻子進了個蚊子都難受的很,而要給你插進這麼大的一根管子在鼻孔裏!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五、駭人聽聞的抽血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十二月九日,在金堂中心監獄醫院三個月不到,我就被該醫院強行抽血十二次,共十八管。我因長期被灌食,身體已經被摧殘的很衰弱了,監獄醫院卻還大量的抽我的血!

抽血時,醫院裏服刑的犯人把我的頭往一旁扭開、壓著,還用手遮住針管,不讓我看抽了多少血(之前也抽過血,記不清多少次了)。在這期間我還被銬上手銬頻繁帶去作全身體檢,姓蒲的監區長還指使犯人打我,打的我很痛。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以後,我從金堂監獄醫院又被送回成都龍泉監獄,龍泉監獄醫院強行抽血肆無忌憚的進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近四個月時間,我斷斷續續被弄到龍泉監獄醫院住院、灌食、輸液、抽血,從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起就被固定在醫院裏了,更方便了醫院抽血的進行。

我能記起的龍泉監獄醫院抽血的情況: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三十日開始抽血;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監獄護士蘭卡斯滿抽血;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惡警監區長楊梅糾集一夥人綁架我到金堂醫院抽血,抽了兩針管,其中一支有半管;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獄警楊泳洪與犯人強迫抽血;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抽血;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由監區長指使抽血一管半;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抽血;五月二十五日抽血;

六月二日抽血;六月八日抽血;六月二十三日抽血,說是拿到金堂總醫院作化驗。

從六月到九月,抽血的密度越來越大,幾乎固定每星期一、或星期二抽血。最後一次抽血是在我出獄前一個月的十月十二日星期一。

我在被灌食的情況下還被抽血,況且灌的東西包夾許正英只給了三分之一。灌食的粉末一瓶約三百多克,分四次,她把灌食的粉末偷去三分之二自己吃,或抹臉、抹手。其實我胃裏並沒有甚麼東西。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一個主要負責對我抽血的人對我說,「血都抽不出來了」。後來又說,「造血的功能造血都造不贏」;「灌進去的遠遠不夠身體需要的」;還說:「吃飯就不抽血,不吃飯就抽血。」「共產黨的付出是要收回代價的」。聽這句話的意思是:我的血被抽去賣錢了?

六、利用惡人迫害

在龍泉監獄,先後有五個犯人包夾我。最後一個叫許正英的包夾從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就跟著我,從監獄到醫院,從醫院到監獄,野蠻的折磨我十一個月,直到我擺脫冤獄。

許正英是一個非常暴躁、心態變異的人,說一不二,指使你做甚麼,話音沒落,拳腳就來了。我經常被打,被掐的滿身滿臉是傷。她經常用惡毒的語言咒人,用極其下流的話損人。從身體上、精神上對你雙重折磨。從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起醫院每日對我採血,說是查血糖、肝功,直到我出獄前一個月才停止。每次許正英協助採血就撇我的拇指,拳打、掐臉,掐手臂,消毒水噴臉,噴嘴。有次採血血噴濺而出,不知搞的甚麼名堂。她協助強迫抽血時,不僅又打又掐,有次用膝蓋壓在我的肋骨上,用拳頭擊打肋骨,我的肋骨疼了許多天,呼吸都疼。許正英包夾我三百多天,對我行兇作惡至少有一百六十多次。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是她打我最厲害的一次。那天,警察拿我的衣服去打罪犯標記,在我出獄前也不放棄逼迫我「認罪」,「伏法」,不放棄逼迫我承認自己是罪犯。許正英協助警察迫害,不准我反抗,不准我講真相,便用我的褲子、襪子企圖捆我在床上。我竭力反抗,她捆綁不成,便給我一陣暴打。打得我全身是傷,出獄時嘴唇還開著裂口,凝結著血塊。

一個接受改造的在押罪犯,哪有這樣的權利對他人施暴?她背後撐腰的不就是監獄警察嗎?監獄警察被江澤民利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孽已經很大了。她們以減刑為誘餌,利用與放縱犯人人性惡的一面迫害法輪功學員,裹挾犯人與她們共同參與犯罪,坑了自己,也害了他人。我為她們深感痛心、惋惜。

七、警察怕甚麼?

監獄醫院及監獄的警察,一般都把胸牌隱藏在衣服裏,或者把牌反過來戴,就怕別人看見她的名字,很少有把胸牌亮出來的,她們怕甚麼?

我剛進監獄時體重一百三十斤,很快就被迫害成只有六十二斤,出來時我骨瘦如柴;犯人動輒抓我的頭髮,我的頭髮被扯掉了很多,出來時已經稀稀疏疏的了。我在龍泉監獄黑窩被迫害差十天就兩年,我被迫絕食二十餘月。在我被迫害的體衰力弱的情況下還被大量抽血,監獄是想把我靠幹,把我置於死地?監獄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迫害了多少好人?迫害死了多少法輪功學員?這些違法犯罪的人心裏會踏實麼?

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龍泉監獄三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獄警楊泳洪和犯人抓住我的頭髮強行拍照。此前此後她曾多次對我強行拍照、錄像。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在成龍泉監獄醫院午覺時我睡著了,楊泳洪來我床前反覆拍照,不知拍了多少。然後又把我叫醒後錄像。不知她們拍那麼多照片、一次次錄那麼多的像要幹甚麼?或許他們為逃脫以後的清算在編造「關心」的謊言,編造「春風化雨」的業績。可是,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不管是監獄的警察,還是政府、610、公檢法人員,他們已經罪大無邊了。這些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各類人員其實也是被江澤民坑害的受害人。即便法輪功學員可憐他們,同情他們,不追究他們,老天也不會放過他們呀。除非他們明白真相,真心悔過,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補過。

目前全球訴江,結束迫害清算罪惡的日子就快到了。那些還在監獄對法輪功學員行惡的人,應該警醒了。法輪功學員是用生命與血淚來喚醒你們的良知。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才是能自救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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