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初,A、B兩個派出所分別派一個警察找我女兒問我的訴江之事,我女兒的回答:「是寫了,不用找我媽,我也寫了。江澤民迫害我媽,就得告他,我看著我媽寫的,有事和我說。」A所警察說,你媽不歸我所管。隔幾天,B所去的警察聽我女兒說完後,同樣一句話,你媽不歸我所管,沒事了。
女兒和我說了情況,我要找A、B兩所的警察去,女兒有點擔心:「他們都說不管了,還是別去了。」我說:「我得救他們,我不歸他們管,他們歸我管,他們都是我的眾生,這是我的使命與責任。」
我分別去了A、B兩所找到了找我女兒的那兩個警察,A所警察明真相後,退出了邪黨組織。B所的那個警察是個副所長,態度蠻橫,聽不進真相,將我趕出了派出所。
因為本地多數訴江的同修遭到不同程度的騷擾,我決定利用B所警察對我的惡劣態度去分局找局長反映情況並講清真相。
來到分局,得知必須通過分局信訪辦,因時間已近中午,我決定下次再來。第二天午前,我和一名同修又去了分局信訪辦,見到了一名接訪人員(這個人原是分局副局長,參與迫害法輪功,現退居二線),先問了我姓名、住址,然後給局長打了個電話,說局長現在開會,有甚麼話和他說。我說我必須找局長。
這個接訪人一開始態度蠻橫,對我說:「非要找局長?難道我們沒有能力解決你的問題嗎?要不就找專管你這個事情的。」我不為所動,說:「你誤會了,在這裏你們是起聯繫作用的,我想找誰是我個人的事,我願找誰就找誰,既然局長沒時間,我明天再來,必須見局長!」
他大概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截住我說:「你別怕,我再給你聯繫」。我說:「我怕甚麼?如果老百姓到分局因為反映情況被抓的話,給群眾造成甚麼影響?那還是人民警察嗎?!」
聽我這麼一說,這個接訪的又給局長打了電話,說會派一個紀檢書記接待我。
不一會,這個紀檢書記來了,那個接訪的人說:「既然你不能讓我們聽,我們迴避。」禮貌的給我和紀檢書記倒了一杯水後出去了。
紀檢書記說有事向他反映,會幫我傳達上去。於是,我把我為甚麼訴江和受迫害的經歷簡單的陳述了一遍:「我為啥起訴江澤民,因為他濫用職權,禍國殃民,把中國老百姓糟蹋的不像樣子,我被迫害,你們是受害者;B派出所想找我了解訴江情況,我去了,某副所長不許我說話,還恐嚇我,然後就把我往外轟,都是囚犯周永康那一套;我來反映情況不是告這個警察,是關於警察形像的問題,不是說人民警察愛人民,講文明、講道德嗎?我的年齡都是那個警察的母親的年齡了,你說,他轟我走對不對?對警察的影響也不好。」
這個紀檢書記靜靜的聽我陳述完後,對我說:「我明白了,你完全為我們分局好,我會把你的情況反映給局長,我們會了解了解,核實核實情況。但是咱們的信仰不同,我就信××黨。」我說:「順天意而行,得民心者得天下。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是黨不?」他說:「那是個別人。」我說:「江澤民是前黨魁,怎麼能是個別人呢?」他又說:「法輪功是非法的,抓到法輪功發傳單、貼傳單的,我們就得處理,我勸你別煉了。」我說:「法輪功是合法的,哪一條法律也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非法的,你看看法輪功的傳單寫的都是甚麼,都是叫人做好人。你勸我別煉了,你說,有病好還是健康好?」
最後,這個書記不吱聲了,笑笑說:「一看你身體真好,臉的氣色多好!」我說:「都是煉法輪功煉的,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人類大淘汰留下來,有個美好的未來。」最後這個書記和那個接訪的人把我客氣的送出門外。
以上經歷,我體會到訴江就是救人,師父時刻在我身邊,是師父推著我走的,我們接觸的警察,騷擾也好、所謂的「回訪」也好,時刻不能忘了自己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正念正行,解體邪惡,救度眾生。
以上是我的一點體會,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