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十三名(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含勞教+判刑雙重迫害)
據不完全統計,葫蘆島地區被非法判刑(包括勞教+判刑雙重迫害)為73人次,累計刑期110,185天,折合302年。下面是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的典型案例。
1、張成傑,男,四十多歲,葫蘆島市龍港區大法弟子。一次被勞教,二次被判刑共十八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監獄。
二零零一年,張成傑在葫蘆島勞教所遭受迫害期間,因堅定修大法,拒不配合惡警要求,直接被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瀋陽監獄城)。關押在瀋陽監獄城第一監獄期間,二零零三年四月份,因反對警察指使的犯人的迫害,被犯人趙安健、王文寶毆打,並押進嚴管隊(在廠區的水房內)迫害四個月。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在河北、遼寧等多地發生近百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抄家、搶劫財物的惡性事件,張成傑在連山區連山大街一住所被連山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遭刑訊逼供。同時被綁架的還有連山區法輪功學員張志猛、劉俊華、尚藍玲、楊開霞,原因僅是購買光盤盒和光盤封皮等物品。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張成傑及楊開霞、劉俊華、尚蘭玲、張志猛,北京正義律師李長明、張傳利、蘭志學、董前勇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律師們的有理有據的辯護震驚法庭所有的人,令「公訴人」理屈詞窮,無以言對。
葫蘆島連山區法院,被中共政法委和610的指使,二零一三年七月底,罔法重判張成傑十二年,楊開霞被誣判五年,劉俊華五年,張志猛四年半,尚蘭玲三年。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張成傑被劫持到錦州監獄繼續迫害,現仍在非法關押中。
2、楊虹,多次被綁架,二次勞教,一次判刑九年,累計遭冤獄十一年,被開除公職。
楊虹 |
楊虹,女,一九五六年生,五十九歲,葫蘆島市煉油化工總廠房屋修建公司職工, 十六年中,楊虹一家慘遭迫害,上大學的女兒堅持信仰被開除學籍,兩位未修煉親人丈夫、父親受株連迫害,相繼離世。楊虹公職被開除,楊虹及女兒被多次騷擾流離在外居無定所,至少四年,屢遭冤獄,九死一生,現楊紅仍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六點許,楊虹在鋼屯被遼寧省公安廳、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分局鋼屯派出所綁架,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三個多月,被秘判重刑九年,同年五月二十二日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一監區。體重一百四十斤只剩六、七十斤身體極度虛弱的楊虹,在遼寧女監受到慘烈迫害:遭摧殘性灌食、體罰、虐待、毒打(頭部、身上全是內傷,牙齒鬆動、嘴唇乾裂,全是泡,臉部和頸部都是被撓過的痕跡,手有瘀傷,腳背被惡人用鞋跟狠踩,腳部腫傷、瘀青。家人接見時,她是被兩個犯人架著的)、不讓探視、長期關小號、冷凍(楊虹拒絕做奴工,被獄方關在監獄倉庫內至少一年之久,倉庫裏冬天沒有取暖、夏天悶熱,每天都在極其痛苦中煎熬)、辣椒麵拌辣醬往陰道裏塞滿等迫害。
在遼寧女監,楊虹始終不放棄信仰,被警察以及警察唆使的犯人殘酷迫害,體罰、虐待、毒打,造成身體嚴重傷殘,為逼迫楊虹放棄修煉,惡警經常把楊虹弄到一個封閉的小屋子裏由犯人實施迫害,而且還用膠帶把嘴封上。經常被打得遍體鱗傷,她頭部、身上全是內傷,頭髮一把把的掉,臉部和頸部都是被撓過的痕跡,手部有瘀傷,腳背被惡人用腳跟狠踩,造成腳部腫傷、瘀青。視力下降,聽力下降,頭暈,腰部、腿部都有傷痛,身體極度虛弱。醫院檢查出楊虹心肌缺血,她每天睡不著覺,腳穿不了襪子,腳底呈紫青色且腳氣似的潰爛,並且腳時常抽筋。現楊紅仍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
此前,楊虹曾多次被綁架,二次被勞教,在馬三家勞教所遭迫害三年。
3、趙亮,男,三十六歲,葫蘆島南票區暖池塘鎮安昌峴村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十七次,強制洗腦至少三次,被勞教二次,共計四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又被重判十年,累計遭冤獄十四年。現趙亮仍被關押在錦州監獄遭迫害。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共以保奧運為由,公安部發動所謂代號「F0801」行動,遼寧省至少有八十六人遭綁架。在遼西三市葫蘆島、錦州、朝陽,時任錦州公安局局長王立軍親自指揮迫害,趙亮與法輪功學員楊虹、黃立忠(已被迫害致死)等被綁架,趙亮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左右,趙亮被連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趙亮與黃立忠被劫持到錦州監獄。監獄不允許煉法輪功的家屬接見,必須是不煉功人,還得去本地派出所開證明,方能接見。四監區獄警中隊長王俊淞,經常刁難法輪功學員趙亮、王開明,曾毆打已年過六旬的王開明。趙亮要求打親情電話,王俊淞說:「上邊有規定,法輪功不允許打。」監區賣貨的王×竟對趙亮、王開明說:「你們法輪功學員不吃這裏賣的食物,不用買。」現趙亮仍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監獄。
此前,趙亮曾經被反覆非法拘留十二次,遭受洗腦、葫蘆島勞教所迫害兩次,共四年。
4、李樹軍,男,五十七歲,原興城市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療養院(164)職工,被無理開除公職,曾三次被綁架,一次被非法勞教一年,二次被非法判刑共計十二年,被判冤獄累計時間十三年。現在錦州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李樹軍送真相材料,再次被綁架,關押於興城看守所,遭毒打,被非法判刑七年,同時被無理開除公職,被關押在瀋陽第二監獄,在獄中遭殘酷迫害。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晚,李樹軍因電話被監控,被興城「610」副主任陳志成、國保大隊長王長順及多個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興城法院上午對李樹軍非法庭審,李樹軍在法庭上堂堂正正講法輪大法真相,他自己在煉法輪功前,曾身患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僅三個月,就全好了。辯護律師為李樹軍做了堂堂正正的無罪辯護,把「公訴人」強加李樹軍的罪名一一駁倒。最後,法庭沒敢進行「法庭辯論」程序,草草收場。但於七月三十日,強行對李樹軍非法判刑五年。現李樹軍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監獄。
5、尤躍宏,非法勞教一次,三年;被判刑一次,四年。累計遭冤獄七年。現仍被關押在瀋陽大北監獄。
尤躍宏,男,一九六五年生,葫蘆島市地稅局征管科科員,家住葫蘆島市新區望海花園,畢業於大連理工大學。他老實、厚道,從不拿單位的一點東西,在單位口碑很好。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尤躍宏被非法闖進家門的十幾名不明真相的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葫蘆島看守所,被迫害得了肺結核病,身體狀況很不好,卻未得到應有的保外治療。
尤躍宏在葫蘆島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三個多月的時間,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葫蘆島市龍港區法院非法庭審尤躍宏,冤判四年。尤躍宏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葫蘆島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尤躍宏。在法庭辯論中,對於辯護人的質問,所謂的公訴人無言以對,避而不答。庭審結束,審判長王亨沒有當庭宣判。之後,葫蘆島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現尤躍宏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大北監獄。
此前,尤躍宏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尤躍宏被綁架到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中旬,被劫入教養院勞教三年。在他被非法勞教期間,其老母、妻子和年幼的孩子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度日艱難。
6、楊將威,被非法勞教三次,共計七年半,一次非法判刑十年,累計被判冤獄十七年半。現仍在大連南關嶺監獄遭迫害。
楊將威,男四十四歲,綏中兩錦電業局電力安裝公司職工。他修煉大法後,處處按真善忍要求,是單位公認的好人。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楊將威與新婚的妻子又同時被葫蘆島綏中警察綁架,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十三日,葫蘆島、綏中兩法院又對楊將威重判十年。楊將威被劫持到盤錦監獄迫害四年,期間遭受種種酷刑。
二零一二年五月八號,楊將威被非法轉押到遼寧大連南關嶺監獄二監區十分隊,楊將威遭遇強制「轉化」,惡警用各種酷刑迫害楊將威,最後三天三夜不讓睡覺,惡警用通電的電暖器烤楊將威的臀部都烤爛了。到二零一五年七月,受盡各種酷刑迫害的楊將威已被非法關押七年多了,他的雙手被迫害成脫皮、裂口,長期不能癒合,疼癢難忍。現楊將威身體的狀況,令人擔憂。楊將威一家人承受著思念親人的痛苦煎熬。
此前,楊將威被非法勞教三次,共計七年半。
7、李明豔,被勞教二次,共計四年,被非法判刑一次,十一年,多次被騷擾綁架,開除公職。現李明豔仍被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
李明豔,女五十三歲,原葫蘆島連山區鋼屯鎮民政助理。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十二點左右,在親屬家三個警察敲門,謊稱收電費的將李明豔綁架。警察動用了消防、特警、便衣、警察將李明豔住處圍住,很多大小車輛、消防用雲梯,綁架當天被非法關押於葫蘆島綏中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李明豔,法庭指使假證人、製造假證,污衊李明豔和李豔群(大法弟子)是共同犯罪,其實她們二人根本不認識。
整個開庭過程中,庭長李德海和「公訴人」根本不講法律,不顧遼寧省天邦律師事務所正義律師翟義的依法無罪辯護,當庭不宣判,之後秘密誣判李明豔十一年。
此前,李明豔多次被綁架,二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迫害一年,又加期二十天。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連山區錦郊鄉派出所副所長李雅潔(女)、警察王岩等把李明豔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迫害三年。
8、邢家(加)秋、二次被判刑,共九年半,多次被騷擾綁架拘留。
邢家(加)秋 |
邢家(加)秋,男,四十歲,連山區鋼屯鎮張家溝村邢屯。其妻子張秀英、岳父、岳母等人也都修煉法輪功,邢家秋多次被迫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又被綁架,現仍被關押在葫蘆島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非法開庭,二十五日下達了判決書,對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綁架的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朱雲非法判六年,王英姿四年半,邢家秋三年半,張秀英(與邢家秋是夫妻)三年,谷鳳麗一年半,高作奎一年零三個月。
此前,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邢家秋在鋼屯鎮虹螺山發真相,被當地派出所綁架,遭到鋼屯惡警晝夜酷刑折磨後,被投入葫蘆島市看守所。七月被非法秘密判刑六年,九月被投入瀋陽第三監獄(瀋陽監獄城)迫害。二零零三年大年過後,邢家秋遭強制「轉化」,惡警指使犯人王權強制他面壁罰站,每天被迫面壁而立十二小時,稍有不從就會招來一頓毒打。他的腿嚴重受傷,不能正常走路。
二零零三年三月,邢家秋不堪殘酷的摧殘,以絕食抗議。在監區隊長王曉波、董侖山的指使下,犯人王權、李素安等人在操作間裏對他進行圍毆。李素安找來一根鐵鍬把兒,犯人們把他摁倒在地,扒下他的棉褲,分別踩著、摁著他的頭、腿、胳膊,李素安掄起鍬把猛烈抽打他的腰、臀等部位。因為劇痛,邢家秋用手去擋,手卻被李素安掄了一棒,他暈了過去,這時,他的手背腫得像個饅頭,不能動。第二天,李素安、金永軍對他又一頓毒打,李素安衝著他受傷的手砍了一掌,他痛得坐在地上,此後他的手劇烈疼痛不敢動。
六、484名(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據不完全統計, 葫蘆島市484人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下面是法輪功學員遭勞教迫害的典型案例。
1、石春德,男,57 歲,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北港街道貢屯村,在過去的幾年裏,石春德遭葫蘆島市龍港區北港鎮黨委、政府、派出所非法關押洗腦迫害;曾被非法勞教兩次,分別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勞教所和遼寧省朝陽市勞教所,共五年。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 |
在葫蘆島市勞教所,石春德被中隊長王福勝打兩耳光,被強迫坐在地上,除吃飯、睡覺外,每天要保持一個姿勢坐十多個小時。幾天之後,石春德就出現了腿疼、腰疼、拉肚子、尿頻等症狀,還經常遭到警察和犯人的打罵、欺侮。到了冬天(二零零一年一月),大隊長劉國華強迫十六個大法弟子睡在水泥地上達一個月。石春德在夜裏常常凍醒,腰腿抽筋疼痛,大小便失常。
二零零一年二月底,石春德又被綁架到朝陽市勞教所繼續迫害。朝陽勞教所有一兩百個專門用來體罰人的「鐵架子」,大體上像個「工」字形,上下各有一個圓盤,直徑三百毫米,凸凹不平,很矮。石春德被迫坐在這樣的鐵架子上,只二十分鐘就疼的難忍,坐上半個小時,兩腿就麻木失去了知覺,還要保持一個姿勢不許變動,每天要坐十三、四個小時,長達半個月,從此造成整個下半身麻木、脹痛。到了三、四月份,石春德身體越來越差,經常不能起床,結果CT查出腰椎盤突出,還有風濕,關節炎,高血壓等,有的正常生理功能已經失去了。不法人員怕他癱瘓在教養院,便於二零零一年六月放他回家。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晚,石春德再次被葫蘆島連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七天以後,送到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石春德已經絕食四十多天了,身體十分虛弱,仍被王永明拿起兩根電棍同時擊打石春德的腋下,直到兩根電棍都打沒電了,接著又拿去充電。
長期迫害使石春德的身體出現了嚴重的病態,到二零零五年五月已經不能走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石春德拒絕「轉化」,再次絕食。一百零四天以後,石春德已經瘦的皮包骨,惡人害怕石春德死在院裏,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放他回家。
2、李殿文,男,七十五歲,退休工人,綏中前衛鎮法輪功學員。因李殿文始終堅定修煉法輪大法,慘遭中共的迫害。先後經歷了非法洗腦、抄家、關押、拘留、勞教、騷擾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縣公安局的三個警察夥同鎮派出所警察再次到李殿文家的商店去搶劫、綁架。他們把商店翻了個底朝天,後被關到拘留所,並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非法勞教二年,關到葫蘆島市教養院迫害。
3、胡寶純,男,五十九歲,葫蘆島市楊家杖子大法學員。十六年來累計被綁架十一次;非法勞教四次、累計三年一個月(還不包括勞教未遂);洗腦三次,累計三個月。妻子劉麗雲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胡寶純在家中遭不法警察綁架、遭非法勞教一年,後因堅持信仰被非法加期半年;二零零二年四月在家中再次遭綁架,被第二次非法勞教,絕食絕水十二天後被釋放,之後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三年一月在葫蘆島市綏中縣遭綁架,被第三次非法勞教,絕食絕水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初被釋放。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在綏中縣再遭綁架,被非法關押於葫蘆島教養院。
胡寶純被非法關押和勞教期間,曾被十多名惡警打得肋骨折斷、左耳失聰半年、肩胛肌肉萎縮,他受盡電棍、毒打、關小號、撬開嘴用鐵鉗子插在嘴裏亂攪和,弄傷口腔、野蠻灌食、上老虎凳、雙手背銬,銬鐵椅子、利用死刑犯狠捏睪丸、用鎬把狠砸腳趾、鞋底打耳光、鐵絲兒扣手腳、強制暴力轉化、精神摧殘等種種酷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胡寶純的妻子劉麗雲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屍體被強行火化,火化時無親人在場。
4、梁國滿,男,四十四歲,綏中秋子溝法輪功學員,曾患風濕、頭痛、眩暈、抑鬱多種頑疾,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疾病不治而癒,人也變得開朗了。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起,梁國滿屢遭到中共的迫害,四次被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
二零零零年十月八日,被轉押到葫蘆島教養院,非法教養一年,又被非法加期七個月。期間,多次遭到教養院獄警的酷刑折磨,獄警將他渾身潑上涼水,用四、五根高壓電棍一齊電,電遍全身,小便處也被電腫,脖子、臉上都是電起的大水泡,泡破了,淌著黃水,肉被電焦,受盡煎熬。然而到期不放,又被非法加期,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梁國滿開始絕食絕水抵制迫害,第二十八天時,身體已骨瘦如柴,口吐鮮血,教養院為推卸責任,不得不通知家屬接回。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綏中縣公安局張希文等人突然闖進梁國滿家,將他雙手背銬,連推帶拉,塞進警車,綁架到派出所,張希文和開車的司機用拳頭猛打他的頭、臉、背,用腳踢,瘋狂毒打近二十分鐘,臉被打得腫脹得比平時大很多,青一塊,紫一塊,打完後被綁架到綏中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所長王學平用皮帶抽打梁,然後又拳打腳踢,梁國滿絕食絕水抵制迫害,遭到看守所野蠻灌濃鹽水迫害,致使十六天時吐血,看守所為推卸責任把他放回家。
回家十五天後,梁國滿再次被綁架,遭毒打。當時在場的梁國滿六十多歲的老父親,上前阻止,卻被毫無人性的劉志傑將老人推倒在地,老人掙扎著站起,又被其摔倒,老人痛苦的看著兒子被毒打後抓走。梁國滿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天,被劫持到葫蘆島市教養院,被非法勞教三年。梁國滿絕食絕水抵制迫害三十天後,教養院見他開始吐血,為推卸責任以「院外就醫」為名,將其放回。
酷刑演示:毒打 |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大法弟子梁國滿在流離失所中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再次被綁架到葫蘆島市教養院(這是第三次被非法勞教),梁國滿絕食反迫害,遭獄警酷刑迫害,後背、腰部的肉被電爛,長時間流黃膿,慘不忍睹。二零零三年一月九日,梁國滿遭強制「轉化」,被戴上頭盔、脫掉衣服用電棍電腳心,狼牙棒毒打,最後,梁國滿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在醫院動了心臟大手術。教養院見梁國滿不行了,遂在醫院把梁國滿推給家人,然後警察就逃跑不管了。
酷刑演示:毒打 |
5、夏寧,女,興城法輪功學員,曾被三次非法拘留,兩次被送看守所迫害,兩次被送到臭名昭著的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遭到長期酷刑折磨,在馬三家勞教所共迫害五年多。
從二零零一年到二零零四年,夏寧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被強行洗腦轉化,強制長時間蹲、站,一宿一宿的不讓睡覺,不叫接觸其他人。為了達到「轉化」目的,不法人員將夏寧的上衣扒光,由於極力反抗,下身的褲子沒能被扒掉,然後將她拖到外屋,長時間的罰跪,頭頂上頂著凳子,凳子上放盆水,邪悟者把寫好的「轉化書」(所謂的思想彙報)給夏寧讀,強迫夏寧簽字,被拒絕。在整個三年非法關押期間,基本上是在嚴管和小號中度過的。在小號裏長期坐鐵椅子刑具,肛門坐爛了,臀部也坐爛了,被折磨的出現了生命危險,神智不清才被帶出小號,強制治療。
酷刑演示:捆綁 |
從二零零八年到二零一零年,夏寧第二次被綁架到馬三家勞教所時,一進勞教所,就被帶到倉庫扒光衣服搜身,將左手銬在床上。夏寧遭抻刑折磨:用兩個銬子將她的左手銬在床樑上抻著,再用布繩子將右手銬狠勁抻很遠綁上,這樣就使她必須躬身,再把她的雙腿綁上,這就造成她的胳膊、手異常酸麻、疼痛。隔一段時間,值班警察將繩子解開,使勁地甩胳膊,說怕殘廢,她痛得大汗淋漓。長時間抻銬後,接著站著吊銬(雙手上舉吊直),那滋味真是痛苦不堪。不讓上廁所,也不許洗漱。
酷刑演示:吊銬 |
野蠻灌食和吊銬摧殘時,馬三家不法人員將夏寧綁在灌食床上,雙手銬在床梁兩邊,雙腿抻綁著,用鐵開口器把嘴撐開,還在頭後部用布繩圍著綁上。將玉米糊隔一會兒灌一點兒,讓她嚥不下去,也吐不出來,弄得衣服、床哪都是。下班了,也不把鐵開口器拿下來,還撐著嘴,等到他們拿下開口器時,夏寧的上下頜已經合不上了。白天遭抻刑之後,晚上緊接著吊銬,將雙手吊銬在床的上邊,這種摧殘持續了大約二十多天。還有一次,夏寧被灌一種白藥,在灌食床上,雙手抻銬,雙腿抻綁著,灌完後,摘下開口器,夏寧問:「灌的是甚麼?」大夫回答:「廢功藥」。由於長期遭抻刑折磨,造成夏寧至今後背不能挺直,身子歪,到現在沒恢復正常。長期野蠻灌食造成夏寧牙齒鬆動,掉了一顆牙,牙齒錯位。
酷刑演示:吊銬 |
7、朱雲,女,四十多歲,葫蘆島連山區大法弟子,工程師。二零零四年,被劫持到馬三家被非法勞教,期間,遭各種酷刑折磨,被野蠻灌食至少十三個月。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朱雲被馬三家教養院嚴管隊迫害。開始被灌食時,數名男惡警、犯人摁著學員,嘴裏下嘴撐子,用礦泉水瓶削去瓶底兒,將瓶嘴插入口中,灌入玉米麵糊,捏住鼻子,硬往下嗆,嗆得學員痛苦的慘叫聲不斷。後來惡警開始插管灌食,一天一插管,每天灌食兩次。嚴管隊經常翻查經文,不讓煉功。一煉功,就遭到毒打,甚至被弄出去迫害。惡警不敢戴工作牌,怕被曝光。惡警曹玉傑、陳彬用大撐子把朱雲等大法學員的嘴撐開、灌滿終止後,把鼻、嘴堵住、嘴都合不上,身體弱的人嘴裏東西多嚥不下去也吐不出來。當時喘不了氣、窒息前生命掙扎的痛苦無法想像。朱雲被迫害得血壓高壓八十,低壓五十。
二零零五年,大法弟子朱雲,朱雲絕食反迫害被野蠻灌食至少十三個月,瘦得皮包骨,大腿根已長了三個瘤子,惡警還不放過她,每次灌食幾乎都是打她,有時手銬在小號或床上灌,男惡警穿上白大褂,看誰拒絕灌食就上去打,搧臉、用腳踢等。最後朱雲被馬三家教養院迫害的大小便失禁、脫肛,疼痛難忍,惡警指使惡人拖她跑,用以取笑。
8、程俊峰,二次被非法勞教,共計四年。
程俊峰,男,三十七歲,葫蘆島連山區新台門鎮大法弟子,復員軍人。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程俊峰被錦州「610」和葫蘆島市「610」綁架錦州市公安局,後被綁架到錦州看守所迫害二十四天,期間遭惡徒惡意侮辱、毆打,後程俊峰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錦州勞教所,程俊峰遭遇強制轉化,被暴力毆打、電擊、上刑、戴銬子、長時間不讓睡覺等各種酷刑折磨,給程俊峰身心造成巨大傷害。因堅修大法,程俊峰被加期二十天。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葫蘆島連山區新台門派出所李東明、李偉、趙清猛,夥同新台門白馬石鄉和孤竹營子鄉派出所共計十人欲綁架程俊峰父親程國學,在程俊峰保護下,程國學走脫。結果,程俊峰被綁架葫蘆島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到十五天,又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他的母親李素文(六十多歲)和程俊峰妻子。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