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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檢法踐踏法律 威海市高得花被秘密開庭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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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山東威海市環翠區法院開庭陷害法輪功學員高得花,環翠區法院對此案沒有公開審理,也沒有通知家屬,家屬得到知情人提供的開庭信息到場時,非法庭審已經進行了一半,十二月七日環翠區下達了非法的刑事判決書,高得花被冤判三年。

現年五十三歲的高得花女士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懸掛起訴江澤民的條幅,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文登市看守所已近四個半月,被迫害得脫了相,皮包骨,走路無力,行動緩慢,說話無力。

高得花在庭審過程中陳述了法輪大法好及自己在看守所期間遭到警察的毆打。審判長無理要求高得花提供被毆打的證據。非法庭審的最後,工作人員強行拿起高得花的手按手印。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高得花的家屬兩次請律師到文登看守所要求見高得花,看守所的警察並進出幾次裝模作樣讓高得花出來接見,之後跟家屬謊稱高得花說自己沒有犯罪不用請律師。

庭審結束後,家屬問高得花為甚麼律師去看守所她不見,高得花說看守所的警察不讓他見。在非法判決書下達後,家屬又去看守所看望又被看守所警察拒絕,家屬質問看守所警察前幾次為甚麼說謊高得花本人不見律師?看守所警察說是環翠區610打電話通知看守所不讓高得花見律師。看守所並沒有傳達律師及家屬探望的請求,並謊稱高得花不見律師搪塞家屬,非法剝奪家屬的探視權及法輪功學員請律師的權利。

高得花因身患多種疾病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身心健康,她為人善良忠厚,卻因為修煉法輪功先後幾次進入看守所、拘留所。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高得花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環翠區公安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高得花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環翠區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日。

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給高得花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痛苦,高得花家屬頻繁請假奔波於看守所、公安局、法院,還要照顧家中十多歲的孩子,身心疲憊。公安局、看守所、法院的工作人員卻利用職務之便執法犯法說謊行騙的醜惡嘴臉,更加印證了江澤民對待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殘暴。

如今高得花再遭非法判刑,請各界人士幫助呼籲儘快釋放高得花女士。


山東威海市環翠區分局:負責迫害責任人秦某0631-5853217
文登看守所電話:0631-8452976
威海市政保科:0631-5233303
610辦公室:0631-5215208
政法委:5222906 5223656
辦公室:5222328
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維穩辦主任林青松(610辦)5257837 (宅) 18663195677(手機)
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劉永利 5219636(宅)13561899366(手機)
區政法委副書記於景華 5212990(宅) 13361155618(手機)
環翠區法院
院長: 5186635(辦)
副院長:5212654(辦)
副院長:5212303(辦)
張軍文 副院長 5205328 (辦)5206583(宅)1390631l025(手機)
遲法民 副院長 5222258 (辦) 13863137736(手機)
路平 副院長 5223360 (辦)5228256(宅)13561837227(手機)
辦公室:0631-523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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