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來自對法的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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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那年夏天,我第三次被綁架,表面上看,我是在貼真相資料中被發現,而真正的是禍起色心(對異性有好感)。大法對修煉人的要求是嚴格的;邪惡對大法弟子是緊盯不放的,任何一點漏都可能成為舊勢力迫害的把柄,師父看著都沒有辦法。

但當時我比較清醒的是:不管我有多大的漏,我的一切都有師父管,做的不在法上的想法和不好的人心,都有師父歸正,舊勢力不配考驗、不得干擾、更不能迫害。在冷靜的查找了自己諸多的不好的人心同時,不斷的正念除之。

背法是最好的方法。早上放風的時候,我用食指把師父的(《洪吟》〈道中行〉)刻在小院牆的水泥壁上:「大道世間行 救度迷中生 淘去名情利 何難能阻聖」[1]。指甲都磨禿了,都滲血了,但字跡都清楚,同號的犯人們都能看清並念出來,還誇我字寫的好。功我照樣煉,「真善忍」的美好照樣和他們講,雖然他們其中有重大犯罪的人打小報告,想減輕他們的罪過,我根本不放在心上,還多次制止過牢頭無故打人的事件,牢頭雖想反目,但不知怎的,被我一笑熄火了。此次的綁架我出奇的平靜,正念來自百分之百的信師信法:當你真正達到放下生死去面對一切時,邪惡就真的惡不起來,自己也就沒有越不過去的坎;包括對邪惡下一步該怎麼走當時心裏都有數。

第三天,倆國保警察第一次來問我:「電腦打印機都哪兒來的?」「買的。」「平時都幹甚麼用?」「現在社會都發展到那了,家庭都辦公自動化了。想幹啥那是自己工作的需要,我到哪要講課,要打產品說明書,方便!」他還想繼續問下去,我打斷他的話說:某隊長,你們這次對我的綁架是非法的,抄家更是非法的,你們在執法犯法!他說:你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證據齊全,還不配合,有你的好嗎?我笑了:我煉的是法輪功,修的是「真善忍」,沒有任何有法律的依據能說明法輪功是邪教,你查一查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個邪教組織名單,根本沒有法輪功,所以更談不上我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你們這是子虛烏有的栽贓陷害!是違法違憲的!他大怒:反了,反了,一拍桌子退到屋後的走廊裏,審問暫停。利用這機會,我和另一位記錄的警察講起了真相。

間隔15分鐘,他又進屋來說:咋?民政部不是宣布取締法輪功,是非法組織?我大笑了起來:哎吆吆,某隊長,那民政部是負責社團登記的,對有要求搞社團登記的,符合條件登記的就登記,不符合的你不予登記,這和邪教定性是兩碼事,你是搞法律的,連這都搞不清,咋不執法犯法呢?他沒詞了。我緩和了一下氣氛說:作為我來說,今年六十一歲了,照我們師父說的話:「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2],堂堂正正做著我們修煉人應該做的事,可你們二位,年輕輕的就走錯了,那可是要遭報應的。他不聽,氣哼哼的夾起本子要走,丟下一句話:你不又是不簽字?我答:沒那個習慣。第一次審問就這樣結束了。

其實,挫敗邪惡的智慧是師父賦予的,早在兩月前我發的真相資料也多是《信仰合法,迫害有罪》,張貼的單張也多與勸善有關,對這些內容我多有了解,在心裏早就墊定了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違法違憲的。也記了好多這方面的法律條款。看來,弟子該怎麼進、怎麼退,師父早就安排好了。想到這兒,我一陣心酸,止不住這眼淚就掉下來了。我相信師父一定會救我出去的,因為大法弟子是有使命的,還要助師正法救眾生的。師父的法又在耳邊響起來:「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3]。我笑著回到了監號。在以後的發正念中又多一念:我肩負著救度眾生的重任,這不是我待的地方,我一定能出去!

在之後的十多天裏,邪惡又對我家進行了四次的反覆抄家和干擾,並沒有得到他們滿意的效果,對我的審問又升級了,把所謂的電腦專家、領導都請來專場審問,也弄了個掃興而歸。惡人又從電線桿上揭了一張真相傳單,上邊手印相當清晰,像撈到了一根得救的稻草,想靠手印化驗來給我定罪,在師父的保護下,他們開始懷疑自己的化驗結果有問題,想二次採印,被我拒絕。

第十九天,國保又換了兩個人,給我送了一張勞教聆聽通知書,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批我一年零九個月勞教,答辯時間是兩天,這明明是打時間差,說是兩天,實則半天,因為那天是星期五下午。我回監號後,找來了半張紙,10多分鐘時間,答辯詞寫好了,寫了三條駁斥理由:一、信口雌黃,亂定罪名、執法犯法,想抓人時,你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請問我利用了哪個組織,我是個甚麼官,利用了哪些人,破壞了哪些法律實施,這純屬栽贓陷害;二、我某某某又在何地、何時、辦了何事、擾亂了何方秩序,有何證據,請出示;三、如果以上兩條都不存在,這一年零九個月勞教期以何而定?這不是在故意製造冤假錯案嗎?寫好後,我拍鐵門喊來了獄警,告訴他事情的緊迫,他答應馬上傳遞給國保。

又過了兩天,檢察院來人送來一張在押犯人權利通知書,告訴我有取保候審的權利,我說,我沒犯法,取甚麼保、候甚麼審,仍不簽字,不配合邪惡。

三十天到了,610把我從看守所拉到一家賓館,勸我寫所謂「保證書」放人,我絕食三天,不予配合。610主任還講了一套上面的甚麼轉化優待條件,我根本就沒使耳朵聽,610主任無奈走了;留下個副主任跟我談了半天,我從甚麼是法輪功、甚麼是科學、史前文化,又談到大法弟子在利益和正義面前會選擇正義,在生死和良知面前會選擇良知的原則。他聽後說:說實話,我們這些官都是些棒槌拉二弦──粗二糙,說不了個啥道道來,只會例行公事。你們信法輪功肯定有道理,要不國外恁些學者教授都信。可在咱們國家,共產黨執政不信,你胳膊扭不過大腿不是?我看你也挺有學問的,說也說不過你,咱們還是各信各的吧。無奈的搖搖頭走了。

第三天,國保來了幾個人,看我不吃飯,譏笑說:給你從地獄弄到天堂來,你卻絕食了,這四個菜、六個菜不夠標準是吧?我沒理他們,後被國保非法勞教一年,在師尊的保護下,勞教所以有病為由,返回本地,在輾轉了五十二天之後,我回家了,而且是本地的國保隊長用私家車把我送到門口的。

這一次,使我對師尊的「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4]的法理有了更深的理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道中行〉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無存〉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4]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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