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裳與「無愧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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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朱裳,明代沙河(今河北沙河市)人,從小聰明過人,「每舉足必就高處曰吾處不污也」,十四歲即入縣學。進士及第,曾任巡按御史多年,官至副都御史,他廉潔奉公,匡扶正義,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一位深為百姓稱讚的清官。

正德十年,朱裳出任河東巡鹽御史。當時明武宗的親信錦衣衛左都督錢寧,恃勢胡為,飛揚跋扈,長期派人買賣私鹽從中謀利,無人敢管,朱裳堅持依法予以懲處,查禁了他們販賣的私鹽。

明武宗時期,宦官專權。當時剛正不阿的監察御史王相,在巡按山東的時候,發現宦官黎鑑假借給皇帝進貢之名在當地盤剝百姓斂財,加重地方負擔,民間怨聲載道,苦不堪言。王相彈劾黎鑑的徇私舞弊,禍國殃民的罪行。結果,黎鑑卻在皇帝那裏誣陷王相,使王相被誣下獄。朱裳外巡迴朝後,查明王相被誣陷的事實,即上了兩道奏折:《救御史王相疏》和《劾鎮守黎鑑疏》,陳述王相的正直及所蒙的冤屈,劾奏黎鑑的八條罪狀,向明武宗分辯忠奸是非,使王相得免於死。明武宗貶王相為江蘇高郵縣的判官。

明武宗重用宦官,揮霍無度,不理朝政。如他重用奸佞江彬大興土木,搶奪民田,到處擴建皇莊。還在皇宮裏開店,讓大臣們購買。江彬慫恿明武宗外出巡遊,先是到昌平,後來又喬裝改扮到宣府鎮,這件事遭到文武百官的反對,可是明武宗不聽諫言,又下詔南巡。眾臣紛紛上書阻攔,明武宗大怒,下令把40多人下獄,107人在午門前罰跪五天,受到廷杖的146人,想以此堵住朝臣的進諫。

這時,朱裳從外地巡按回京,他聽說此事後,不顧個人得失,決意上書。他力諫明武宗「正心、講學、戒遊佚、近君子遠小人」,並直言不諱地要求皇帝下「罪己詔」,即頒發自責的詔書,承認自己的錯誤,向黎民百姓謝罪,明武宗未予採納。朱裳再次上書,「極陳小人熒惑之害」,希望皇帝勵精圖治,懲辦奸佞,明武宗於是將朱裳貶到偏遠的鞏昌(今甘肅隴西)任知府。在當時那樣的環境中,朱裳敢於進諫,不畏強權,表現出其憂國憂民的正義責任感和以天下為己任的歷史擔當。

朱裳到鞏昌任知府。鞏昌偏遠落後,連年旱荒,瘟疫流行,西夷猖獗,百姓困苦。朱裳到任後,虔誠向上天祈雨,致大雨連下十天,緩解了旱情,民眾稱其為神人。他首先制服了西夷,使境內有了一個安定的環境,隨後,建立規章制度,施行教育,鼓勵生產,時間不長,人民安居樂業,全府面貌為之大變。由於他的「治行卓異」,明世宗嘉靖二年,朝廷「綜核吏治,天下吏卓異者五人,裳居第一」,獲得了朝廷嘉獎。

嘉靖七年,朱裳任浙江右參政,提督糧儲,凡有征派必親自前往。政務之餘,他還常常「與諸生講學不倦」。嘉靖九年,他任浙江左布政使,剔奸除弊,懲惡揚善,堵塞各種徇私舞弊的漏洞,使浙江吏治大為改觀,興起了清廉之風,使貪官污吏不得不有所收斂,百姓的負擔得以減輕。嘉靖十二年,朱裳任右副都御史,督察全國河道水利治理,由於黃河水患禍及人民生命財產,他提出了許多治河方略,並親自參與施工,督修河道。

朱裳希望百姓生活在堯舜那樣的理想社會,他每到一處,注重教化,淳化民風。他體恤民生,如他負責監督河東鹽務時,親眼目睹了鹽丁們服役時的辛勤勞作,寫下了《撈鹽詩》,真實、生動地反映了明代徵調萬名鹽丁在鹽池從事撈鹽生產的艱辛以及他們對親人的思念,表達了對民生疾苦的深切同情。

朱裳為官數載,始終潔身自好,生活簡樸,他以清貧為樂,自號「安貧子」。他任浙江左布政使的時候,將父親接到自己的住處贍養(其母胡氏在他十六歲時去世)。朱裳父親不僅自己省吃儉用,而且對兒子要求十分嚴格,一再教育朱裳要以先賢聖人為榜樣,廉潔守正。自己雖年老,一碗飯、一身衣、一床被子足矣。朱裳同僚看到他父親的衣服實在太破舊了,知道他家境貧寒,便利用祝壽的機會給其父送了一件新衣,但被其父堅辭謝絕。

後來,朱裳擔任右副都御史後,他的父親去世,他回家守制,家中仍是「草舍席門」,「一如寒士」。他在外為官多年,沒為家裏添置一畝田,沒有翻修一間屋,卻常常盡其所有周濟鄉鄰,救人之窘,鄉親們有了事都願意找他解決。人們敬佩他的人品,清廉愛民及正義敢言的風骨,在家鄉為其修「無愧亭」一座,立石碑表彰他的功德業績,流芳千載。同時也勉勵後人為人為官要做到「無愧」──無愧於天地,無愧於蒼生,無愧於自己的良知。

(源自《明史》)

雲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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