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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獄十三年 遼寧阜新張傑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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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省報導)遼寧省阜新市海州區法輪功學員張傑,女,現年五十一歲。在一九九九年後,曾先後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工作被剝奪了,家庭也被拆散了。張傑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

現在,剛剛走出遼寧省女子監獄一個多月的張傑加入訴江大潮,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遞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要求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還法輪大法清白!

以下是張傑敘述的控告請求和被迫害的事實:

一、修大法後年年被評為先進

我原是遼寧省阜新市商業銀行的職員,於一九九六年初身體有病的緣故,經朋友介紹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當時我看到《轉法輪》寶書後,我才知道這不僅僅是祛病健身的書啊,是一本教人向善、提高人的道德的寶書。看過《轉法輪》後我驚喜萬分,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諦。我驚呼世界上還有這麼好的功法,從此我的世界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知道自己有救了,這不僅是教人做好人的書,是一本修煉的書,能使人思想境界昇華道德回升。

學法、煉功兩個月後,我身體上的疾病全都好了,真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從此,我按「真、善、忍」標準做人,在家裏我盡職盡責做一個好妻子好母親,在單位處處為別人著想,工作兢兢業業,被單位年年評為先進個人,在任儲蓄所所長期間得到了同事和儲戶的一致好評。即使在我被迫害回單位上班後的二零零一年年底,我們分行要裁員得有一半人員下崗,在大家無記名投票中,我得票數是分行第一名,二零零二年年初在上回裁員後的基礎上阜新分行和礦區分行兩行合併一個銀行,人員要裁下一半,也是無記名投票,最後加上分行領導投票,我又是排行第一名,這足以證明大家還是認可我,我修煉法輪功後對家庭和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二、依法上訪 多次遭綁架、非法關押

九九年七二零時,江澤民和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我依法去北京上訪,想去國家信訪辦說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誰知還沒等到信訪辦,在北京北海公園被綁架。最後都集中在北京豐台體育場,用專列火車把我們送到錦州,後被車送回阜新市,直接把我扔到了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關押了兩天,後經家人協商,我被放出。同時警察強行闖入我家,搶走了我的所有的大法書籍,緊接著阜新市委及公安局給我們商業銀行施壓,逼迫單位對我停止工作、停薪,做我的所謂的轉化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單位把我劫持到海州公安分局,讓我寫材料,其中一個姓郝的警察動手打我嘴巴子,其他警察用各種難聽的話侮辱我,非法關押了兩天後,單位來人把我接回,把我安置到外邊的街心儲蓄所當儲蓄員,幾天後,西山派出所又把我騙至該所扣押,逼迫我放棄信仰「真善忍」,我不答應,家人害怕就答應警察背著我拿了兩千元保釋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末,海州分局政保科的警察直接到我所在的街心儲蓄所,把我綁架到阜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也是沒有任何理由,之後阜新海州分局又讓我家人拿了兩千元錢後,保釋回家。

三、被毒打傷殘 遭冤獄十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海州分局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又去我們街心儲蓄所抓我,當時我正好不在,儲蓄所好心同事趕緊告訴了我,從此我有班不能上,被迫流離失所,在外邊租房子住。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五龍派出所和礦總醫院保衛科的人撞開了我租的房子裏。當時屋裏有我們四名法輪功學員,都知道中共的看守所、勞教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的殘酷手段,為了躲避警察的綁架,有三名法輪功學員跳樓,結果兩死一傷,在走廊的倆人被綁架,當時我屋裏有近萬元現金被礦總醫院保衛科和五龍礦人員搶走,還有一張近萬元的活期存摺被搶走,屋裏的全部機器和耗材等私有物品被搶劫一光,並用汽車拉走,我們三人被帶至阜新市西山派出所,此時遼寧省610的人也隨後趕到,省610的人用膠皮棒連續毒打我,把我的腿打的不能走路,傍晚時,把我劫持到阜新市看守所。當時我的左腿青腫的不能走路,我被打傷殘證據有備案。第二天,又把我轉到了阜新縣看守所,在阜新縣看守所遼寧省610人員,再次非法提審我時,他連續毒打我嘴巴子多達三、四十個,在這種情況下,阜新海州分局局長李某還動手毒打了我二十多下嘴巴子,直到我被打的頭髮抖,渾身都抖,渾身發抖的症狀持續了很多年,直到現在腿被打的地方還是死肉,沒有知覺。

二零零三年七月,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個多月後,又被非法判刑十三年。我上訴,法院人告訴我,這是遼寧省610直接下達的刑期,我們說的不算。

四、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酷刑迫害

我被非法判刑年後,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了十三年。在這十三年裏,我遭到了非人的折磨,不但每天做奴工、遭受洗腦迫害,身心遭到極大的摧殘,身體被迫害出現很多種病症:身體抖,腰脫,腰椎盤突出綜合症,心臟病,自己不能獨立走路,做奴工時,必須有人扶著,在最嚴重時,站都站不了,得兩個人架著,一步一挪的走。後來就用拉貨的小車推著我也得去做奴工。

在我身體這種情況下,還有三人犯人「包夾」時時刻刻監視著我,有時包夾其中一個上廁所時間長的,我就得搬個小凳坐廁所裏等著,有時沒有小凳,就得哪兒坐哪,由於我不能站立,洗漱時也得拿個小板凳坐著。二零零七年時,我鼻子大出血,止不住,堵住鼻子從嘴出,兩個鼻孔就像兩個血注一樣噴出來。警察害怕我出現生命危險,把我送到監獄的醫院裏,醫生也是堵不住,最後不得不送到瀋陽七三九醫院,瀋陽七三九醫院的大夫也沒能確診,當時只有六克血,他們讓我再查一下,是不是有血液病,因外診時間有限也就到此為止,此後鼻子也不間斷的流血,到最後兩年裏幾乎天天鼻子和牙都一起出血,總得堵著,我被迫害的小腿和大腿腫的一樣粗,全身浮腫,即使在這種情況下,警察也不讓我休息,關押十三年期間自己不能走路,全靠別人攙扶,還得做奴工,還要經常加班,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的煎熬中度過了十三年。

五、弟弟、妹妹遭株連,溫馨的家庭被拆散

七二零以後,由於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株連政策,我的老父親和弟弟、妹妹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近八十歲的老父親身體還不好,精神上承受著巨大的壓力,還得一次次的到瀋陽女子監獄看我;我的小弟因我被牽連而不能提幹;小妹在工商銀行即將轉正,也因此而被辭退,失去了工作,這都是江澤民搞株連政策造成的。

我的丈夫經歷了我一次次的進進出出,整天心驚膽顫,在我被非法判刑時,孩子才十一歲,他一個人帶著孩子飢一頓飽一頓的,又趕上房子動遷,連買房子的錢都沒地方借,只能自己躲到衛生間裏哭,精神上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而我的孩子那麼小就遭到同學鄰里的非議與歧視,最後連上學的學費也拿不起,不能上學了,後在家人的勸說下,只是上了一個普通技校就完事了,我丈夫因常年的擔驚受怕和精神承受也得了糖尿病,精神壓力到了極限。二零零七年被迫與我離婚,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就這樣被江澤民和中共給拆散了。

現在我雖然走出了黑窩,但失去了應有的工作,居無定所,身無分文,從遼寧省女子監獄回家時,身體被迫害已經都不能自理了,更是談不上打工掙錢養活自己了。我只是被迫害的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之一。天理是公道的,江澤民這個罪魁禍首必須承擔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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