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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在吉林監獄被迫害 家屬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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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李偉被非法判五年,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被劫持到吉林監獄,一直被殘酷迫害。據悉,四十七歲的李偉消瘦面容憔悴,牙齒已掉十顆,仍舊被強制坐板。家屬已經向吉林省高級法院申訴。

一、上班途中遭綁架、刑訊逼供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李偉在去長春市百老匯上班的途中,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高軍,潘高峰等多名惡警綁架,同時長春經開公安分局到李偉家裏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四十多本、一打打印紙、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經營的大量電腦配件、光盤盒一箱、德國工具箱一個、現金兩萬左右(給父親看病錢,後來勉強要回一萬六千三百五十元,後經律師轉李偉看到一個戴眼鏡的警察在點錢時,自己蹲下拿一些錢揣到自己兜)。

在市公安局,惡警以所謂配合調查「案件」為由刑訊逼供,李偉被綁在老虎凳上、暴力毆打,手銬被銬在肉裏,還被惡警使勁用腳踩。當時李偉疼暈過去,後被惡警用水澆醒。下午五點多被經開公安分局送到長春第三看守所非法迫害。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一三年七月經開國保支隊打電話讓李偉家屬到經開公安分局,大隊長李永利(男,四十多歲)非法讓家屬指認李偉照片。因李偉被綁架時沒有報姓名,只說「法輪大法好」。警察在李偉電腦包中非法搜走他哥哥的身份證,國保大隊以李偉用他哥哥的名字為由藉口加重迫害。

李偉在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時,身份證被公安非法沒收,李偉戶口所在地長春市戶籍派出所因怕影響,非法強制把李偉戶口遷出。

李偉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期間,長春市經濟開發區檢察院根據國保羅織的所謂「證據材料」將李偉起訴至經開法院。

二、十分鐘庭審、枉判五年

長春經開法院在家屬幾乎天天詢問的情況下,相關人員既不露面,也不接電話;法院既不告知家屬案情及開庭日期,又不張貼公告,對於家屬請求律師介入的要求更是沒有回應。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從律師那裏才得知李偉已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被經開法院非法秘密開庭,庭審過程只用十分鐘。當時李偉身體極度虛弱、視線模糊、神志不清,十分鐘庭審結束後,李偉又被抬著回到第三看守所,昏迷嘔吐了整整一天。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在秘密開庭的基礎上做出不公正判決。李偉不服,提出上訴。長春市中級法院在近四個月的時間裏,在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對上訴人李偉詢問過一次,李偉要求指紋比對證據並要求家屬再次請律師介入。中法鄭偉法官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接了律師手續且讓其閱卷。之後律師根據事實與證據材料作出無罪辯護並遞交辯護詞,還要求公開開庭。法官對辯護律師的意見毫不理會,裁定書沒有寫律師辯護意見,更沒放入案卷,視同二審沒有律師,公然剝奪律師辯護權;對一審程序違法視而不見,做出維持原非法審判的裁定,明顯造假──裁定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案卷中放入並未張貼的稱四月九日開庭的公告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根本沒有公開開庭。

三、在吉林監獄遭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李偉被送到吉林監獄。第二天,家屬到吉林監獄會見室開始說可以接見,後聯繫說教育中隊不讓見,讓家屬給中隊打電話,接電話的人自稱叫王元春,說李偉不適合接見,身體極為虛弱,走不了路,只能接電話,並稱李偉在看守所時身體就不行了,是被抬進吉林監獄的,他身體怕刺激。

家屬為李偉身體狀況極為擔憂(因李偉曾經歷勞教所迫害瀕臨死亡),強烈要求接見,是死是活,一定要見,稱不能走讓別人背也要見。並嚴厲質問王元春:監獄能收,就說明身體沒問題,在長春三看時人是好好的,今天造成這樣,看了才能分清責任,是在長春三看造成的,還是在吉林監獄造成的。最後王元春只讓家屬聽電話,李偉拿電話用顫微虛弱的聲音說頭暈、迷糊,昨天晚上來時被一群人打了,打了頭,不知道是誰打的。這時王元春把電話搶去,還謊稱李偉思維不清,胡言亂語。

家屬要求找領導必須見到李偉本人,因為擔心害怕李偉的情況,家人全身顫抖,臉色蒼白,會見室主任害怕擔責任,最後聯繫家屬與李偉會見。家人看到李偉人瘦的已經脫相,但頭腦清醒,會見後親眼看見李偉是自己走出去,並不是被人抬著或架著。

有一次家屬上午正常去會見時,會見室稱李偉被停止接見六個月,不知道甚麼原因。家屬拿著控告信找到王元春,王元春說會見時不符合規定,家屬反問不符合哪條規定並要求拿出明文規定,王拿不出就推諉讓家屬找監獄管理局。家屬拿著控告書一級一級找吉林監獄領導並大聲讀相關法律條文,質問那裏的人,李偉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他的所謂審判程序違法,實體不成立,純屬是冤假錯案。現在家屬走的都是正規法律程序,並告訴他們法律明文規定本人和家屬都可申訴,並一條一條的給他們念,並告之中紀委都看了說沒有問題,你們說有問題,哪有問題?吉林監獄的人被問的啞口無言。家屬又問為甚麼身體極度虛弱的李偉剛來就被打?王元春說他當時以為李偉是裝的……最後下午,副監獄長讓家屬見到李偉。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宮向新打被強制坐著的李偉臉部兩拳,腰上一拳。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六點李偉拾襪子時,大頭朝下摔倒,頭痛暈了好幾天,但馬上又被叫坐著。一月二十六日晚上九點睡覺後,不知何故被叫起來坐著,坐著不知道坐到甚麼時候。一月二十七日中午,值班人金東希(音)往李偉脖子裏塞冰塊,不讓動,一直在裏面化了。

獄警曾經不讓李偉在裏面買東西,正常生活困難,家屬多次向監獄反映後逐漸改善。

據了解,李偉消瘦面容憔悴,仍舊被強制坐板,李偉本人的申訴幾次被無理由退回,家屬的申訴正在吉林省高級法院所謂「審理」中。真心希望所有接觸到李偉冤案的人員能夠做出為李偉為自己有利的幫助,不要再執法犯法,給自己留條後路,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選擇好的位置!


長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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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史國一 辦公84619611 宅電 84911776 手機 15904400418、13904300113
副局長:鐘玉國 辦公84651530 宅電85388198 手機15904400417、13354305503

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鄭偉 辦0431-8855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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