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騷擾訴江學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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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多日以來,北京地區大法弟子曾向最高法、最高檢起訴惡首江澤民後被大面積騷擾,各區縣「610」、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都有騷擾、綁架訴江的大法弟子情況,針對這些情況談談自己的看法。

關於本地區大法弟子起訴江澤民後被大面積的騷擾綁架事件中,我自己通過仔細觀察了解,騷擾綁架大法弟子的「610」、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表現分為三類:一、明白真相的;二、執行上級命令的;三、通過迫害訴江大法弟子撈取名利的。以下是三類表現情況的具體事件:

一、在本地一名明白真相警察到訴江大法弟子學員家中,進門後就小聲說有啥東西(指大法書或做資料的工具等)趕緊藏起來。走過場式的問一下訴江情況後就走了。

二、在本地有七個警察拿著攝像機到訴江的大法學員家中,問訴江的訴狀誰給寫的,學員答是自己寫的。警察問你現在還煉法輪功嗎?學員答這麼好的功法為啥不煉。警察就說你們不應該告江澤民,你看國家每月給你養老金,外國人不給你,下次別再控告江澤民了,還是××黨好,走完過場離去。

三、在本地有十多個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強行闖入訴江大法學員家中,進屋不由分說強行搜查,抄走大法書、打印機、電腦、現金等物品,對訴江學員強行綁架,給加上莫須有的罪名,如會道門等罪名。這些警察多數是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這些警察就是百姓常說的過去土匪在深山,今天土匪在公安的那種警匪,這些警察為了名利甚麼惡行都敢幹。

根據上面三類表現的警察,我們是這樣做的,對於第一種表現的警察,沒有三退的勸他們三退,讓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對第二類警察講真相說,二零一五年五月施行的「有案必立,有案必審」的法規,這是每個公民起訴江澤民的應有權利,誰也無權干涉。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違法的,就應該告他。至於養老金那是我應得的,與××黨無關。

對第三類警察(警匪)做法是,一、及時上明慧網曝光警察惡行。二、在當地張貼揭露警察惡行不乾膠及相關真相,必要時直接起訴惡的警察。

在起訴惡首江澤民前後過程中,只要我們做到信師信法,甚麼魔難也擋不住,師父說:「發正念是非常管用的!一滅成片成片的就滅掉了,可是它很多,宇宙多大啊,這個東西,而且宇宙的層次很多,你滅完了,不一會,時間不長,它又滲透過來,它又來,你再滅。就是不斷的這樣發正念,要堅持一段時間,才能夠明顯見效。」[1]

在師父法理加持下堅持不懈講真相運用各種方式,使得很多公檢法司人員明白了真相。同時有效的制止了迫害。

以上為個人淺顯認識,僅供同修參考。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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